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系訂辦法 課程規劃 會議記錄 課程相關重要公告
▲回上一頁

九十六學年度 社會工作學系博士班招生簡章

系所別

社會工作學系博士班

組別

 

系所組代碼

306

身分別

一般生

招生名額

3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一、獲有社會工作、社會政策、社會福利碩士學位者。
二、獲有社會科學、行為科學相關碩士學位,且大學時期主修社會工作、社會政策或社會福利者。
三、獲有社會科學、行為科學相關碩士學位,且在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專業組織或機關(構)任專職工作五年以上者。

報名應繳

之資料

一、 報名表、學力證件
二、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各兩份
三、 碩士論文兩份或代表作一篇兩份
四、 其他相關著作兩份
五、 研究計畫書兩份
六、 個人簡歷(含學經歷)及相關證明
七、 推薦函兩封
八、 五年內英語能力證明(考生需符合「其他規定」第一點,並於報名時繳交。)

審  查

審 查

方 式

依所繳交資料書面審查。

占總成績比率

30%

筆     試

參 加

資 格

全體考生 

筆 試

科 目

一、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占筆試成績50%)
二、社會研究方法(含統計)。(占筆試成績50%)

筆試日期地點

時間:4月27日(星期五)。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8:30-10:20; 社會研究方法(含統計)10:30-12:20
地點: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社會暨社工系館205室

占總成績比率

40%

口 試

 

參 加

資 格

審查及筆試成績及格

口試日期地點

時間:5月10日(星期四)上午9點起。
地點:社會暨社工系館423室

占總成績比率

30%

其他規定

一、英語能力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之任一項:

1.托福(TOEFL)紙筆型態測驗達527或以上,或電腦型態測驗達197或以上。

2.多益測驗(TOEIC)達750或以上。

3.IELTS測驗達5.5或以上。 

二、若曾在英語系國家就讀且獲得學士學位以上者,得免提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三、口試名單及時間於5月8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布於本系網頁及公佈欄,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四、網址:http://ccms.ntu.edu.te/~ntusw

放榜梯次 於第二次放榜

聯絡電話

(02)3366-1241


▲TOP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台大社工 版權所有 © 2005 NTU Social 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大社會工作系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DD:NO.1, SEC. 4, ROOSEVELT ROAD , TAIPEI ,TAIWAN 106, R.O.C. / TEL:886-2-33661242~43
FAX:886-2-23680532  Email:ntusw@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