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臺大環安衛中心 2018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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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作
6 健康檢查及臨場訪視
本校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 條:雇主於雇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
勞工應施行下列健康檢查:
(一)一般健康檢查。
(二)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
(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一般健康檢查
一般健康檢查全年開放申請,本中心亦於每年 6-7 月公告提醒符合資格之同仁,可
選擇至臺大醫院環職部或其他符合勞動部「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
理辦法」所認可之醫療機構 / 院所健檢。107 年度共 284 人提出申請、274 人到檢並繳
交健檢報告,針對健檢報告中顯著異常者本中心護理師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衛教,而對
健檢報告有疑義者,則安排與臺大醫院環境暨職業醫學部醫師一對一面談,共有 12 人
前來諮詢。
圖二、107 年度一般健康檢查前 5 名異常項目
36 國立臺灣大學環安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