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4,2005 22:23

油蟲哪裡來?

cup21.jpg
2005/11/2
駱明慶
台大經濟系副教授


不知從何什麼開始,媒體爆料的用語經常出現「黑心」和「蟲」兩個詞,前者是形容詞可以接上任何可以想像得到的商品,後者接在名詞後面則用來形容任何會引發「公憤」的人。


這兩個禮拜被媒體盯上,成為「一日新聞」的是所謂盜賣漁業用柴油的「油蟲」。根據10月24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漁業署保守估計,去年全台漁船用油總量達176萬公秉(1公秉是1000公升),其中至少2至3成、約35萬至50萬公秉遭非法盜賣,以漁船用油和市售柴油每公升價差9元計算,油蟲、不肖漁民及最後使用者盜油共賺取30億到50億的利潤,皆由全民買單。」這樣的描述內容,搭配電子媒體追著地下油行負責人審問案情的畫面,就構成了這類「一日新聞」的典型製造過程。

經濟學最基本的原理是,人們會對誘因做出反應。對漁民而言,只要每公升柴油用於捕魚所創造出來的利益低於轉賣的價差,都存在有將柴油轉賣的誘因,結果當然是抓不勝抓。


政府部門被要求處理這種「不合理」現象時,制式反應都「表示」會再投注更多的人力物力來「取締」,同一報導中漁業署的對策是「著手研究以全球船位資訊衛星定位(GPS)系統輔助,最快在半年內分階段將漁船用油核配機制改以漁船實際航程為基準。」,並提供一支0800的電話鼓勵民眾檢舉非法使用漁船用油。


問題是,這類鋸箭法真是有效率的方法嗎?我們值得花更多的人力物力來防堵這個其實是政府自己透過創造每公升9元價差而製造出來的問題嗎?假使上述報導中引述的漁業署資料是對的,那麼政府一年花在補貼漁業用油的成本大約是158.4億,根據2004年漁業年報,我國動力漁船總數為13,527艘,每艘平均補貼121.8萬元。換言之,如果原先補貼漁船用油的目的是要讓漁民得到好處(當然,應不應該做這種所得重分配是另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何不就使用適當的方法,直接發錢給漁民就好了,還可以省下大量額外的監督與取締成本。


「油蟲」的產生、取締、報導和遺忘,其實具體而微地顯示了社會之所以出現「問題」,以及我們面對「問題」的模式,並預告著下一個類似「問題」必然會再出現。有趣的是,這些問題的起源,通常都是政府創造出來的套利空間,利之所在就吸引各路人馬進來分食利益大餅,只要套利空間繼續存在,再多的爆料揭弊,都注定無法真正解決問題。轉賣漁船用柴油的問題如此,政府透過規定對外勞來說過高的最低工資,並掌握外勞配額的分配所引發的仲介「弊端」,其實也是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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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錢不一定可以免去弊端,可能到時候會多出一堆假漁民。
    | 檢舉 | Posted by jeffhung at November 6,2005 08:55
    「著手研究以全球船位資訊衛星定位(GPS)系統輔助,最快在半年內分階段將漁船用油核配機制改以漁船實際航程為基準。」

    這個政策不只是為了解決盜油問題,對漁船的監控有許多別的效益:
    面臨國際制裁 遠漁危機四伏

    也可以解決台日漁場糾紛的責任判定問題。

    台灣如果要邁向有效能的現代國家,朝向細緻的管理手段是免不了的,台長建議的直接發錢給漁船,實質上也是很粗糙的手法。
    | 檢舉 | Posted by ray at November 6,2005 12:34
    jeffhung,ray:

    兩位指教的是。

    可能是表達的不清楚,我的原意其實是根本不需要補貼。直接給錢之下,假漁民或其他「弊端」當然會出現,這正好顯示絕大部分的問題都是政府製造出來的。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6,2005 13:03
    Ray:

    政府管制之手隨著科技進步更是無孔不入, 讓人覺得無所遁逃於天地之間, 歐威爾 1984 中的老大哥終於到來, 你文中細緻兩字在此讓我覺得恐怖
    | 檢舉 | Posted by 遠 at November 6,2005 17:13
    >>>漁船用油和市售柴油每公升價差9元計算

    若是如此,卻不知這價差九元的計算標準是從何得來的?

    價差九元有利可圖,價差三元?六元?結果又是如何呢?

    不知可否從這方面著手?

    野人獻曝,尚祈斧正!
    | 檢舉 | Posted by fansue at November 6,2005 20:28
    我記得我曾經在咖啡館表達過有關漁船用油補貼的一些看法。而且我也曾經在蠻久以前在此表示過,在多年我曾經前向漁業署要求相關的資料,當時他們告訴我,其實漁船用油遭轉賣的的情形並不嚴重。

    當然,當時我並不相信官員們提供的答案,因為我堅信,政策和行政上的一切行為,主要反應的不是官員的責任,而是官員本身的利益。其行為會為了極大化其利益而改變。所以,多年前他們堅稱轉賣情形不嚴重,而現在卻會發表「2至3成」的聳動說法。

    漁業署為什麼現在對這個問題這麼緊張,是因為漁業署官員終於發現這當中有「不公平」嗎?當然不是!這不過是因為WTO禁止會員國對生產因素直接補貼的壓力越來越大所致。否則,對漁業署來講,發錢(別人的錢!)給其主管業務所特定的群體,其實相當符合其本身利益──耶誕老公公存在的意義與最大的樂趣,就是發禮物給期待的小朋友。

    漁船在漁港內的中油加油站加油,繳給加油站的價格比港外其他加油站的價格低很多,所謂的九元。然後漁業署每年再以公務預算支付這九元的差價給中油公司。這就是漁船用油補貼的方法。其實,我感到很納悶的是,我們的媒體為什麼會認為將這些柴油轉賣圖利就是不當的?而以「油蟲」稱之?

    事實上,每條漁船每年得被補貼的柴油數量並非無限,看漁船的大小而定。既然如此,我想進一步討論的是,那麼漁船把受補貼的油用自己的引擎燒光,和把那些油拿去黑市出售,到底有什麼差異?

    首先,我們幹嘛在意漁民是燒掉這些油還是賣掉這些油。事實上,不管漁民是燒掉還是賣掉這些油,對我們都不發生影響。一來因為我國的燃油市場並非由供需而決定,所以產生的衝擊非常有限。此外,有些人以為補貼了漁船用油,較低的成本會反映在售價上。這種普遍的天真想法是錯誤的,因為魚貨的價格是由市場供需的數量來決定,和成本無關。只要去參觀過魚貨拍賣市場的人都可以很容易發現。

    如果政府固定補助若干數量的柴油,而不介入這些柴油的使用方法,也就是說,隨便漁民用引擎燒掉還是拿去市場賣掉。那麼對漁民來講,他們等於受到一個定額的補貼,或者可以稱為負所得稅。在此情形下,漁民在預期效益充分的情形下會出海捕魚,而且此預期效益中,不會考慮用油補貼的因素,因為補貼利益即使不出海捕魚還是可以透過賣油來實現。也就是說,漁民不會因為補貼而多捕魚,市場也不會因為供給的增加而令價格稍微降低,嘉惠消費者。

    但是如果真如政府所宣稱,將以老大哥的手段對付漁民,以GPS追蹤並估算其用油數量,令用油只有在漁船引擎中燃燒掉才能獲得補助。那麼,當包含補貼因素在內的預期效益充分的情形下,漁民就會出海捕魚。這麼一來,相較不理會其使用方式的補貼方式,將鼓勵更多的漁撈。對漁場發生更大的壓力。

    這再次說明了,市場,是生態最有力的守護者。

    所以,同樣是納稅人發錢給漁民,不同的是,過去的發法就如所言駱教授大作所稱,還不如改成直接發錢。而我認為,未來這種發法,不僅徒然增加各地漁場過度捕撈的壓力。而政府的稽查成本將大幅增加,納稅人勢必承受更多稅賦壓力。簡直是沒事找麻煩。
    | 檢舉 | Posted by 盤 at November 6,2005 23:08
    遠:

    我對於這種訴諸恐懼的討論方式,非常失望。

    所有的罪惡都是政府做的?人民就不會犯罪?

    我忘了這個台的意識型態是,人民會犯罪都是因為政府給了誘因,而不是市場給了誘因。

    台灣的漁船不受管制的後果會是什麼?到處去濫捕,導致漁源枯竭。

    也許有一天,台灣成了沒有管制、沒有補貼的「自由」捕魚國度,然而卻是個被國際抵制、逐出公海所有漁場、漁貨賣不出國門的國家。

    我認為「補貼」不是重點,可以取消所有對漁民的補貼,然而仍然免不了對漁業的管制。

    所以,如果還要繼續補貼的話,要看這個補貼是否有促進合理的管制與產業升級的效果,我想台灣的補貼政策是錯在把產業的補貼當成是社會福利、失業津貼。
    | 檢舉 | Posted by ray at November 7,2005 05:24
    Ray:

    我不記得這個台曾經將殺人放火搶劫偷竊擄人勒贖這些犯罪行為視為正當的, 但如果不是政府不必要的補貼, 「油蟲」怎麼會出現? 油蟲這類「犯罪」確實是政府提供誘因。

    你憂心漁船不受管制會去濫捕, 盤在上一篇回應中不厭其煩的說明補貼與 GPS 的結合, 會扭曲市場價格機能, 導致過多的捕撈, 不知你以為如何?
    | 檢舉 | Posted by 遠 at November 7,2005 12:15
    前幾年由於業務上的關係認識漁業署的中階官員,一次閒聊中談到這話題。我的瞭解是:他們對這種漁民賣油行為其實心知肚明,只是問題還不是很大(沒有人爆料炒作),而且也一直在減少補貼額度之中。但是最重要的是,官員其實是知道不應該補貼油價的,也想取消,但是由於立法委員的壓力,因此才延續這種作法。所以,應該去查一查哪些立委是要求繼續補助的(應該有會議發言紀錄吧?),再看看他們是否與這些地下油行有關。
    | 檢舉 | Posted by 阿宏 at November 7,2005 15:27
    阿宏,

    據我所知,廖婉汝委員(國,屏東縣)是主要的壓力來源。不過,她可能和地下油行沒什麼關連,而是她的選票來源有很大的部分是當地的漁民。

    以下是她在2002年時阻止漁業署計畫調整用油補貼時的臨時提案內容。正如同很多其他政府的管制行為,都是一再強調,這麼做都是為了我們消費大眾!

    「針對台灣即將加入WTO,漁民馬上受到的衝擊是漁業署將現在的漁船油價補貼百分之二十八調降到百分之五之措施,然而國內因油品市場尚處於寡占市場,導致國內的漁船用油較國際上其他國家高出甚多,致使漁民必須在面對現在的漁工不足及未來油價成本高居不下之情況下,難與外來漁業競爭而嚴重威脅台灣漁民的生存,進而亦影響國人日常海鮮價格的穩定及品質。因此,為保護國內漁民的生存權益及保障國人海鮮的品質與價格,行政院應在油價市場自由化與國際上接近其他國家漁船用油價格後,再作評估,目前仍須維持原來百分之二十八的補助措施。」
    | 檢舉 | Posted by 盤 at November 7,2005 16:56
    由於漁業署官員與我都沒有笨到要說是哪些立委,所以我也不知道哪些人在運作。而且有時真正有利益在其中的的高明立委是不會自己跑出來的,所以要瞭解背後的政商關係,在我們這些圈外人來看還不是很容易。站出來說話的也可能是一點邊都沾不上的,也可能受其他立委所託。
    回到廖委員的提案內容來看,我不太懂這個邏輯:國內因油品市場尚處於寡占市場,導致國內的漁船用油較國際上其他國家高出甚多。如果政府及中油公布的資料沒錯,我印象中我們的油價(可能只指汽油,而非漁船用的柴油)比其他國家低,所以如果柴油也是如此,那如何得到寡佔市場導致高油價的推論?又,已知我們陸上的柴油(無補貼)比漁船用油貴,若漁船用油較其他國家高,那其他國家陸上的柴油豈不是比我們陸上的柴油便宜?那我們的卡車應該比其他國家的有競爭力(用油成本低)?還是其他國家也有補貼?

    最後,廖委員若與油行無關,那她所維護的是選票來源的利益,不過這樣的話,她應該是可以接受討論別種保護漁民權益的作法吧,而不需要堅持某種特定的作法。也就是說,如果一定要發錢給漁民,那她也可以主張我們所贊成的直接發放(至於其他納稅人是否同意是另一回事)。
    | 檢舉 | Posted by 阿宏 at November 8,2005 10:27
    遠洋漁業該不該管理,以及如何管理,其實可以和補貼柴油的不當分開討論,不需要那麼快就進入「現代化」國家「細緻」管理的爭論。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8,2005 10:51
    我也覺得以下這句有點問題
    "..然而國內因油品市場尚處於寡占市場,導致國內的漁船用油較國際上其他國家高出甚多.."

    國際"原油"是流動性的 也就是市場決定的
    而我們的政府仍有相當大的能力決定國內油品價格(中油非民營化)
    以最近國際原油價格高漲為例
    我們的政府"補貼"我們所有人的用油(漁業用柴油補貼再疊加上去)

    問題應該是很多國家(非完全自由市場)的政府都補貼(民生)用油
    我們附近的亞洲國家尤然, 很多都比台灣還高
    兩個多月前 華爾街日報就報導過這些亞洲國家的財政因原油價格的高漲所受的衝擊

    所以油品價格比別人貴不是因為我們的油品是寡占市場的原因



    至於這種所謂的"油蟲"問題至少存在一二十年了(也就是上個政府時就這樣了)
    那時的問題只有比現在更嚴重"好幾倍"
    因為現在的漁船數量已經大減(漁民, 像農民一樣, 幾乎只剩高齡的)
    有的漁港現在連這種油蟲都沒了

    當然原來政府就有農漁業免稅`減稅或補助政策
    這只是其中的一項

    補貼是否是非必需?
    我覺得有必要再討論

    (問題都是政府製造的嗎? 不見得. 但是政府是來解決免題的)



    | 檢舉 | Posted by bad sword at November 8,2005 11:03
    對不起, 打錯字了

    政府是來解決問題的
    | 檢舉 | Posted by bad sword at November 8,2005 11:06
    還有, 遠洋漁業和近海漁業面臨的問題不完全相同
    雖然都有漁源枯竭的顧慮

    至於要討論補貼問題, 真的不是小問題
    因為可能意味檢討整個漁業政策才有解

    (btw, 我家上一兩代的親戚中有不少捕魚的)
    | 檢舉 | Posted by bad sword at November 8,2005 11:15
    遠: "你憂心漁船不受管制會去濫捕, 盤在上一篇回應中不厭其煩的說明補貼與 GPS 的結合, 會扭曲市場價格機能, 導致過多的捕撈, 不知你以為如何?"

    實際有效的管理手段,不會僅限於GPS,還會包括總魚獲量的配額管制,不至於出現跑多長路程,就補貼多少這種乖謬的狀態。

    如果要更有效,還得設下一定的投資與生產力的門檻,比如美國對農業的補貼,投資不足的小農場是拿不到的,歐盟補貼協助波蘭農業轉型,也不是每間農場都有獎。

    這種思路是去探討有效的管理手段以及產業升級的方式為何,補貼也許會扭曲市場價格機能,但是用在正確的環節,也不能否認有引導健全發展的效果。

    總之,我還是覺得直接發錢給漁民,跟目前粗糙的補貼用油政策,一樣糟糕。


    駱: "遠洋漁業該不該管理,以及如何管理,其實可以和補貼柴油的不當分開討論,不需要那麼快就進入「現代化」國家「細緻」管理的爭論。"

    我的看法與你不同,如果撇開「現代化」國家「細緻」管理,也就是漁業的有效管理和產業升級,我不知如何看待補貼問題。

    前述的補貼用油的政府辯護理由中,可以看出,如果是為了消費者食用魚貨的價格穩定問題,可以用開放市場、增加來源來解決。

    如果是為了漁民生計,要直接發錢給漁民,那何不回歸失業補助或是社會救濟,所有人民一視同仁。

    對產業的補貼與對人民的救濟,要分開。

    討論產業的補貼,除了產業該如何升級外,還有不得不然的管理問題(尤其漁業,這是不得不管的,無法放任變成自由競爭),脫離這些脈絡來討論補貼,除了滿足譴責政府管制黑手,又找到一個理由來推銷自由市場的意識型態外,對台灣的漁業並無幫助。
    | 檢舉 | Posted by ray at November 8,2005 16:38
    討論補貼的時候,必須先記得,錢不是從火星上掉下來的,錢是別人付的,補貼需要先說個道理出來。

    最近有一支台聯主打「教育補助不公平」的競選廣告,大意是政府每年補貼66億給軍公教子女的教育補助費,其他人覺得不公平,因此要求「我也要」。這個廣告,正好呈現民主選舉下資源使用的宿命。只要一啟動用補貼換取選票的政策,其他各類選民遲早會發現補貼的「不公平」性。不過,選民的要求都不是直接取消原有的補貼,因為把拿走既得利益必然會會招來反抗,不如直接訴求「我也要」比較實在。

    當然,由於不同群體挾持政府的能力還是有高下之別,這則「教育補助不公平」的廣告播是播了,但似乎由於這個社會掌握意見發表管道的「菁英」,相當高的比例都領過教育補助費,這個「不公平」的呼聲並不會獲得討論。

    最厲害的當然是早早就把各種補貼嵌入制度中,隨時可以抬出「信賴保護原則」的群體了。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10,2005 07:27
    駱,

    請隨時告訴那些狼吞虎嚥的既得利益者,行政行為的相對人固然可以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不過,更應優先適用的是憲法第七條即接櫫的「平等原則」。

    依據平等原則,除非基於事物本質上的不同,否則不得為差別待遇。明明說好這個共和國的國民一律平等,可是有些人總愛為自己創造利益,透過創設自己不一樣的優勢地位,即使,其實大家本質上沒什麼不同。
    | 檢舉 | Posted by 盤 at November 10,2005 20:17
    盤學長,

    根據憲法的平等原則,兵役制度只徵召男性,女性連國防捐都不需要負擔,使得男性不但必須服兵役,還領非常低的薪水,這合憲嗎? 你覺得女性是不是也屬於狼吞虎嚥的既得利益者?
    | 檢舉 | Posted by JZFan at November 11,2005 02:10
    盤:

    所有的動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11,2005 07:04
    關於退休金的改變,全國教師會的看法在此。重點如下:

    「....... 國家要做的是全民有健保、全民有退休金、有照顧子女的教育補助費,做好社會福利,做好經濟政策,規畫政策運作、提出國家願景,將人民帶往安全、信賴、幸福、有希望的未來.......

    ....... 本會主張軍公教有子女教育補助,也爭取所有人民都應有子女教育補助費,受雇者均應有國民年金,而不是將公益彩券盈餘拿去貼補財政破洞,每個人都應有養老照顧,每一個孩子都應受照顧這是政府責無旁貸也是福利國家的願景,請問政府做到了嗎?各階層人民應團結向政府及資本家吶喊!我們應有更好的福利及照顧,我們要的是「均富」,而不是「均貧」。

    ......」

    不過,裡面漏了提到該會還爭取和其他人民一樣繳稅的權利。


    p.s. 這兩天報紙上記載的許多老師的「悲慘」處境,值得好好讀讀。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11,2005 09:18
    JZFan,

    有關女性無服兵役義務合憲與否的問題,我個人的看法如次。

    首先,基於作戰任務之事物本質而分配法律上義務所構成的不平等,應不違反平等原則。如果負擔兵役義務在性別上具有本質上的差異,那麼實施一定的差別待遇,不能說不合憲。

    類似議題在德國也爭論很多年,2002年3月27日聯邦憲法法院的BVerfG, 2 BvL 2/02判決仍認為男性才必須服兵役的法律並不違憲。

    當然,兵役義務的本質也並非不會改變。參考德國在類似問題上的爭論可以發現,在80年代以前,德國的兵役法規定只有男性必須服役(目前役期為一年)。但是80年代中,由於兵源不足(大家都很類似的經驗,只是他們比較早發生,就是出生人口驟降),所以開始同意女性志願進入部隊,但是不允許女性持用武器。到2000年法律修改後,志願進入部隊的女性才得以持用武器。

    也就是因為兩性體質上的根本差異,在現代戰爭中已經逐漸不明顯──男性體格的優勢不再是持用武器殺人的必要條件,所以這個老爭論才會在2002年再度在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再次爭訟。而事實上,最近才獲得總理大位的CDU/CSU在2002年就曾表示,將推動女性強制服役。

    所以,我認為重點還是在於差別待遇是否具有事物本質的差異而定。

    其次,在我國,男性必須服役兩年,為求公平,那麼女性是否應該根據其某些體格上特質的優勢,也為公益付出同樣的勞務?我的看法是:不見得。因為社會不見得恰好需要女性在某些方面的勞務付出,起碼我還想不到該有哪些。

    當然,我會有以上的淺見,是因為我並非平權主義者。如果某些負擔因為性別而有不同的效率,那麼似乎不必刻意平等。如果男性更適合服兵役,那麼這項負擔就交給男性。至於女性是否應該支付對價或等額付出,如果其結果導致無效率,那麼同樣也不必刻意追求平等。
    | 檢舉 | Posted by 盤 at November 11,2005 21:43
    一早起來看聯合報,全是在談退休方案ㄉ事
    選站主軸被拉到這件事上,看來老K要倒大楣啦,阿扁果然會選舉
    | 檢舉 | Posted by 看魚哲學家 at November 12,2005 07:35
    工會團體之一工委會對退休金變革的看法是,

    ......

    工委會強調,勞工和農民應與軍公教人員站在一起,告訴掌權者,百分之十八是基本退休生活,人人都該享有,並要求陳水扁取消圖利財團、國庫通私庫、官商勾結等各種不當得利,讓全民退休安養「向上提昇」,而非全民一起「向下沈淪」。

    .......
    ******************

    顯然,工運領袖的利益和一般工人的利益是不同的。

    其實要全民都有十八趴,只要工人農民和軍公教聯合起來,將「財團」的財產收歸國有,將所有人都變成軍公教,就可以一起享受美好的退休生活了。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13,2005 08:37
    這幾天關於退休金的爭議,有一個討論的方向是,「到底我有多窮」。

    反對退休金調整的一方,在無法否認現在公部門薪水過高的情形下,總是會舉幾個例子說起當年有多艱苦,因此現在有較高的待遇是應該的。另一方則開始舉例子說明其他行業也是很辛苦,為什麼沒有退休金。

    我認為這樣的爭論法,生產性有限,畢竟每個人由自己眼中看出去,都會覺得自己做得太多領的太少。

    因此,我們可以站遠一點來看這個問題。

    1. 一個工作該領多少,在私部門相當清楚,看雇主願意花多少錢雇得到你來決定。

    2. 公部門由於並沒有清楚的雇主來錙銖必較,脫離了市場的價格機能,公部門的薪資和個人的生產力就脫勾了。接下來的問題是,脫勾後的公務員薪資會比同一個人在市場上工作時的薪資來得高還是低呢?

    3. 首先,只要政府財政尚未失控,政府不可能讓公務員的薪資較市場為低,否則如何「穩定官心」換取政治支持,尤其在軍事統治政權無任何正當性的年代。

    4. 其次,如果公務員的薪資較市場薪資低,政府將招不到人來當公務員。事實卻是,歷年高普考的考招情況,永遠是一堆人搶著少數的位置。想要論證當年公務員收入微薄的人,除了要說明當年私部門類似工作的工資較高之外,或許要說說哪一年高普考是錄取名額多於考生人數,錄取率百分之百的。

    5. 公部門薪資有沒有超過民間部門,也可以由公務員「世襲」的情形來看看。這方面沒有確實的資料。不過,如果軍公教的父母,大力鼓勵自己的子女念師專,師大,考高普考,那麼我們大概可以知道,經過一生體驗的軍公教父母,他們的判斷是公部門還是比較好。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13,2005 09:23
    駱教授:平安!
    您前面5點講得非常正確,而且一針見血!郝柏村先生也說過:朝令有錯,夕改可也‧30年前,軍公教直接領的待遇較低,其實各式各樣補貼很多,配宿舍、水電費優待減收、子女教育費全額補助、工作津貼、免交所得稅---等,
    相對收入其實不低,但是因為一黨專政,所有機關系統都是他們自家人,因此,不公平的制度事件才會累積那麼多;現在資訊公開發達,民智大開,不平則鳴,能夠因為既得利益者反對而不敢改嗎?市場機制在那裡?此篇的原始標題與之後駱教授的講法,都非常合法理情啊!
    | 檢舉 | Posted by 遊子 at November 13,2005 16:45
    4. 其次,如果公務員的薪資較市場薪資低,政府將招不到人來當公務員。事實卻是,歷年高普考的考招情況,永遠是一堆人搶著少數的位置。想要論證當年公務員收入微薄的人,除了要說明當年私部門類似工作的工資較高之外,或許要說說哪一年高普考是錄取名額多於考生人數,錄取率百分之百的。
    --------------------------------------------------------

    我認為這樣的邏輯不夠完整
    如果當時是私人公司的薪水較高
    公務員收入微薄
    大家都想進私人公司工作
    但畢竟僧多粥少
    還是有人考不進去
    那麼這些人再去試高普考
    也同樣會是一堆人搶著少數位置呀

    以我父親為例
    在我小時候
    大約民國六十五到七十年間
    他和我母親同時去考公務員
    (我忘了是普考還是基層特考)
    兩人都考上了
    但當時我祖父從事的磨鋸技師(幫製材廠打磨鋸木的鏈鋸)
    收入是公務員的十倍
    我父親於是選擇棄公務員而成為勞工
    但過了十年
    後來台灣的伐木業沒落
    先前高薪聘請他的製材廠紛紛關門或轉型
    他能接的case愈來愈少
    這時他轉而羨慕擔任公職的母親
    或許不見得會後悔當初的選擇
    但至少他反省到當年做決定時
    並未考慮到在私人公司會喪失工作機會的風險
    這也就是公務員的薪水不見得比同等級的私人公司職員來得高
    卻能吸引以安定為優先考量的求職者
    | 檢舉 | Posted by evoq at November 20,2005 22:14
    evog:

    前面談的有些簡略,一份工作的待遇,其實至少應該包括薪資本身和風險,市場均衡時,同一個人可以選擇「薪資較高但風險也較高」或者「薪資較低但風險相對也較低」的工作。當他選擇後者時,其實已經表示候者的綜合薪資(包含薪資和風險)較高。你父親的後悔與羨慕母親,其實正好顯示公務員的綜合薪資比較高。

    另外,你舉的磨鋸技師的例子,如果不包含風險的收入真是公務員的十倍,你父親的後悔,正顯示公務員的綜合薪資有多高,其他民間部門的工作,又如何和公務員比呢。

    不過,重點真的不在公務員薪水和別人比較的高低,重點在於公務員的薪資脫離了市場,完全是政府的政治決定。磨鋸技師的高工資與高風險,則完全是市場供需的結果。

    換個角度問,您父母親當年考公務員時,錄取率有達到100%嗎?如果沒有,公務員的綜合薪資(薪資加工作的無風險)就是偏高的。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20,2005 22:48
    另外,許多人舉當年某個特定行業比公務員的薪資高多少,來說明公務員當年的貧苦,同樣是錯誤的比較。真要比較,也要比所有與公務員類似工作的平均薪資。

    你永遠可以找到民間部門中,某個行業由於市場供需所造成的高薪。否則,我們是否用現在電子業CEO的薪資和公務員做比較。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20,2005 22:54
    說道公務員和民間部門薪資的比較,2002年九月時我使用1978-2001年「人力運用調查」作了一點分析,控制了年齡,教育程度,行業別之後,公務員的月薪幾乎都比非公務員高出15%-20%。例年高出的比例如圖

    注意:這只是月薪,還不包含公務員的月退休金,撫慰金和種種補助。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20,2005 23:33
    從這兩天關於遠洋漁業被制裁的新聞,還是看不出這和GPS有何關係?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21,2005 22:55
    駱:

    看了這幾天大目鮪配額縮減的新聞, 想法是:

    如果抓鮪魚真的這麼有賺頭, 一艘船一年可以賺個幾千萬, 未來台灣船主處理權宜船的技巧會更加精緻, 將不只是到國外註冊, 掛個旗子就好, 可能會經由多重管道轉投資, 找外國籍人頭虛設公司行號, 經過更多層的洗魚, 繼續捕撈銷往日本! 即使台灣的配額降為 0, 這些權宜船大概還是不受影響!
    | 檢舉 | Posted by 遠 at November 22,2005 20:05
    遠:

    名實不符的權宜之計,臺灣人最在行了,不是嗎。除非權宜會受到懲罰以致利益受損,否則道德勸說大概也沒有什麼效果。

    只是,臺灣漁船多補了多少什麼魚,別人由魚獲交易的資料就查的清清楚楚,和GPS沒有什麼關係。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November 23,2005 09:31
    取消漁業用油補貼制度
    回歸市場競爭 讓漁獲成本實質反映
    也讓無競爭力的沿近海漁業退場
    除了解決"油蟲"問題
    也可也紓解近海漁業資源枯竭的窘境
    | 檢舉 | Posted by at December 9,2005 16:50
    鮪魚業者爭補助 各黨團支持

    一艘船補助1600萬元。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December 10,2005 06:46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July 26,2006 13:16
    漁業署用GPS的對策似乎是玩真的。委託某大學研究,開發出一套系統及計算用油量的公式,打算以後按照船型、主機、作業型態、GPS的航行紀錄(可知航速與時間)來推算耗油量,然後依照此耗油量來補貼。由此研究而來的碩士論文應在一兩個月內會出爐。

    另外,據說現行太過簡單的公式會高估耗油量許多,因此一項係數原本為0.2,現已下修為0.19,但離最接近實際情形的0.16還有點距離。先不管開船出去停在海上消耗時間的鑽漏洞方式,上述公式中的20%差距就夠賺的了。
    | 檢舉 | Posted by 阿宏 at July 27,2006 12:27
    阿宏:

    可以繼續觀察這個GPS追蹤法的後續發展,我對利之所造所導引出來的想像力充滿信心。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July 27,2006 20:34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April 15,2007 10:59
    是啊。看海巡署官兵多辛苦,抓油蟲又不是抓毒蟲,要在海裡泡7小時。這個取締的成本還不小。前面說的GPS航行記錄器似乎也發揮效用了。只是何必如此麻煩呢?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官員知民代知漁民也知。
    | 檢舉 | Posted by 阿宏 at April 15,2007 19:15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April 15,2007 20:39

    最近又有抓蟲秀了。

    這一次的油蟲哪裡來? 因為英明又想要回歸市場機制的政府,七早八早就預告油價將在6月2日大漲。結果當然是有罐追罐,有桶裝桶,有槽裝槽,大家一起來了。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May 26,2008 23:11

    突襲漲價,現在各地加油站大排長龍中。
    | 檢舉 | Posted by Richter at May 27,2008 20:42
    負實質利率將會強化油品以及其他商品的囤積。
    | 檢舉 | Posted by JZFan at May 28,2008 06:05
    教授,你November 20,2005 那篇留言的圖表和你的結論不符,你是圖表畫錯還是你看錯圖表。
    | 檢舉 | Posted by 隨便 at December 5,2008 00:25
    隨便:

    謝謝指正。那個圖的縱軸標了%,這是錯的。

    應該不需要標%,換句話說縱軸0.2表示20%。
    兩者差距在15%左右。
    | 檢舉 | Posted by 駱 at December 5,2008 01:30
    一份工作的待遇,其實至少應該包括薪資本身和風險,市場均衡時,同一個人可以選擇「薪資較高但風險也較高」或者「薪資較低但風險相對也較低」的工作。當他選擇後者時,其實已經表示候者的綜合薪資(包含薪資和風險)較高。你父親的後悔與羨慕母親,其實正好顯示公務員的綜合薪資比較高。
    教授 覺得這樣的推論有破綻
    從父親的後悔可以說明在父親的定價中公務員的綜合薪資比較高
    但是這是個人的評價
    無法以此類推到一般情況
    再打個比方
    若今天父親成為中小企業主
    收入遠高於母親
    那父親的感覺很有可能是
    還好我當時沒去當公務員
    若您的推論邏輯成立
    怎麼會同一個邏輯衍生出兩個相反結果
    就有點落入買入選擇權的偏差
    當價格減損時怨懟當時為何要買
    當獲利時高興當時買入
    後見之明的偏差
    | 檢舉 | Posted by 瑜 at March 12,2009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