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種電 農地濕地萬劫不復 *
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刊於2019年5月13日聯合報『民意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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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修正農業設施使用,使得不少農地租給太陽能業者以賺取較高收益,台灣中南部因日照條件良好及適宜發展太陽能等條件,太陽能板已大量出現於台灣中南部農地。此一結果使得臺灣農地價格原本已高居世界第一、更是一飛沖天,根據我們最新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成為院轄市後的台南市,在良田上種植食用作物或是租給業者種電之抉擇,理性的農民均期待越近他自己農地周邊的農地上有裝設太陽能板,如平均裝置36瓩至404瓩不等的容量,將使農民的農地價格比原來上漲三點四%至三十七點〇二%。也就是自己不違法,但期待別人違法來墊高自己的地價。 此舉對臺灣農業影響所及是,臺灣的糧食安全如何確保?又長期以來農業勞動力高齡化,政府推出漂鳥計畫以吸引青年農民加入,不論是要租或是要買,面對每公頃一千一百多萬元至五千萬元以上的農地,既是青農就是兩手空空,台南市、爺難留、再漂向他方嗎?難怪稱為漂鳥!此外,如此高的農地價格、遑論要鼓勵現有農民擴大耕地面積以提升生產效率,擴大生產規模在臺灣已喊了幾十年,基本上依舊原地踏步。政策措施之間相互成為彼此的絆腳石,都是用想當然耳的方式作決策嗎? 太陽無所不在,太陽能板當然也可延伸至向來極不受重視的濕地上。濕地在政府諸多部門多視為無經濟價值的廢地。僅有在可能受到國際制裁時,才會搬出來炫耀我們如何重視濕地及其所涵蓋的物種,相關部會還煞有其事將濕地分為國際級、國家級及地方級,反正沒有經濟價值、什麼等級有差嗎?短視的部會才會視濕地為廢地,濕地可立即創造的經濟價值不就是觀光產業,否則臺灣人大老遠跑去澳洲的卡卡度濕地、美國的大沼澤地國家公園做啥?即便我們不在乎黑面琵鷺,我們總是知道濕地有水質淨化、防洪等功能,也是孕育人類生存環境所需的重要媒介吧?天然濕地的存在、不會有人在意,濕地不見後,我們再來挖人工濕地。猶如不會有人擔心空氣會不見,空氣髒了、我們再來整治就好! 再生能源發展如果是一條既定的路,如何由目前不到百分之五的比例提升至六年後的百分之二十,各部會絕不應毫無規劃、評估、溝通、協商、單打獨鬥的莫名配合,否則不僅難以達成目標、而是帶來更多問題。
* 刊於2019年5月13日聯合報『 民意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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