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閱說明後再行申請!!!!!!!! 對象:本院政治學系、經濟學系二年級以上學生。 學生名額:2名(政治系1名、經濟系1名)。 金額:每學年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 具備以下兩項資格者方可申請: 具清寒證明者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達GPA3.7以上 繳交證件:申請表、學業成績單、獎懲紀錄及清寒證明各乙份 領有其他獎學金或公費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如有前揭情事申請人應主動告知社科院,所受獎金應返還,如未主動告知經查證屬實者,本院。 繳交期限:申請資料請至遲於9/26(五)前繳交至所屬系所。
請詳閱說明後再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