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臺大校規小組 2014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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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規劃之基地面積為 3,786.5m2,建築面積約 1,490m2,建蔽率約 39.35%;容積樓地板面
積約 10,300m2,容積率約 272.02%,總樓地板面積約 13,000m2;開挖面積約 2,300m2,開
挖率約 60.74%。本基地位於規劃小區 16(校總區東區規劃小區 2),本工程興建後,小區
建蔽率為 40.51%,略超過 40% 之上限;容積率 233.65%,未超過 240% 之上限;開挖率
63.75%,超過 50% 之上限。依校園規劃原則第十條第二項:「校總區各規劃小區如有建蔽率、
容積率、開挖率之任一比率已達本條第一項最高上限以上,而為國家或校務重要發展、整
體校園景觀風貌、空間使用需求、土地利用經濟效益等特別需求者,使用單位應具提改善
措施、因應方案,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有關超過小區規
劃上限事宜,提請委員會討論。

    基地配置構想圖  剖面圖

      本基地範圍內有兩棵正榕為受保護樹木,規劃以原地保留方式來配置建築,其餘因開
挖範圍及基地南側水杉道路型調整影響而需移植的樹木共計有 20 棵,全數在基地內就近
移植於規劃之開放空間。於後續細部設計階段,會將同類或大小接近的樹木,依規劃位置
就近排列,以免視覺差異性過大。

      總務處刻正委託「舟山路 100 巷與周邊環境改善工程規劃案」,本基地周邊道路交通
將納入該案檢討,未來本工程基地範圍與交通動線將依循該規劃內容調整。

      本案提送 103 年 2 月 26 日 102 學年度第 8 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為:本
案通過,決議內容如下。

      ( 一 ) 本案興建後之小區建蔽率為 40.51%,超出小區規定 40% 之上限部分,原則同意。
      ( 二 ) 小區開挖率規定上限為 50%,本案擬增加 10% 彈性達 60% 的處理方式,於下階

             段討論。請建築師確保建築立面綠牆,施作可能性與節能效果,提高綠建築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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