社科院遷建大事紀


102.5.11

上午 10 時舉行新大樓落成典禮。

102.4.23

文化部 102 年度第 1 次公共藝術審議會,原則同意核定「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 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102.3.25

上午 10 時舉行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典禮。

102.3.16

杜鵑花節本院新大樓 1 樓及圖書館閱覽廳開放導覽。

102.1.14

「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總務處營繕組開始辦理初驗。

101.11.29

「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報校峻工。

101.11.28

本院新大樓獲公共工程會第 12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建築類第一級類「優等獎」。

101.10.31

「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各項工程進入收尾階段,預計 11 月底報峻工。

101.10.14

公共工程委員會 10/14 下午至本校「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辦理金質獎實地評審,由本校趙 副校長率總務處、社科院同仁及宗邁建築事務所、陳信樟建築事務所、互助營造施工團隊共 同接受考評,並至工地實際訪視。

101.9.26

教育棟:國際會議廳鋁帷幕工程、景觀工程施作。 圖書館棟:天花板中空 PC 板施作。

101.8.29

教育棟:國際會議廳鋁帷幕工程、景觀工程、外牆保護塗料施作施作。 圖書館棟:天花板中空 PC 板施作。

101.7.25

教育棟:屋頂防水工程、電梯工程、天花板工程施作。 圖書館棟:地板幅射地坪工程、鋁惟幕工程施作。

101.6.27

教育棟:不鏽鋼門窗工程、木百頁工程施作。 圖書館棟:採光天窗工程、屋頂防水工程施作。

101.5.30

教育棟:防火門、鋁門窗工程,8 樓牆面粉刷工程施作。 圖書館棟:油漆工程施作。

101.4.25

教育棟:防火門、鋁門窗工程、7 樓牆面粉刷工程施作。 圖書館棟:油漆工程施作。

101.3.28

教育棟:8 樓鋼筋、模板、配管、灌漿工程施作。 圖書館棟:鋁玻璃帷幕視覺、風雨試驗模型施作。

101.2.29

教育棟:7 樓鋼筋、模板、配管、灌漿工程施作。 圖書館棟:全區結構體施作,鋁玻璃帷幕視覺、風雨試驗模型施作。

101.1.25

教育棟:6 樓鋼筋、模板、配管、灌漿工程施作。 圖書館棟:全區結構體施作,鋁玻璃帷幕視覺、風雨試驗模型施作。


100.12.28

12 月進度:

教育棟:全區 45 樓結構體施作。 圖書館棟:全區結構體施作,鋁玻璃帷幕視覺、風雨試驗模型施作、天窗工程施作。

100.11.29

11 月進度:

教育棟:全區 34 樓結構體施作。 圖書館棟:全區結構體施作,鋁玻璃帷幕視覺、風雨試驗模型施作。

100.10.25

10 月進度:

教育棟:全區 23 樓結構體施作,筏基水箱防水粉刷,連續壁防水施工。 圖書館棟:鋼筋剪力牆安裝、鎖固、電焊,閱覽廳結構體施作。

100.9.27

9 月進度:

教育棟:全區 12 樓結構體施作。 圖書館棟:鋼筋剪力牆安裝、鎖固,閱覽廳 1 樓結構體施作。

100.8.31

8 月進度:

教育棟:全區 1 樓結構體施作。圖書館棟:閱覽廳 1 樓結構體施作。

100.7.27

7 月進度:

教育棟:B1 1 樓結構體施作。圖書館棟:B1 結構體施作。

100.6.29

6 月進度:地下室構台拆除及 B1FL 鋼筋施作。

100.5.24

5 月進度:B1 結構體施作,第下室部份支撐構台拆除。

100.4.27

4 月進度:B2 結構體施作,第下室部份支撐構台拆除。

100.4.20

教育部派員進行本工程施工查核,由總務司蘇德祥司長領隊,工作人員及外聘委員共計 6 進駐工地實地查核,查核結果為缺點總計扣點 23 點,評鑑等級為乙等。蘇司長表示此為第 一次查核,如果未來將所有缺點改善,工程進度超前,本工程要競逐金質獎仍然大有希望。

100.3.30

3 月進度:B2FL 結構施作及第下室第二、三層支撐拆除。

100.2.23

2 月進度:地下室全區地樑施作及 B2FL 結構施作。

100.1.26

1 月進度:完成地下室整地、接地、筏基底防潮布施作、連續壁面防水材施作。

99.12.29

12 月進度:完成地下室第三、四層土方挖運及施工構台完成。互助工程確定於年底前可完成

99 年執行預算 100%之目標。

99.11.24

11 月進度:地下室完成第一、二層土方挖運。

99.11.16

互助營造獲得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辦理「臺北市公共工程圍籬綠美化評選活動」評選佳作。

99.10.27

10 月進度:地下室第一層土方挖運完成率達 88%

99.9.29

9 月進度:地下室第一層土方挖運完成率達 38%

99.8.25

8 月進度:本院國發所、社會系地下室車道入口舊基礎與本院新建工程連續壁施作位置重疊,


 

敲除舊基礎及打除作業完成、

99.8.18

有關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辦理「臺北市公共工程圍籬綠美化評選活動」,本校擬提報本工程參 加評選,已請互助營造全力配合。另教育部擬於明年度提報本工程參與金質獎選拔,亦請互 助營造積極做好準備。

99.7.28

7 月工程進度:工地靠辛亥路側依市政府規定做綠美化,靠近辛亥路大門側為北藝大美術系 學生進行彩繪。

99.6.30

6 月工程進度:開始施作國發所及社會系舊車道基礎切割及打除作業。

99.5.26

5 月工程進度:工地導溝、廢土坑及鋪面施作工程、車行斜坡道施作。

99.4.28

4 月工程進度:假設工程、測量放樣工程及工務所設置工程。

99.4.6

替代道路正式通車,工地圍籬全面建立,假設工程進行中,工務所預計 4 月底完成。

99.3.20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本校總務處報請合約開工。

99.3.2

本院新建工程動土典禮於本日上午 10 時舉行,典禮恭請李校長主持,邀請三大主要捐款人: 東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侯貞雄董事長、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辜成允董事長、財團法人國際 文教基金會劉介宙董事長及孫震前校長參加,並請本校一級主管、各學院院長、捐款校友及 本院教職員工生一同參與。

99.2.25

本院新建工程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提供互助營造報請開工。

98.12.17

正式將本案營造標決標給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工期 780 天,預計至民國 101 年中完工。。

98.12.14

經與互助營造三次議減價格,其標價均未能低於底價,但考量招標困難且今年度有教育部預 算執行壓力,若未能於年底決標,教育部補助 4.7 億恐將收回。總務處營膳組於今日因該廠 商價格未超過底價 4%,乃簽請依採購法 53 條採超底價決標。

98.12.10

本案因採異質性最低標,於本日進行 4 家廠商簡報說明及資格評審審查,經委員評比後,只 1 家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合格。

98.12.4

本日本院新建工程案進行開標前資格審查,計有 49 家領取標單,4 家廠商投標,4 家皆通過 初步資格審查,將於 98.12.10 進行簡報說明及實質審查。

98.10.19

本院新建工程案正式上網公告,至 98.12.1 截止領標。

98.9.22

召開本院新建工程圖書館地坪幅射空調系統審查會議。

98.9.18

本院新建工程公開閱覽作業自 9.18 9.24 止。

98.9.10

召開本院新建工程第一次招標審議審查委員會。

98.9.1

本院新建工程案送第四次結構審查,已通過審查。

98.8.25

本院新建工程申請建照通過,已取得建照。

98.8.24

本院新建工程案送第三次結構審查。


98.8.11

本院新建工程案臨時替代道路管線施工第二次說明會。

98.8.10

本院新建工程案送第二次結構審查。

98.7.30

本院新建工程案臨時替代道路管線施工第一次說明會。

98.7.29

本院新建工程案送本校地震中心做第一次結構審查。

98.7.22

本院新建工程案第一次圖說審查會議。

98.5.6

召開本院新建工程第二次景觀設計委員會會議。

98.4.9

本院新建工程案送台北市政府都市審查,獲原則性通過。

98.3.27

召開本院新建工程第一次景觀設計委員會會議。

98.3.10

本院新建工程案送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查,已獲原則性通過。

98.2.25

基地內樹木移植計劃送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進行樹審,獲審查通過。

98.2.23

本案提台北市政府都發局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掛號送件,預計 98.4.9 開會審查。

98.2.18

本院新建工程案新建大樓立面及景觀設計送校務發展委員會報告。

98.2.13

本院新建工程案依工程會委員意見修正後重送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查。

98.2.11

本院新建工程大樓立面及景觀設計送校規小組討論,決議如期推動本案掛號台北市政府都市 審查,另於三週內辦理公展,公告周知基本設計與採納全校教職員工生意見。

97.12.12

基地綠地上樹木移植計劃送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進行樹審作業。

97.11.27

與總區四系所溝通協調有關基地南方替代道路方案,決議採宗邁建築事務簡報所提之第一方 案,提送學校與資工系討論。

97.10.7

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同意貸款,有關遷院經費方面尚缺約 1 億元,已擬還款計畫 向校借款,惟需待應允之募款資金到位及建物發包金額確定後,實際不足金額再由校務基金 貸款。

97.9.17

教育部同意變更,文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其中有關綠建築及圖書館閱覽室冷氣空 調等設計正與委員協調中。

97.8.29

為因應物價上漲及預算調增為 16.1 億元,本院「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報告書」依規定辦理變 更送教育部審查。

97.6.2

上午 10 時於本校校總區第一會議室舉行,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辜振甫榮譽博士, 捐贈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興建圖書館捐贈典禮。

97.5.7

第三案後送校發會討論,會中決議通過,有關委員所提意見請納入細部設計參考 

97.3.26

將第三案修正後送校規會討論,會中決議原則通過在目前量體之下的設計案 

97.1.19

本院將第三設計案提校務會議討論,會中決議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先期規劃設計案圖書館閱 覽廳部分使用之綠地範圍  (綠地範圍以本次校務會議所提設計案為限)


96.10.31

於校規會中提出第三設計之修正案討論,校規會委員針對閱覽室突出至綠地與停車位數量部 分提出意見,希望再縮小閱覽室面積並增加停車位。校規會主席建議將此案提校務會議討論。

96.10.9

於校總區第一會議室舉辦全校性公聽會(第三設計案)。

96.9.11

彭錦鵬教授偕邱文傑建築師赴日與伊東豐雄建築師討論第三個新設計案

96.7.4

李嗣涔校長同意不執行增建二層供高研院及其他相關研究群使用之計畫

96.6.21

經與總務處營繕組開會充分討論,認為增建二層之計畫,將嚴重影響社會科學院遷建及本校 相關工程之進度,故不執行增建二層之計畫。

96.6.4

李嗣涔校長指示於新大樓上增建二層供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及相關研究群使用

96.5.31

伊東豐雄建築師來台溝通設計修正案

96.4.30

召開遷建工作會議彙整意見供日本建築師做修改參考

96.4.20

全校公聽會

96.4.12

召開社科院公聽會

96.04.03

伊東豐雄建築師親自來台簡報初步設計

95.12.21

由臺大經濟研究學術基金會孫震董事長代表與日本伊東豐雄建築師簽定基本設計服務契約書

95.09.28

伊東豐雄建築師來院訪問、座談,並至遷建基地勘察。

95.08.31

洽談小組赴日與伊東豐雄(Toyo Ito)、Tadasu Ohe   Kuma 三人進行洽談。伊東豐雄 已同意承作本案,  為本遷院工程規劃基本設計。

95.08.18

經建築師遴選委員會充分討論後,決議由  劉育東  教授、彭錦鵬  教授、 林峰田  教授三人組 成洽談小組,依建築師遴選委員會評選結果依序進行國外建築師之洽談。

95.08.08

臺大經濟研究學術基金會捐贈 2,000 萬元,用以聘請國內外建築師設計新大樓之藍圖。

95.08.07

召開會議討論遴選建築師之事宜。

95.07.25

教育部來文同意於  96 年編列預算,補助  7,000 萬元。用作辦理統包工程細部設計、建照 申請及先期施工費用。

94.08.01

教育部函同意補助社會科學院遷建工程新台幣四.七億元 

93.12.31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辜振甫先生同意捐贈預拌混凝土供社會科學院遷建之用 

93.11.15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侯董事長貞雄先生以經濟學系校友身份捐贈本院遷建所需鋼材及 現金,該校捐贈對社科院遷建工程有極大得助益。

93.10.01

校總字第  0930028703 號函教育部,謹陳修訂之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暨社會科學院第二 期新建工程先期構想書,敬請 鑒核並加速審議。 鈞部教育經費短絀, 故擬將圖書分館 建築經費以自籌方式處理,並述明經費籌措情形。

93.06.15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遷院委員會九十二學年度第三次會議。決議︰請學校和教育部協商


 

並儘速敲定遷院相關事宜,以回應學生搬遷回校總區之心願。

93.05.19

收到教育部高教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其  93.05.13. 整理之  -- 法律學院暨社會科學院第 二期新建工程」辦理情形一覽表  --- 一覽表中提到本案後續問題及建議。

93.03.22

校社科字第  0930007284 號函教育部修訂二版再修訂版。現因考慮全校未來停車空間之需 求及法律、社科學院二學院遷回校總區,增加之師生與活動,增加 生活機能空間及汽、機車 停車格,其所需經費,初估約需新台幣二.九億元,擬向銀行貸款。

93.02.25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園規劃小組九十二年學年度第四次委員會會議。第三案:社 會科學院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方案。

結論︰ 一、雖然使用單位希望快點動工,但是教育部的構想書尚未核定。又目前的規劃量體可能也 只是校方的內部預期數字而已,如果構想書核定的結果是量體必須縮減的話,目前的規劃可 能只是做虛工。 二、請院方積極運作,讓尚在教育部審核中的構想書,可以早日定案,作為真正可執行的量 體方案。 三、有關建築物的量體、外觀顏色等,請就校內師生看法、意見再做深入的討論與溝通,並 針對以上委員的意見做修正,在送校發會議前應完成公聽會之程序。

93.02.16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院務會議暨九十二學年遷院委員會第 二次會議聯席會議。討論事項提案四︰本院遷院規劃設計書初稿,請審議。

決議︰ 一、通過,送校規小組。

二、細部規劃時建議  1. 為顧及安全及便於管理,地下停車場電梯和地下層分開。  2. 北側 建築線至圍牆約  五公尺 ,注意北側廣場的設計。 3. 人車不分道非常危險,應考慮此問題。

4. 窗不可太小。  5. 北側一樓屋頂廣場可規劃馬蹄型座椅等,可提供為討論休息用。  6.

北側開口的可能性?  7. 大型教室可以多功能設計。

92.08

再修訂二版送部

92.06

修訂二版送部

92.02

教育部審查意見

92.01

將依校方建議修訂之構想書送部。

91.12.04

校務發展委員會  91 學年度第  3 次會議第七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新建工程暨社會科 學院第二期遷建工程構想書通過,送教育部。並依說明二第二、三項校園規劃小組之意見辦 理。

91.11.20

校園規劃小組  91 學年度第  3 次委員會議第一案 結論︰

(1) 敬請規劃單位釐清空間使用需求。

(2) 配置方案應考量未來發展彈性,請增加高強度發展配置替選方案供評估討論。


 

(3) 本案構想書送教育部審核時,需兼顧財務計劃與經費結構之可行性。

(4) 請補充營運管理計劃。

(5) 作業過程中如有任何問題,請密切與校內相關專長的委員溝通。

(6) 有關本基地周邊校地發展之相關資訊,請校規小組協助提供。

(7) 請考量未來工程基地的特性,面積大而完整,為確保未來建築設計彈性,應研提相關建 築師遴選作業辦法及彈性。

88.08.30

二期工程構想書修訂。

87.10.02

教育部  同意法律學院設立。

87.10.02

校規小組  原則通過二期工程構想書,法律學院另擇地興建,以三研所東側為位置

87.09.23

校規小組  原則通過二期遷建規劃案。

87.07.15

營建工程督導小組  亦決議法律學院應遷回校總區,除非再經校發會及校務會議重新決議。

86.05.21

校規小組  再度決議法律學院院址應以法律系預定地空間為基地。

85.09.21

校發會  決議兩院均應遷回校總區,原法學院院址由推廣中心規劃使用。

85.06.16

校務會議  通過法律學院及社會科學院更名案。

85.02

一期工程完成,三系所遷回校總區。

83.05.30

一期工程開工典禮。

80.04.18

孫校長批示法學院預定地。

 

民國71年本校校園規劃委員會工作小組期中報告中確定法學院預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