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農藥殘留「即便超標也沒危害」論  *


 


吳珮瑛

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刊於2015年5月12日蘋果日報


 
 

 

    日前《蘋果》評論版「別對檢出農藥殘留太恐慌」一文指出,「判斷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是否合格。是將農產品經官方認證的檢驗機構檢驗出的農藥殘留結果與『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比對,……。最後,還要考慮加上國人對農產品的食用習慣及食用量等因素」,而訂出各種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如果此一論述是為了安撫民眾面對每日一暴農藥超標(食安)的驚恐,暫可接受。然如是為了合理化超標的不當作為與鬆散的管理,我有話要說。

    如果此一論述合理,表示我們只需檢測米(或麵粉)及水的農藥殘留量,其他的產品根本不須訂任何農藥殘留容許量,因沒有人會每天固定吃大量的相同其他農產品。由於我們的烹調方式就是煎、煮、炒、炸,必然是高溫消毒;調理前大水沖洗,農藥自然逝水而流;再三警告尼古丁對人體的危害,但癮君子未必人人得肺癌。以上種種,每一種食用習慣及食用量,不都可以讓你、我僥倖免於禍害或逃過一劫,何需訂標準?

    又如果這個論述成立,為何我們對世界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為動物(豬、牛等)添加物萊克多巴胺,訂了10ppb的最大殘留量的國際標準之牛肉仍不買帳?但台灣有相當比例的人不吃牛肉,有關係嗎?況且此種添加物在人體的代謝速度很快,尿液及排泄物會順勢帶出,而半衰期只有四個小時,為何我們堅持不進口?因為我們可接受的最大殘留量是0ppb!簡直多此一舉!

    如此樂觀的認為「即便超標也沒有危害」的觀點,恐怕是忽略了我們會吃半生不熟的東西,比如生菜沙拉;會吃不用煮的農產品,比如水果;更漠視了,現在舉目可見,材、米、油、鹽、醬、醋、茶已無一不曾不合標準而上報。當然,我們不會天天餐餐吃鹽拌醬油再配茶,但這裡一點、那裡一些就變成全部。

    台灣成天喊著要國際化,經濟要國際化、學術要國際化、創意要國際化、科技更要國際化,連珍珠奶茶、鳳梨酥都要走出台灣、走進國際社會,這當中不少都與吃有關。如果抱定不同產品反正是兩千三百萬人輪流中標、一批換過一批;而如果走出台灣,就換成七十億人輪流中標,無數批數輪流更替、因此回到原點的週期更長,大家早忘了。但這是要不得、不負責、更是無良心的敷衍了事心態。

    請問政府:不論用什麼基礎為我們訂出標準,為了確保生產者、加工者、零售商、消費者經濟的穩健、食用的安全及整個社會的安定。在堆疊比人高的辦法、法規中,你到底能為風光走進國際、搖擺走入台灣、鎮日與我們為伍的(農)產(食)品,做到多嚴格的把關?對違規者做出多嚴厲的處罰?
 


   








 

 


 

 


* 刊於2015年5月12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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