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學報採取匿名之外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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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作者將文稿寄達本學報後,將進行必要的形式審核。通過後,由主編就來稿之議題與性質,諮詢全體編輯委員,決定審查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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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學報每篇文稿至少由兩位審查委員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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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學報編委會負責通知投稿人有關來稿之審查進度與審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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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學報將審查意見送交投稿人之後,敬請來稿作者於期限內,將修整完備的文稿,寄回本學報。在文稿的最後版本確認後,來稿作者即不得再對文稿之內容,進行任何更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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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學報編委會依據匿名審查委員之審查意見,保有針對來稿進行查核其修改狀況,以及議決是否予以刊登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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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本學報隨時接受來稿,文稿採隨到隨審。本學報依例不退還來稿,請自留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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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為本學報所採用之文稿,其刊登時間,依照審查進度、以及當期稿件篇數而定。本學報編委會將書面通知投稿人,有關其文稿的刊登期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