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臺大環安衛中心 2018 年報
P. 27

重點工作與執行情形






                                         重點工作
                           4             列管物質運作申報











                        ( 一 )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情形申報


                             本校運作毒化物之運作場址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與「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
                        學物質管理辦法」規定,應於每年 1、4、7、10 月底前完成前一季各種毒性化學物質

                        每月運作紀錄申報。本校 107 年度 10 個運作場址 ( 校總區、環研大樓、動科系、昆蟲系、
                        生技館、永齡生醫工程館、水源校區、醫學院、藥學專業學院、公衛學院 )。

                             因醫學院、藥學專業學院與公衛學院,另有專人管理與辦理請購審核,故運作紀
                        錄申報由院管理單位負責,其餘 7 個不同運作場址則由本中心統一辦理。本年度各運

                        作場址每季各毒化物每月運作紀錄,均已於 1、4、7、10 月底前完成申報。


                        ( 二 ) 第二級生物材料盤點


                             依據本校「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規定:各實驗場所持有、保存或處分第二
                        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或生物毒素,應經本校生安會審核通過,始得為之。實驗場所持有、

                        保存或處分第三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或管制性生物毒素,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報
                        疾病管制署核准,始得為之。



























                                                           生物材料保全管理






                                       ANNUAL REPORT 2018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CENTER  25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