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工作與執行情形
同仁實際操作 AED
(三)急救人員初訓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工作場所總人數超過
50 人者,應置 1 名急救人員,每增加 50 人,應再置 1 名。
本中心於 11 月 27-29 日於校總區第 4 會議室舉辦 107 學年度專責急救人員訓練,
本次共 60 位同仁參訓,並全數測驗合格。
同仁分組實做 三角巾實做練習
上課實況 同仁互相練習
ANNUAL REPORT 2018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CENTER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