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分類:
開學後網路加選之方式,分為下列三類,由授課教師決定所授課程之加選方式,並事先公布於臺大課程網:
第1類:教師不設定修課人數上限,學生可直接上網加選,但加選人數達400人後不再接受加選,且未符先修科目規定者會於線上擋修。
第2類:教師發給「加選授權碼」,自行管控學生修課資格及人數,學生再依教師發給之授權碼上網加選,網路加選即時完成。
第3類:教師有設定修課人數上限,擬修課學生上網登記後,教務處於網路加選期間,依各課程之剩餘名額進行四次分發作業。未符先修科目規定者,會於線上擋修。(登記時請自行設定「衝堂或相同課程志願序」,當分發到衝堂或課號相同班次不同課程時,依據該志願順序分發)。
(二)加退選時程:
- 開學第一、二週:
- 週一、二、四、五9:00~次日凌晨3:00,週六9:00~中午12:00,開放各類課程之網路加退選。
- 週三全天、週六下午進行第3類課程之分發作業,不開放網路加退選。
- 週三15:00、週日9:00開放查詢分發結果。
- 開學第三週:
- 加選:不開放網路加選。
- 退選:僅首日(週日9:00~週一上午8:00)開放網路退選,逾期不得再辦理退選,僅得依本校「學生停修課程辦法」之規定申請停修。但因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歸責於學生之特殊情況,導致學生無法於網路退選截止之前上網退選,得填寫「學生報告書」並檢附相關證明,經授課教師、學生就讀系所主管簽註意見,並於當週週五前送交教務單位,教務單位查證屬實,並經教務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週次 |
日期 |
星期 |
9~12時 |
12~15時 |
15~次日凌晨3時 |
備註 |
第
一
週 |
9/9 |
一 |
開放網路加選、退選、登記 |
|
9/10 |
二 |
9/11 |
三 |
分發作業 |
查分發結果 |
分發期間系統不開放 |
9/12 |
四 |
開放網路加選、退選、登記 |
|
9/13 |
五 |
9/14 |
六 |
網路加.退.登記 |
分發作業 |
分發期間系統不開放 |
第
二
週 |
9/15 |
日 |
開放查分發結果 |
|
9/16 |
一 |
開放網路加選、退選、登記 |
|
9/17 |
二 |
9/18 |
三 |
分發作業 |
查分發結果 |
分發期間系統不開放 |
9/19 |
四 |
開放網路加選、退選、登記 |
|
9/20 |
五 |
9/21 |
六 |
網路加.退.登記 |
分發作業 |
分發期間系統不開放 |
第
三週 |
9/22 |
日 |
僅開放網路退選及查詢分發結果 |
週日上午9時
至週一上午8時 |
9/23
至
9/27 |
一至五 |
僅受理「教師同意加簽單」
進行擋修處理 |
每日8時至17時受理
系統不開放 |
(三)網路加選或登記之限制,請參閱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18條規定。
(四)修課學分上限 ,請參閱「102-1修課學分數上下限規定」。
1.學士班學生有下列特殊情況者,得填妥「超修學分申請書」經導師、系主任、教務長核准,由教務單位調整修課學分上限後,始可上網加選(含登記)至核准之修課總學分數:
- 轉學生應補修之學分頗多,且其前一學期在他校GPA達3.38(或百分制平均成績達80分)。
- 轉系生應補修之學分頗多,其前一學期GPA達2.92(或百分制平均成績達75分)。
- 奥林匹亞資優生,須加修對科學競賽有幫助之特定課程。
- 各學系最高年級學生,不超修則無法如期畢業。
- 其他非常特殊之個人情況,須檢附證明其有超修之必要。
2.超修申請案若有以下狀況,原則上教務長皆不予同意:
- 所提出之理由非特殊情況,而係大多數人皆可聲稱者。
- 本學期擬選課程中有以下情況:並非畢業所需,且會佔據他人名額。
- 曾有一學期成績達1/2(特種生2/3)不及格紀錄,且其前二學期成績並未明顯穩定進步者。
(五)第2類課程之「加選授權碼」(以下簡稱「授權碼」):
- 教師有是否同意學生加選之權利:當教師同意學生加選時,發給一個授權碼,學生即可憑此授權碼上網加選。
- 授權碼為10碼亂數,每門課每個授權碼都不同。
- 教師發給加選授權碼時,得要求領取者出示學生證,並於「加選授權碼及簽名單」之簽名欄位填寫學號及姓名。日後教師若發現有未經授權而加選者,得以書面通知教務單位註銷該選課紀錄。
- 每一授權碼僅限同一人使用【註:若上網加選後又退選該課,於網路加選結束前欲再次加選該課,可用原授權碼再次加選】。
- 課程加選後之修課總人數,以不超過上課教室容量10%為原則。開學後若教師申請再加發授權碼時,增加用教室容量來管控之機制。
(六)第3類課程之分發,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
- 可登記數門衝堂或課號相同之科目(班次),但最多只會分發到其中一科目(班次)。
【註:專題研究、專題討論等特殊課程,業經學系向教務處報備一學期可修習不止一班者,不限分發一班次。倘若您分發到不止一班但只想修習其中一班,請務必於9月22日(週日)上網退選。】
- 新登記課程若與已選上課程衝堂或課號相同班次不同,當分發上新課程時,原已選上課程自動刪除。
(七) 修課學分下限,請參閱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7條規定,及「102-1修課學分數上下限規定」。
不符前述規定者,須填具「減修學分申請書」經導師及系主任核可,於開學三週內送交所屬教務單位完成相關程序,否則依學則第42、48條規定強迫休、退學。
但最高年級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上、下學期各修習不足9學分即可符合畢業資格者,僅須經系主任簽章核可。
(八)選課紀錄:
- 選課系統會留下每位同學每次進出選課系統及加、退、登記每一筆課程之紀錄,點選「log」即可查閱該紀錄。
- 同學每次加、退、登記課程後,務必按「確定」俾存檔;選課完畢時,務必按「登出」離開選課系統,俾保留完整選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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