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臺大環安衛中心 2018 年報
P. 27
重點工作與執行情形
重點工作
4 列管物質運作申報
( 一 )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情形申報
本校運作毒化物之運作場址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與「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
學物質管理辦法」規定,應於每年 1、4、7、10 月底前完成前一季各種毒性化學物質
每月運作紀錄申報。本校 107 年度 10 個運作場址 ( 校總區、環研大樓、動科系、昆蟲系、
生技館、永齡生醫工程館、水源校區、醫學院、藥學專業學院、公衛學院 )。
因醫學院、藥學專業學院與公衛學院,另有專人管理與辦理請購審核,故運作紀
錄申報由院管理單位負責,其餘 7 個不同運作場址則由本中心統一辦理。本年度各運
作場址每季各毒化物每月運作紀錄,均已於 1、4、7、10 月底前完成申報。
( 二 ) 第二級生物材料盤點
依據本校「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規定:各實驗場所持有、保存或處分第二
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或生物毒素,應經本校生安會審核通過,始得為之。實驗場所持有、
保存或處分第三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或管制性生物毒素,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報
疾病管制署核准,始得為之。
生物材料保全管理
ANNUAL REPORT 2018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CENTER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