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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組成管理委員會 一、本院為建立各種公用『核心平台』(Core Platforms) 提供各種尖端科技服務,特成立『科技共同空間』(Technology Commons, 簡稱TechComm),以提升本院教學與研究。 二、TechComm 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委員會) 由本院各系所單位主管或其指定人員組成,並由院長或其指定人員擔任主任。委員會決定 TechComm 空間之整體規劃,推薦並通過各平台主持人,評估各核心平台之服務成效。 貳、建立核心平台 三、TechComm 之服務以『核心平台』為單位,種類項目由委員會就以下兩項標準為原則議決之:(a) 本院研究之共同需要,或 (b) 新穎之尖端科技。每個核心平台須有配套課程,使用人經由修習課程取得使用資格。 四、每項核心平台得設『主持人』一人,負責建立及規劃平台之服務。 參、服務成果評鑑 五、核心平台之服務成效評鑑,依照使用人次 (高)、內外使用比例 (低)、平台故障率 (低)、整體滿意度(高)等四項指標判定之。 六、服務成效判定標準,分成A (非常滿意) ~ B (滿意) ~ C (普通) ~ D (不滿意) ~ E (非常不滿意) 五等。委員會得每年調整判定標準,每年並召開『使用者會議』一次,以便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 七、核心平台所支援之論文發表質量,另外獨立作為重要評鑑參考項目之一。 肆、協助人員 八、各平台得依其需要聘任協助人員,分成博士後研究員與研究助理兩級。 九、協助人員由該平台主持人自行延攬培訓,但行政服務等相關業務由 TechComm 統籌管理。協助人員必須協助相關課程之開設,並輔導使用者之實驗操作與結果評估。 十、若所服務對象發表相關論文,平台主持人或協助人員基本上不列入共同作者。然若有特殊貢獻者,得應邀成為共同作者。 伍、使用者付費 十一、所有平台在『使用者付費』原則下,開放給本院師生員工使用。專任教師外之使用者,須由本院專任教師簽署核可,並由該專任教師付費,付費方式另訂之。 十二、使用者必須在所發表之論文,以誌謝方式記錄核心平台之貢獻,致謝對象為:Technology Commons, College of Life Scienc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陸、其他事項 十三、建立 TechComm 專用網頁以管控各核心平台,方便使用者獲取相關資訊。並以該網頁為基礎,逐步將本院之公共儀器或核心實驗室等,以虛擬方式連結成為龐大的研究資源網路。 十四、TechComm 亦管理前生技中心設立之兩間學生實驗室 (BCT lab),除作為原 BCT 課程之上課地點外,各平台也將利用來開設各種相關課程或工作坊。 十五、協助推動本院之國際化,TechComm 內設置本院國際交流中心主任辦公室,負責本院之國際交流相關業務之運作。 十六、TechComm 平台服務以學術研究為目的,非經產學合作計畫,不得將服務成果轉為營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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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