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簽文需檢附:
(1)捐贈合約書
(2)國立臺灣大學國有財物受贈清單
(3)報價單或發票(營利事業自製或購買產品捐贈,應以自行產製成本或購入成本申報捐贈費用)
(4)其餘相關資料(如建物照片、工程規劃企畫書、驗收紀錄、使用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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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財務處、主計室、校長決行
(請依此順序進行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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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單位-需點收單價逾新台幣六千元之捐贈財物,並貼牌及製作財物增加單與不動產增加單
保管組-編號、製牌
營繕組-確認捐贈金額
主計室-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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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單位-提供決行簽文及相關附件等電子檔至各會辦單位,並視捐贈方意願辦理完工啟用典禮
財務處-製作實物捐贈證明,證明函文範本請按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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