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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處

實物捐贈業務

  • 一、一般實物捐贈流程

    1.受贈單位起簽 2.會辦相關單位 3.相關單位處理捐贈事宜 4.開立捐贈證明

    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簽文需檢附:

    (1)國立臺灣大學實物捐贈同意書(如為協議書或契約書等文件,該內容需載明有無附有負擔)

    (2)國立臺灣大學國有財物受贈清單 
    若是獎品類則請填寫國立臺灣大學實物捐贈清單

    (3)報價單或發票(營利事業自製或購買產品捐贈,應以自行產製成本或購入成本申報捐贈費用)

    (4)其餘相關資料(如受贈物照片、工程規劃企畫書等)

     

    總務處、財務處、主計室、受贈單位之一級單位主管決行

    (請依此順序進行會辦)

     

    受贈單位-需點收單價逾新台幣六千元之捐贈財物,並貼牌及製作財物增加單

    保管組-編號、製牌

    主計室-入帳

      受贈單位提供決行簽文及相關附件等電子檔至各會辦單位,本處室將製作實物捐贈證明,證明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繫本處室王湘婷小姐,02-3366-9799#16,redrootwang@ntu.edu.tw

  • 二、股票捐贈流程

    1.上市櫃股票捐贈

    第一階段

    1.受贈單位起簽 2.會辦相關單位 3.相關單位處理捐贈事宜 4.提供捐贈方文件

    簽文需檢附:

    (1)國立臺灣大學實物捐贈同意書(如為協議書或契約書等文件,該內容需載明有無附有負擔)

    (2)國稅局制式贈與契約書

    (3)其餘需用印的相關文件(如捐贈人券商可能會有要到的統一編配書等等,各券商需求的文件皆不一樣)

     

     

    出納組、財務處、主計室、受贈單位之一級單位主管決行

    (請依此順序進行會辦)

     

    受贈單位-辦理用印程序用印國稅局贈與契約書及其於相關文件

    出納組-提供股票入帳資訊

    財務處-提供本校同意接受捐贈函文

      受贈單位提供用印好的文件及相關資訊給捐贈方,以辦理捐贈事宜

     

    第二階段

    1.受贈單位起簽 2.會辦相關單位 3.相關單位處理捐贈事宜 4.開立捐贈證明

    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簽文需檢附:

    (1)國立臺灣大學實物捐贈同意書(如為協議書或契約書等文件,該內容需載明有無附有負擔)

    (2)國稅局制式贈與契約書

    (3)國立臺灣大學國有財物受贈清單

    (3)股票交易證明

    (4)其餘相關資料(如股價參考等)

     

    出納組、財務處、主計室、受贈單位之一級單位主管決行

    (請依此順序進行會辦)

     

    出納組-確認股票是否入帳

    主計室-入帳

      受贈單位提供決行簽文及相關附件電子檔至各會辦單位,本處室將製作實物捐贈證明,證明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2.育成公司股票捐贈

    1.受贈單位起簽 2.會辦相關單位 3.相關單位處理捐贈事宜 4.開立捐贈證明

    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簽文需檢附:

    (1)國立臺灣大學實物捐贈同意書(如為協議書或契約書等文件,該內容需載明有無附有負擔)

    (2)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

    (3)國立臺灣大學實物捐贈清單

    (3)股東名冊

    (4)股權證明書

     

    出納組、財務處、主計室、受贈單位之一級單位主管決行

    (請依此順序進行會辦)

     

    出納組-辦理股票入帳

    主計室-入帳

      受贈單位提供決行簽文及相關附件電子檔至各會辦單位,本處室將製作實物捐贈證明,證明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繫本處室王湘婷小姐,02-3366-9799#16,redrootwang@ntu.edu.tw

  • 三、土地、校外成屋捐贈流程

     

    1.受贈單位起簽 2.會辦相關單位 3.相關單位處理捐贈事宜 4.開立捐贈證明

    簽文需檢附土地、房屋相關資料

     

    總務處、財務處、主計室、校長決行

    (請依此順序進行會辦)

     

    保管組-如捐贈附有負擔,簽約前報部轉院

    受贈單位-1.土地房屋過戶 2.製作不動產增加單

    主計室-入帳

      受贈單位提供決行簽文及相關附件電子檔至各會辦單位,本處室將製作實物捐贈證明

     

    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繫本處室王湘婷小姐,02-3366-9799#16,redrootwang@ntu.edu.tw

  • 四、建物(校園內捐贈校舍)捐贈流程

    第一階段(興建前)

    1.受贈單位起簽 2.委員會審查 3.行政會議討論 4.相關單位處理捐贈事宜

    簽文需說明捐贈案內容及相關文件,並會辦總務處、校規小組、財務處、主計室、校長決行

      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  

    捐贈合約書提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保管組-如捐贈附有負擔,簽約前報部轉院

    受贈單位-辦理簽約儀式

     

    第二階段(興建後)

     

    1.受贈單位起簽 2.會辦相關單位 3.相關單位處理捐贈事宜 4.開立捐贈證明及相關儀式

    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簽文需檢附:

    (1)捐贈合約書

    (2)國立臺灣大學國有財物受贈清單 

    (3)報價單或發票(營利事業自製或購買產品捐贈,應以自行產製成本或購入成本申報捐贈費用)

    (4)其餘相關資料(如建物照片、工程規劃企畫書、驗收紀錄、使用執照等)

     

    總務處、財務處、主計室、校長決行

    (請依此順序進行會辦)

     

    受贈單位-需點收單價逾新台幣六千元之捐贈財物,並貼牌及製作財物增加單與不動產增加單

    保管組-編號、製牌

    營繕組-確認捐贈金額

    主計室-入帳

     

    受贈單位-提供決行簽文及相關附件等電子檔至各會辦單位,並視捐贈方意願辦理完工啟用典禮

    財務處-製作實物捐贈證明,證明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繫本處室王湘婷小姐,02-3366-9799#16,redrootwang@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