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性騷擾?
定義一:校園作為教育場所
定義二:校園作為工作場所
3.本法所稱權勢性騷擾,指對於因僱用、求職或執行職務關係受自己指揮、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適用本法之規定:
(1)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所屬事業單位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2)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不同事業單位,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3)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為性騷擾。
前三項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定義三:校園作為公共場所
什麼是性霸凌
什麼是性侵害
什麼是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
是否構成上述行為樣態,應著重於合理被害人所受影響之層面,而不論究加害者有無意圖。 即認定標準係以接受者之主觀感受而定,而非以行為人之主觀感受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