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表演親密?

文:藍佩嘉。本文收錄於收於中國時報

最近媒體大幅報導了兩場名人婚禮。富賈與明星的戀愛軼事,一直是媒體追逐的焦點。偷窺的狗仔,試圖捕捉雙方在肢體、眼神交接之際,隱約透露的曖昧情愫。關係公開化的伴侶,在攝影機與記者的直視下, 更需要用「十指緊扣」、「深情相望」等肢體語言,具體地向大眾宣示:我們的戀人關係沒有因為先前的外遇傳聞而受到影響,或者,跨越年齡與階級鴻溝的婚姻,不是誘於青春或財富,而是為了愛。

社會學家已經觀察到,現代人的婚姻不再建立在穩固的親族網絡交換上,而是修築在自由戀愛的兩造關係上。隨著離婚率的升高、性愛的流動、個體性的崇尚,親密關係變得更加脆弱,同時也變得更加純粹,我們要求伴侶之間的溝通、了解與相愛,來維繫親密關係的延續。

在這樣的社會脈絡中,人們越來越需要在關係中「表演親密」。我指的「表演」,不意味著這些展演 是虛假或不真實,而是說,人們需要用肢體與語言等具體形式對伴侶展現愛與關心,同時,也透過這樣的表演,向週遭他人確認伴侶的特殊連帶與不可替代的角色。

像你我這樣的平民百姓,慶幸自己的私生活不會成為嗜血媒體的焦點,我們的「親密表演」只需針對身邊的戀人、親人與朋友。然而,有另外一群人,他們的親密關係必須受到國家之眼的審視。

我在越南胡志明市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觀察即將與台灣男性結婚的越南女性,接受台灣外交官員面談的過程。主考官的問題通常環繞著雙方認識的過程與細節,透過兩人提供的資料的對比與確認,試圖篩選出「假結婚」的狀況。但是,執行的官員也坦承,要判斷伴侶關係的真假,其實非常困難。以本國人來說,共同居住、一定時間的交往,乃至感情基礎,都未必是婚姻的要件。

主考官也經常要求面試的伴侶提供交往的證據,例如共同出遊的照片,或是長途電話的帳單。有些官員甚至要求他們在面談現場表演彼此的電話對話。台灣先生手握著想像中的電話,緊張而誇張地對著他的越南未婚妻說:「你愛我嗎?你想我嗎?你要我嗎?」越南小姐低著頭,羞赧地用有限的中文字彙說:「我愛、我想、我要。」

這些異國伴侶在國家之眼下被迫「表演親密」,把自己的感情關係與私密生活攤開來讓官員審視。為了擺脫「買賣婚姻」的污名,這些伴侶必須用明顯可見的方式展演出他們對於愛情婚姻的信念與實踐,也證明他們是「值得結婚的對象」。其中有些面談問題,除了侵犯當事人的隱私,也涉及主考官的道德意見,判斷這個婚姻是否會「幸福」,並篩選出「沒有能力管理婚姻的人」。這些國家代理人感到有必要保護弱勢的公民(指社經地位低或有身心障礙的台灣男性),免於外國女性造成的可能傷害。

婚姻面談機制的效果,與其說能有效篩選婚姻的真假,更是在當事人「表演親密」的過程中,確認他們對國家權力的臣服,以及愛情婚姻的正當性。藉此,台灣政府展演自己的現代性,也向美國國務院宣告,這些跨越國界的婚姻,不是肉體或金錢的交換,而是為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