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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學輔中心

大學部

【總則】

國立臺灣大學學則【110. 06. 24 發布】

保留入學作業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八條。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3. 辦理時間:新生註冊開始前。

  4. 重點摘要: 因重病、低收、兵役、懷孕、外籍生等特殊因素,可申請保留入學。

  5. 詳見官網 (含申請書下載)

申請重新入學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八條。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3. 辦理時間:每年7月1日至7月30日止。

  4. 重點摘要:入學資格保留期滿需自行提出入學申請,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5. 詳見官網 (含申請書下載)

申請休學作業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六章。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3. 辦理時間:註冊後申請休學,至遲得於學期考試開始前申請。

  4. 重點摘要:以累計二學年為上限。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需再申請者,應經系主任及教務處核可,酌予延長,但至多以二學年為限。

  5. 詳見官網 (含申請書下載)

退學相關須知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六章。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3. 原因:
    I. 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且次學期逾三分之一;若為離島生、僑陸生、國際生、希望生等特殊身分,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且次學期逾二分之一者,方應令退學。
    II. 修業年限屆滿且延長年限仍未修足應修之科目與學分。
    III. 休學逾期,未繳費註冊。
    IV. 休學期滿,已註冊但未在期限內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低於規定。

  4. 諮詢管道若有需要,歡迎與學輔專員預約諮詢、 討論因應策略。
    I. 駐院學輔室: https://csw.ntu.edu.tw/colleges
    II. 學輔中心預約系統:
    https://my.ntu.edu.tw/csw/appointment/appoint.html

退學離校作業

  1.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六章。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3. 申請時間: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每學期開始日至期末考試開始前,可辦理當學期退學。

  4. 應令退學:已達退學規定者,可隨時辦理退學手續。

  5. 詳見官網 (含申請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