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票哪裡來?
駱明慶 台大經濟系副教授
總統大選至今,雖然已經一個半月了,不過由於選前一天的槍擊案和兩組候選人得票數的差距少於3萬票,至今仍然爭議不斷。其中,一項眾說紛紜的爭議是,廢票數目高達337,297票,廢票比例高達2.55%,較上次總統大選廢票數122,278票,廢票比例僅0.96%,增加了21萬5千張廢票。
關於廢票增加的原因,至少有三種假說。首先,投票當天晚上在野黨就提出「做票」的說法,認為民進黨政府利用選務人員,將連宋的選票造為廢票,才導致廢票數目大幅增加。其次,也有人認為此次大選過程中出現「廢票」運動,鼓吹選民積極地向兩組「爛蘋果」說不,是造成廢票增加的主要原因。最後,中選會認為廢票之所以大幅增加,主要是因為選罷法的修訂,對有效票採更嚴格的認定標準,導致習慣圈選在候選人空格之外,但以前仍屬有效的選票,都被判定為廢票所致。
上述三種說法,何者可能性較高,中選會公佈的投開票紀錄以及其他人口資料,可以提供一些推論的基礎。「做票說」隱含的是,執政黨能夠有效地指揮由基層公教人員和候選人各自推派的監票員所組成的選務人員。因此,民進黨執政縣市廢票率應該比其他縣市為高。但是,這與各縣市廢票的比例並不相符。廢票比例最高的雲林縣和金門縣,其廢票比例分別高達3.99%和3.66%,遠高於全國平均的2.55%,兩者都不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另一方面,民進黨執政的高雄市,廢票比例反而最低,只有1.64%。
其次,「嚴格認定」和「廢票運動」的假說,則應該與各選區的教育程度息息相關。換言之,「嚴格認定」對教育程度較低地區的影響應該較大。「廢票運動」所影響的「主動型廢票」,則應該與教育程度成正比,教育程度越高,住在都會區的選民,較可能主動投廢票。
資料顯示,廢票比例最低的行政區恰好都是北高兩直轄市和五個省轄市,廢票比例較高的反而是雲林、金門、嘉義和彰化等都市化程度較低的縣分,此與「廢票運動」導致廢票比例提高的假說並不一致。
再者,各鄉鎮廢票比例和2000年戶口普查中20歲以上人口的教育程度的分佈,更清楚地顯示廢票和選民教育程度之間的關係。彰化縣的大城鄉和芳苑鄉,是廢票比例僅次於蘭嶼的兩個鄉鎮,廢票比例分別高達6.55%和6.46%,其人口中不識字的比例也是全國最高,分別為28.2%和23.2%。反之,全國教育程度最高,大學以上比例高達43.9%的台北市大安區,其廢票比例只有1.66%,遠遠低於全國平均。
當然,如果能夠再一一檢視這33萬張廢票,就能夠確認廢票的來源。不過,在花大成本驗票之前,既有的實證資料似乎都在印證中選會的說法,廢票增加是選罷法改變,事前整個社會包括候選人都不察其嚴重性所致。事前行政機關如果能夠大力告知提醒選民此一改變,選後的台灣政局,大概會是另一番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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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資料,後來整理成這篇文章,歡迎指教。
廢票哪裡來?—
無效票定義範圍擴大對2004年總統選舉的影響
文中也討論了由「陳呂得票率和廢票比例高度相關」此一事實出發的「做票」推論,認為此路不通。認為做票存在的人,應該走另外的路徑。
另外,「假說」是用來被推翻的,本文只是以資料說明,廢票的增加可能另有原因,不一定是做票。
不會被推翻的說法是信仰,不是假說。我沒有能力討論信仰的問題。
感謝東吳大學政治系
黃秀端教授提供一個
選票照片的檔案,可以較清楚看出無效票定義變化前後,選票上有效票面積的差異。
附錄中的選票範例,怎麼連戰與宋楚瑜是“全黑”?
選票範例是由上面1/23留言中的照片檔案再製而成,效果不是很好。
好文!
駱館長果然也被迫玩了 Gary King。
是啊,這是被政治學者要求的。
我也很有興趣玩玩GIS,只是一直還沒有機會。
Richter,
我很快地讀了這篇論文,我看不出來槍擊案連宋獲益較大的證據。原始資料只調查了「槍擊案是否影響投票」和「投票對象」,結果發現認為槍擊案影響自己投票的樣本中,投給連宋的比例較高,這其實和「因槍擊案而轉投連宋」或「本來不投,因槍擊案而去投連宋」還是不完全相同。
這份調查,大概還是無法回答「誰是獲益者」這個問題。
請教駱館長,
換個方式來說,「誰是獲益者」這個問題有沒有可能被回答?
Ritcher:
1. 直接在當時的問卷中,調查認為影響投票者,影響為何?
2. 如果有panel data,觀察319前後的變化。
當然,這兩種方法的資料,似乎都不存在。
駱,Richter,
我同意這篇paper沒有提供什麼很有說服性的證據。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關於槍擊對於選情的影響,兩位的直覺判斷是什麼?
JZFan,
我的直覺判斷是:讓許多本來不想投票的人跑去投票。這種人應該兩邊都有,很難說那邊比較多。至於改變投票對象的情況,應該很有限。現在搞選舉的伎倆都是如何把己方的票催出來,而不是去吸納對方的票。不知道這是不是當前民主政治的困境。
打錯了,是3/16-18不是3/6-18...

由最近一階段二階段的火熱爭議看來,2004年陳水扁可以透過選務機關作票,那才有鬼哩。
有效票的定義又在不知不覺中被改回來了。
>>>有關放寬選票有效認定部分,原規定圈選位置不得全部超出圈選欄外,經昨修法後,未來就算圈選位置落在圈選欄以外,只要選務人員能辨認是圈選那一組候選人,都將算是有效票。

選完第一個功課是,再驗證一下這個廢票的故事。
中選會的資料顯示,這次選舉投票數13,221,609,無效票數117,646,廢票比例0.89%。
2000年和2004年的廢票比例分別是0.96%和2.55%。

林青霞蓋錯章:政府應該要好好宣導,沒有人知道蓋章不可以蓋私章啊
我:誰叫你四年才回來一次又不看投票通知單
國民黨第一件該做的事,是將憲政修成內閣制,以保長期執政。

幸好這次嘗到甜頭, 暫時不會想到搞內閣制. 但2016時馬某會不會想當普丁第二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