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常用表單下載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雙主修申請表
  • 發布單位:社會學系

1.符合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
2.前一學年每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達2.92以上。
3.需至少研修通過本系課程(課程識別碼305或325開頭)一門或本系教授與他系共授之課程或課程備註欄有列為社會系系選修之課程。
4.請於本校公告雙主修申請截止日前,繳交申請書(請至社會系網頁下載)至社會學系辦公室。(成績未到者,亦請先填上課名及學分數)
5.凡資料未繳齊者,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