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工作 18 中心同仁參訓進修增能 (一)環境研究大樓消防演練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規定,每半年至少舉行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 1 次,本 中心為強化環境研究大樓自衛消防編組之應變能力,分別於 4 月 27 日、10 月 30 日依 據消防防護計畫辦理相關訓練,並將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通報表送交消防單位。 1 107 年上半年消防演練 介紹滅火器種類 練習消防水帶開關 練習滅火器使用 介紹消防受信總機設備 86 國立臺灣大學環安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