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臺大校規小組 2014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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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教學二期停車場設置新建工程變更設計報告                                                                                                                      重
  2 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點
                                                                                                                                                工
      本案規劃設計書之變更設計,前於 102 年 11 月 27 日第四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作
通過,會議決議為 :「本案原則通過,請規劃單位依委員意見修正相關細節。」並於 102 年                                                                                                    及
12 月 11 日 102 學年度第 2 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                                                                                                            執
                                                                                                                                                行
      本次為增強本案建物與鄰近慶齡工業研究中心大樓之整體外觀協調性,將本案建築物                                                                                                     情
原格柵欄杆更改為空心磚欄杆、淺磚色丁掛面磚搭配洗石子,提送 102 年 2 月 26 日 102                                                                                                形
學年度第 8 次校規小組委員會報告。
                                                                                                                                                校
      修 正 後 造 型 採 用 空 心 磚 砌 牆,                                                                                                                  園
較有變化性與細緻感,類似學校在                                                                                                                                 規
基 隆 路 上 其 他 建 築 物 的 傳 統 工 法,                                                                                                                    劃
與周邊建築物有較佳的協調性。                                                                                                                                  小
                                                                                                                                                組
      決定:本案同意備查。                                                                                                                                委
                                                                                                                                                員
  case 卓越三期研究大樓 ( 鄭江樓 ) 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                                                                                                               會
  3 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通
                                                                                                                                                過
     「卓越三期研究大樓 ( 鄭江樓 ) 」為校總區東區中程發展計畫的一環,將拆除生機二館,                                                                                                案
配合水杉道底端貫通銜接舟山路及辛亥門的規劃,調整建築基地後於生機二館現址興建新                                                                                                         件
大樓。藉此推動校總區東區之發展與整合,也協助生機系更新老舊館舍,並紓緩化工系空                                                                                                         簡
間窘迫的發展困境,另外也提供部分空間給鄰近系所轉置與租用。                                                                                                                   介

      本工程由鄭信義先生以實物捐贈方式興建,已獲學校同意。新大樓空間規劃為 3,000                                                                                                  新
坪,部份由學校統籌運用(生機系分配 700 坪,總務處為 110 坪),其餘空間 2,190 坪作為                                                                                              建
化工系的研究空間及長春集團與化工系日後的產學合作空間,學校並同意以捐款人父親的                                                                                                         工
名字來命名卓越三期研究大樓,稱為「鄭江樓」。                                                                                                                          程

      本工程計畫興建地上七層、地下一層建築物。地上分為北棟及南棟,北棟一~七層
供化工系及產學合作空間使用,南棟一~五層供生機系使用,五~七層供總務處使用。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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