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洋過海來幫傭:外籍家務勞工的生命地圖

文:藍佩嘉。本文收錄於收於人籟月刊

無論在都市或鄉下,你都看得到她們的身影。她們站在台北街頭迎接垃圾車的到來,她們倚在安親班門口等待雇主小孩下課,她們在大榕樹下推著坐輪椅的阿公阿媽。迄2004年底,有接近十二萬名來自印尼、菲律賓、越南的女性,在台灣擔任家務幫傭與監護工[1]。她們離鄉背景,甚至離開自己年幼的子女,到國外照顧一個家庭的作息,面對的不只是思鄉的憂心與工作的勞苦,還有進入陌生家庭中被性騷擾、虐待的風險。她們為什麼要出國幫傭?除了經濟因素,還有哪些原因和考量?這趟旅程的結果是衣錦還鄉還是再度漂流?這些年來,我陸續訪談了接近一百位菲籍和印籍女性家務勞工,這篇短文將從她們的流動軌跡來呈現移工漂洋過海的生命地圖。[2]

追求經濟條件的改善

當我詢問外勞朋友:「為什麼你想要出國工作?」十位中有九位毫不遲疑地回答:「賺錢啊!在家鄉沒有工作!」母國的經濟狀況與薪資差距,無疑是大部分勞工跨國移動的主要驅力。

菲律賓雖然在1950、60年代,經濟成長率曾一度領先亞洲諸國,但因政治腐敗、內部動盪,加上馬可仕政府的經濟計畫仰賴輸出美國軍備,枉顧民生需求,1980年代初期越戰結束後,菲律賓的經濟明顯衰退。1974年,馬可仕政府開始施行「勞力輸出政策」,此政策原只是舒緩高失業率「暫時性的手段」,但在往後數十年間,海外勞工的匯款成為菲國主要的外匯來源。在印尼,由於勞力過剩,印尼政府也從1980年代開始設定將海外工作輸出視為解決勞力過剩的方案,在1997年金融風暴之後,海外移工的人數更大幅成長,為了因應失業以及因盧比貶值而高漲的物價,也有愈來愈多的人選擇到海外工作。

Trina是一個年將四十的菲律賓單身女性,她在高中畢業後陸續在許多工廠工作過,在經濟的劇烈波動下,當地工廠頻頻倒閉,她只好到海外尋找較為穩定且收入高的工作。Trina這樣描述她和表姐的出國動機:「我們沒有工作,每兩三年工廠就會倒閉,在下個工廠開始前幾個月我們沒有工作,這樣怎麼生活?所以我二十八歲時到新加坡應徵工作。」

劇烈的經濟波動與高失業率,不但促使藍領階級向海外發展,也改變了中產階級的命運。Rosario是一個大學畢業、四十多歲、兩個孩子的媽,當我問到她之前在菲律賓的職業,她遲疑了一會,尷尬地說:「我在銀行工作了十二年,每個月的薪水只有3,000披索 (約120美元),生活還過得去。但七年前銀行倒了,當你來自一個破產的公司,便很難再找到新工作。所以我沒有選擇,我必須到國外工作。」「那裡沒有工作」,除了意指高昇的失業率,也暗指沒有「好」工作提供足夠而穩定的薪水。尤其在菲律賓,中產階級的地位不再保證安全、舒適的生活水平。

有些移工選擇到海外工作,並非面臨急迫的經濟需求,而是為了孩子的未來做準備。Naya是個三十一歲有兩個孩子的印尼母親,來台前在爪哇鄉下幫忙丈夫捕魚。她說自己本來很害怕到海外工作:「我聽過有些人遇到不好的雇主,被毆打,但是我想,我還年輕,再過幾年就會老得不能出去工作了,所以我現在要多賺點錢,要存下來讓孩子上大學,我希望他們受更多教育,想到這個,我就不再害怕了」。像Naya這樣的母親,期待她的遠赴重洋,能為下一代累積向上流動的機會,並期能改善家庭的未來。

今日,菲律賓是亞洲勞力輸出最大宗的國家,世界排名亦僅次於墨西哥。每三個出國工作的菲律賓女性中,就有兩個被安置在某個世界角落,照顧著一個外國家庭的日常作息,學者因而比喻她們是「為全球化服務的僕役」。[3]印尼則是世界第四大勞力出口國家,在公元2000年,含無合法證件工作者,共有兩百六十萬名海外移工,佔了印尼勞動力的百分之三。[4]

外籍勞工開放的前幾年,菲籍移工佔據了台灣大部分的家務勞動市場,直到2000年左右,印尼的競爭者大量進入台灣,進而取得數量上的優勢。印籍勞工的數量在2003年開始出現下降趨勢,是因為勞委會從2002年八月凍結她們的聘雇,凍結印勞的狀況直到2004年底才再度開放,其間由印勞佔據的市場,一部分轉到菲律賓,另一較大的比例移到1999年11月首批抵台的越南移工。

事實上,菲律賓和印尼都不是亞洲最貧窮的國家,但卻是最主要的勞力輸出國。統計數據也證明多數的移工並不來自於母國的貧窮省份,而是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區域,他們通常不是社會的最低層,而是具有一定金錢與人脈的中間階層,許多菲籍移工先前是護士、秘書,甚至老師。這些例證都說明,所謂的推拉因素—被母國的貧窮所推、被地主國的高薪資所拉,只是一項必要(necessary)而非充分(sufficient)的條件,財務壓力與薪資落差只是移工們選擇出國工作的眾多因素之一。還有哪些因素促使這些女人必須出國幫傭?接下來我們將討論性別、文化等因素。

婚姻枷鎖與性別分工

在菲律賓或印尼,其婚姻制度、社會習俗與勞動市場都對女性有所桎梏,在這樣的狀況下,出國工作成為她們掙脫婚姻枷鎖、性別約制的一種出路。

Olivia十八歲時和姊姊一起去沙烏地阿拉伯幫傭,她在回菲律賓渡假時認識了她未來的丈夫,等到她回到沙烏地阿拉伯,發現自己懷孕了(在馬可仕時期的菲律賓,避孕藥物及設備的取得管道非常有限)。在父母的壓力下,她在二十一歲時辭去工作並結婚,如今提及,很後悔當時的決定:「我想保住我的小孩,但我不想和他結婚。我本來想要自己養小孩,但我媽哭著說假如我不結婚會有損我的名聲。看看現在的我-到底是什麼損了我的名聲?」在Olivia待在家裡當全職家庭主婦八年後,她的業務員丈夫,為了另一個女人離開她。

由於離婚在菲律賓並不合法,Olivia退而其次想要申請合法分居(legal separation),但合法分居只有在肢體暴力、亂倫、通姦等前提下才被允許,而分居後的雙方也不能再婚。再者,申請合法分居須耗費相當金額,官僚程序又龐雜,大部分的人因此只訴諸非正式分居或甚至不告而別。離婚不成,又得獨立撫養小孩,Olivia只好再度出國工作,來到台灣幫傭

有的女性到國外工作,則是為了逃離丈夫的家庭暴力或外遇。Rosemary的丈夫嗜賭、酗酒,並忽視他們有六個孩子的家庭,雖然她在馬尼拉有待遇尚佳的秘書工作,她仍選擇到台灣工作。逃離丈夫的強烈意願支持她熬過前幾個月的工作困難:「在菲律賓我是坐辦公室的,我不知道怎麼做幫傭。…可是我一想到我先生,我跟自己說,我要留在這裡,我一定要留在這裡,我不想再看到他。」

在印尼,離婚是合法而且並不少見。許多父母為了遵循禁止婚前性行為的回教教律,以維護家庭名聲之名,安排女兒儘早婚姻,這樣的婚姻經常以離婚收場。Limah 在十七歲時就結了婚,決定要去海外工作則是三十歲左右,那時,她先生和鄰居有了婚外情,為了癒合離婚帶來的傷痛,她離開了充滿閒言閒語的家鄉來到台灣:「如果我待在印尼,我每天都會覺得很傷心,看到我丈夫跟另一個女人在一起…,那真的很痛」。出身於東爪哇鄉下的Rocha,是另一個離了婚的女性外勞,她在十六歲時經由父母安排結了婚,隨即生了一個男孩,她丈夫沈迷於賭博而忽視家庭,二年之後,她離了婚,並申請出國工作。

也有些印尼女性選擇到海外工作以逃避經由相親而安排的不愉快婚姻,海外的旅程帶給她們若干解放與自由。二十多歲的Tami,在新加坡工作滿四年之後回家,被母親催促著嫁給一個同鄉,在充滿爭吵的一年婚姻生活之後,她申請來台灣工作,在台工作三年,她沒打一通電話,也沒寫一個字給她先生,她說,「我一點都不喜歡他,我會跟他結婚只是為了我媽」。在台灣,Tami交了一個泰勞男友。當Tami約滿要回印尼時,她最煩惱的就是要如何跟先生離婚,擔心他覬覦著她在海外工作所累積的財富。

對於這些菲律賓與印尼女性來說,由於勞動力市場中的性別區隔,以及男女不等的薪資差異,要在母國找到理想工作並不容易。弔詭的是,規範家務性別分工的父權邏輯 (男主外、女主內),雖然限制了女性參與當地勞動市場的機會,然而卻替女性保留了在全球勞力市場裡的優勢,由於海外對於家務勞工的高度需求,使得女人比她們的丈夫更有機會申請到國外的工作。

當這些女人跨越國界與公私領域的界線,從無酬的家庭主婦,變成有酬的家務勞工,她們得以享有獨立的經濟收入,並且成為家中主要的收入來源。這樣的改變當然也影響了夫妻間的權力關係,許多受訪者便戲稱她們目前在當「家庭主夫」的丈夫為 “houseband”或 “huswife”。然而,有些女性在追求經濟獨立的同時也付出了家庭破裂的代價,有些丈夫以妻子變得太過強勢、男性雄風受到威脅等理由,作為合理化他們的外遇的藉口。

海外生活的文化想像

「是的,你需要一個假期,一個難得的好假期讓你進入世界,你曾經有過這樣的夢想,而我們可以快速地讓它實現。」當我在馬尼拉看到這則雜誌廣告時,不禁目瞪口呆。該廣告是用來招募菲律賓女性去日本做酒店公主、舞者、歌者,通稱為「娛樂員」(entertainer)。這類職業通常被人聯想到性工作,返鄉的娛樂員也容易被貼上賣淫的污名,然而,這樣的海外工作機會卻在廣告中被賦予浪漫的玫瑰色彩,出國工作成了一個難得的「假期」。

當被問及出國工作的動機時,許多受訪移工表示:「這給我一個探索的機會。」「我要體驗國外的生活。」「我從沒出過國,我想要看看國外的生活是如何。」對於囿於經濟能力而未能到海外求學或旅遊的人來說,出國工作提供了拓寬生命版圖、探索未知世界的機會。我在台灣認識Eka 時,她已經三十出頭,在照顧一個台灣阿媽。二十歲時,她申請到韓國工廠工作,因為「想要去看雪」。憶及當年首度坐飛機的經驗,她仍然歷歷在目:「我好高興,我可以飛耶!」。

出國工作在某個意義上成了到現代國家富裕生活的朝聖之旅。在國外工作的探索之旅,無論是否符合他們原先的預期,出國的經歷已讓他們取得與留在家鄉的鄰居親友不同的身分地位。許多受訪移工立志出國,便是看到鄰居朋友穿著時尚光鮮、帶著大包禮物返國。林秀麗[5]在台中訪問的一個菲律賓籍女性外勞,她的姊姊甚至是以這樣的理由說服她來台灣工作:「如果去台灣工作,皮膚會變得比較白,不會像原有的這麼黑」。用林秀麗的話,爭取海外的工作機會的同時是在「購買一種象徵現代性、富裕與女性化的身分」。

全球流行文化籍由電子媒體的傳播,也在移工之間形塑了對現代性的全球想像。當我在印尼作田野時,不論大城小鎮,到處都看得到印製著F4照片的海報、T恤,以及流星花園的盜版VCD。愛耍鬧的青少年看到我會喊著「杉菜、杉菜」(流星花園的女主角),不認識的路人好奇地摸著我的皮膚說,「啊,真白」。我在台灣結識的印籍移工也曾開玩笑地跟我說,她們來台灣是來看偶像的,她們對台灣的最初印象是從電視而來,「我在電視裡看到台灣,那裡看起來好漂亮」。

在菲律賓,由於美國殖民政府在當地建立的普及教育中,對於維生經濟的農業工作給予不高的評價,卻偏好適於工業都市經濟生活的管理和技術,這樣的教材不免隱含脫離本土脈絡的文化偏見,如此一來,培育出的學生多偏向離開地方社區,而嚮往在國外的富裕生活,特別是美國。[6] 換言之,出國工作的主要誘因經常不是為了立即的經濟報酬,而是為了追求某種生活品質,其中包括一些難以量化的收益,如聲望、冒險及滿足感。[7]

Rocita曾在台灣工作一年,由於雇主沒有續約,她在付完仲介費及債務利息後,幾乎是空手而回;她的丈夫曾在帛琉做沒有合法工作證的建築工人,發生職業災害後負傷回來,已無法再從事體力工作;她的女兒最近到新竹園區工作,賺取全家的收入。Rocita的爸爸因早年加入美國海軍服務而取得美國公民權,現在住在加州;藉由女兒在台灣工作的匯款,Rocita和她的家人希望能夠達成全家變成美國公民的團聚夢想。她笑著告訴我,「我們沒有錢付去美國的機票。所以我們必須先到台灣工作好賺到機票錢!」

Rocita的家庭成員,分別前往不同的目的地,但享有同樣的出國夢。在全球流行文化和殖民歷史所引領的現代性文化想像下,當地人把出國工作浪漫化為對夢土的追求,而視家鄉為落後、無須眷戀的地域。然而,海外真是他們的夢土嗎?

前台與後台

儘管在海外工作幫助了移工們離開貧窮家鄉、追求冒險與自由,但在每天的工作現場,她們卻要面對被性騷擾、被虐待的風險,甚至是困居於僱主家中的高壓控制。返鄉的移工,往往用旅遊者或探險家的口吻,描述國外的種種經歷與情景,隱而少言的是在海外工作的黑暗秘密,包括壓力、孤獨、不受尊重,種族歧視、隱私權被侵犯等等。

不少移工對她們在家鄉的朋友或舊識用模糊方式交代,甚至完全隱藏她們在台灣真實的處境,如一位受訪者説:「我在台北的街上遇到一個菲律賓的鄰居。她是老師。她叫我不要告訴其他人在台灣看到她。很多人甚至不告訴她們的家人和朋友在台灣做什麼。他們不知道我們只是在洗碗和洗狗!」

透過家鄉與台灣之間的地理距離,移工在兩者間構築了一個前後台的區隔。[8]在這兩個相隔離的地理/社會空間中,她們得以維持雙重的認同與角色。以Lucy 為例,有一次,Lucy 告訴我,最近她必須做更多「有氧舞蹈」(aerobics,她們用來暱稱兼職的清潔工作),因為她必須寄100美元去贊助高中的同學會。我問她,為什麼她不能參加同學會還要寄錢,她說:「他們在為學校整修捐款。OCWs (overseas contract workers 海外契約工) 是主要的募款對象。因為我們在國外工作,他們覺得我們賺更多錢,我們應該捐更多。」

海外勞工除了試著隱藏後台的黑暗面以維持出國工作的光彩,在前台必須扮演成功致富的海外英雄,最重要的劇碼是透過有形的物質消費,來展現經濟能力以及社會地位的改變。透過改建水泥房子、購買現代家電、讓小孩念私立學校,這些象徵現代性、全球性的物質消費,突顯出自己與其他從未出國的同鄉的差別。移工不僅在返鄉度假時要送禮,人在國外也要面對各式各樣募款、借錢的要求,例如親戚小孩的學費、母校的募款、甚至是鄰居的生日宴會。這些請託,移工往往覺得很難拒絕,在喪失顏面的社會壓力下,如果不能滿足他人的財務索求,意味著她們的海外淘金夢的失敗。

再者,由於延伸家庭的親族關係在菲律賓與印尼皆具重要的經濟共享與社會連繫的功能,家庭成員間的財務支援具有一定的道德規範力。雖然經歷都市化及工業化後,核心家庭已成為主要的家戶類型,但不管家族成員遷移多遠,家族成員間彼此的支援照應,仍是深植的文化觀。許多單身的女性移工將大部分的薪水匯回家裡,並支付其弟妹的學費。二十多歲、單身的Mercy,在一年的大學生活後來台灣幫傭,她說:「過去我姐姐幫助我受教育,現在我支援我妹妹的大學學費。」 Mercy 期待著早日返鄉,能夠做個小生意、找到理想婚姻,也希望妹妹在她的支持下,可以不必再踏上這條辛苦的異鄉路,然而,這樣的未來是否真能實現?

現在及未來

Judy,是家中九個小孩中最小的一個,她的護理學士學位是由三個姐姐在台灣做女傭所賺錢資助的,但是做了兩年助產士後,為了獲得較高的薪水,她跟著姐姐來台灣工作,Judy認為,即便付出若干情緒上的代價,暫時性的卑賤工作的確提供了更大的經濟收益:「…我當然希望能運用我的知識在菲律賓工作,但我在菲律賓賺不到錢,在國外工作不是長期的,你只是做六到八年,然後你可以有自己的生意。」

「做生意」是移工們描述未來藍圖的常見說法,這是一種在資本主義邏輯下的階級認同—暫時困於險灘的外籍幫傭將轉換為未來衣錦榮鄉的小頭家。然而,能夠脫離外籍女傭身分的個案其實是少數,成功經營生意的比例也很有限,許多返鄉的外勞其實是再度置身於國際勞動遷移的洄流中。

四十初頭的Madeline,在菲律賓有兩個孩子,她在1993年與丈夫分居後到台灣,第一個合約結束前她離開雇主的家,變成所謂的「逃跑外勞」,為的只是多留在台灣幾年,不用再非法換名字、也不必再付昂貴的仲介費。轉眼間,她離開孩子已有六年之久,這些年來,她自己沒有存錢,在台灣工作賺的錢,都給女兒上大學。訪談之際,她正準備離開台灣回家,好參加她女兒的大學畢業典禮,然而,當我問她是否希望女兒去國外工作,她卻說:「如果她想去」,她說,「我喜歡台灣。也許我會帶女兒來這裡,在工廠工作。」

Madeline這幾年在國外工作累積的「最大資產」-她的女兒-可能也即將成為未來的跨國移工。雖然大部分的移工視國外家務工作為暫時性的職業軌跡,期待能夠帶來她們在未來或是下一代的階級流動,但事實上,只有少數人能順利脫離這個「職業貧民窟」[9],因為他們通常很難適應當地的微薄薪水,而原來的專業也在長期出國從事非技術或半技術的工作後貶值,多數人被迫再度出國,只能追求地主國之間的向上流動,從勞動條件最差的中東,移到馬來西亞、新加坡,再到薪資較高的台灣、香港,最後希望能到加拿大工作以取得公民身分。而移工的經驗對其弟妹與子女的生涯選擇也有相當的影響,結果,常在世代間複製了類似的遷移軌跡,為全球經濟繁衍了下一代的跨國移工。

結論

以上從經濟、性別、文化等面向來探究菲律賓與印尼女性出國幫傭的原因。她們之所以決定出國擔任家務勞工,除了追求經濟條件的改善,也希望藉此突破女性在本國職場中的困境與婚姻關係裡的弱勢,並期望經由海外夢土的探索,實現對現代生活的文化想像。她們期望在短暫的的勞苦犧牲後,可以創業置產,替子女帶來向上流動的機會,雖然許多人滯留在國際遷移的迴流中。

海外工作雖然為她們帶來收入的增加,然而付出的成本是與家庭分離與在地主國的不平等待遇。台灣的媒體與民眾仍不時對外勞賦予刻板印象與種族偏見,我們的國家政策忽略對外勞的勞動條件與相關權益的積極保障。本文試圖呈現國際勞動遷移的結構性因素,以及移工朋友的真實生命經驗,呼籲政府與大眾以平等與尊重對待這群打工客。她們的五官膚色或者與我們略為不同,但同樣是嚮往拓展生命版圖、努力為自己的家庭許一個未來的母親、女性、勞動者。下一次,當你在不同的角落看見她們,請記得,是她們的隱形勞動撐持了無數台灣家庭的日常運作,是她們的漂洋過海維持了台灣社會的平安幸福。

附註

  1. 由於家庭幫傭的配額已經凍結,只有監護工持續開放,許多家庭以偽造的醫療證件申請監護工來照顧家務與小孩,因此本文不予區分,採「家務勞工」的通稱。
  2. 本文內容主要摘自作者刊登於«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48期的<穿越國界的生命地圖:菲籍家務移工的流動與認同>,頁11-59,台北: 唐山,2002年。作者感謝羅融協助改寫為本文。
  3. Parrenas, R.S. 2001. Servants of Globalization: Women, Migration and Domestic Work.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4. Hugo, G. 2000. “Indonesia's Labor Looks Abroad.” Migration Information Source, http://www.migrationinformation.org/Profiles/display.cfm?ID=53.
  5. 林秀麗,2000,«來去台灣洗BENZ──從台中地區菲籍女性家戶工作者的日常生活實踐談起»,台中:東海大學社會所碩士論文。
  6. Young, J. P. 1980. Migration and Education in the Philippines: An Anthropological Study if an Ilocano Community. Ph.D. diss., Stanford University.
  7. Pertierra, R. 1992. Remittances and Returnees: The Cultural Economy of Migration in Ilocos. Quezon City: New Day Publishers.
  8. 此處「前後台」的概念引自社會學家Goffman的戲劇學比喻。他認為,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有如演員,會持續因應不同的觀眾與情境來維持自我的形象。「前台」指的是有觀眾在場、進行特定表演的區域,在前台受到抑制的某些行為則出現在「後台」。Goffman, Erving. 1959. 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 Doubleday: Anchor Books.
  9. Glenn, E. N. 1981. “Occupational Ghettoizations: Japanese American Women and Domestic Service, 1905-1970.” Ethnicity 7 (4): 3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