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臺大校規小組 2014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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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國立臺灣大學臨都市計畫道路新建校舍基地設計準則                                重
2 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點
                                                            工
      本校「教學大樓機車停車場設置新建工程 ( 機車及自行車停車場 )」於 102 年 6 月 5        作
日提送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第 355 次專案委員會討論,會議決                  及
議如下:                                                        執
                                                            行
   1 本案建議由建築線向內退縮 10 公尺設置為原則,退縮部份之標準斷面設計應提出模                情
       擬方案。                                                 形

   2 請考量將停車場部分量體地下化。                                        校
   3 後續臺大校舍新建工程基地範圍臨計畫道路側應有相關設計準則,請臺大整體考量                   園
                                                            規
       後,提送都審委員會討論。                                         劃
                                                            小
      本案續依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第 355 次專案委員會決議第三點辦              組
理,並參考臺北市都市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規範、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原                    委
則及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內容,草擬「臺灣大學新建校舍基地臨計畫道路設計準則 ( 草案 )」,               員
主要內容包含建築物立面與景觀、建築物附屬設施、需退縮人行道部分、植栽、圍牆等。                     會
                                                            通
                                                            過
                                                            案
                                                            件
                                                            簡
                                                            介

                                                            通
                                                            過
                                                            法
                                                            案

                              本 案 提 送 103 年 9 月 10 日 103 學
                       年度第 1 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 決議
                       :「本案通過,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
                       會 討 論。」 續 提 送 103 年 9 月 24 日 103
                       學年度第 1 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決議:「請依與會委員意見修正後於下次
                       會議確認。」

                             本案依據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委員
                       意見,將名稱調整為:「國立臺灣大學臨
                       都市計畫道路新建校舍基地設計準則」。

校園現有圍牆,應兼具安全性、友善性,配合需        本 案 辦 理 情 形, 經 103 年 12 月 10
退縮人行道,降低高度,或取消圍牆設置     日 103 學年度第 2 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
                       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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