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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職工聯誼會

本會簡介

  • 日期:2018-09-12

秦亞平

民國 89 年 3月

 

  民國七十四年五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經總統明令公布施行後,原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遴用辦法」任用之各級公立學校職員,頓時成為任用資格有爭議,妄身未明,必須加以漂白的「黑官」。該條例立法之過程,十分草率,違反法律「不溯既往」之原則。致使公立學校職員同仁之原有權益受損,「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之感油然而生,終至群情悲憤,輿論譁然。行政、考試兩院會商訂定之考試辦法,以從寬從嚴兩難而遲遲無法定案。
  我公立學校職員同仁惶恐不安,各項陳情請願活動不斷,卻未見政府相關單位有明快之反應,因此本校同仁在多方奔走之餘,慨嘆職員無常設之團結組織,不足以成大事,為求合理之解決,乃倡議設立「職員聯誼會籌備委員會」。同仁全力支持與企盼之下,本校職員聯誼會終於在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誕生,極力為本校同仁爭取權益、謀求福利。

  次年四、五月間與本校教授聯誼會合作推動自力籌建社區之計劃,會員參與者甚多,原本無法參與登記之軍訓教官、醫師、護士、約聘雇人員及助教,亦要求加入本會,本會對「職員」一詞乃採廣義之解釋,凡在本校任職願加入本會者,均表歡迎,因而加入本會者不在少數。
  七十九年暑期,本會為因應「公立學校現任職員任用資格考試」之舉辦,請求學校撥給經費,開辦「考試輔導班」,聘請各科各名師講授各類課程,使同仁受益良多。
  同年九月考選部長易人,政策趨於嚴苛,引起同仁驚慌,加上媒體的大幅密集報導,促成各校間之連繫,終於在十月中旬,聯合各大學職員進行座談,決議於十月二十八日假本校體育館舉辦公聽會,爭取各界支持。是日與會之學者、民意代表發言表示,應修法保障職員同仁之權益。
  此項陳情請願活動,獲得各校同仁積極參與及日鼎力支持,攜手合作共同奮鬥,歷時月餘,終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二十一條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六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由於陳情請願活動中,各校職員代表群集,於教育部門前張貼標語,懸掛白布條,表達共同之訴求,引起當時行政院長郝柏村之不滿,指示教育部人事行政局研究是否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如有違法,應依法令規章處分。本校在高層的強大壓力下,於八十年元月八日以﹝80﹞校人字第0197號令核定予本會理事兼總幹事秦亞平記過二次,監事黃家健申誡一次之處分。雖經二人向教育部、行政院訴願、再訴願,甚至提起行政訴訟,均因法律上特別權利義務關係之解釋,而裁定駁回。因受學校行政處分,二人當年之考績均列為乙等,背負起「影響學校聲譽」之罪名,從此列入黑名單中,不得翻身。

  時勢推移,風氣丕變,校園日趨民主,本會所扮演之角色,日漸為學校所肯定,建立了良好的互動關係,搭起同仁與學校溝通之橋樑,舉凡寒、暑假彈性上班問題、休假旅遊補助之爭議、股長職務與加給問題等案,均在雙方誠意善意的溝通協調下,化解了原本可能造成之敵意與對立,雖然部分問題仍未能解決,但至少已朝向逐步合理化而努力。
  本會多年來向學校請求撥給辦公室一間,以利會務之推展,終於在八十四年間獲得學校同意,撥新農化館四樓一處場所,供本會使用,解決了以往本會文書檔案無處置放之困境 (後改設於新生大樓五樓) 。對於學校的體恤與協助,本會理、監事及全體同仁均表感謝,將更加努力工作,以強化對全校師生服務,實現本會之宗旨,回應學校的善意。

  近年來因學校業務的開展,增設了不少新單位,但是編制員額、經費預算卻無法隨之擴增,本會同仁工作負擔加重,體能難以負荷,對協助會務的推展,感到心餘力拙,使得會務發展受到影響。造成部分同仁的誤解,對本會稍有微詞。希望大家能貢獻一己之時間及智慧,同心協力,團結合作,為同仁之權益與福祉,繼續努力奮鬥。
  明年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本會希望藉此機會多舉辦進修及聯誼活動,以期提昇同仁學識、技能,培養正當的興趣與嗜好,增進同仁彼此間的了解。為使同仁明白本會會務之運作,並讓大家能有意見反映與表達的管道,本會現已在校園網路上設立網站,希望同仁多加利用,並提供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