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何也?教之?育之?馴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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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珮瑛 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專任教授 2004/07/03刊載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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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長庚大學學生賭輸球賽的裸奔事件,引發大家在平面與電子媒體,更在校園廣泛的談論此一行為的恰當性,同時也評論長庚大學對於學生懲處的合理性。討論的焦點有讚賞學生信守承諾的可貴與可愛,也有責備學生不知羞恥與榮譽的威嚇聲。 不論是聲援或是譴責學生,大部分是老師或是大人對學生行為的詮釋。而藉由這樣的事件,正好可以讓我們檢視一下大學校園的師生,是否處在權利與義務的對等關係,也就是我們可以檢驗一下,平常很少甚而是不可能被公開討論,有關學生眼中老師的行為。 而大學校園內,老師的行為有那一些是很多人皆知,但卻是很少人會公開討論的呢?老師猛接研究計畫,分發給研究生,一人負責一個,老師既不驗收、更奢談監工,老師不同的研究計畫報告可以只換封面不改內容交差了事,當然,老師不繳交計畫研究報告矇混過關的更不在少數,學生要幫老師負責收集報銷研究計畫的收據發票,老師上扣應節目不做任何專業評論,純然只是同一政治色彩相濡以沫的情緒性發洩,老師拿學生的課堂報告獨自發表,老師上課時進行政見發表,對時局大肆批判一番,上課天南地北閒聊,造本宣科或是不知所云者比比皆是。 何以這些事情都不會曝光呢?因為,這些現象已有相當的普遍性,且這些現象曝光後是真正有損校譽的,所以不會有學校要掀出來曝光而見光死。更重要的是,老師是掌握學生成績、學位甚至是就業生殺大權的人,因此,牆內的學生只能私下抱怨而不敢公開發聲,而牆外的人視牆內是一群「望之彌高」者,因此,在牆內牆外雙方訊息不對稱,且在這種可以稱為某種「校園暴力」的環境下,造就出來的學生是「識實務者為俊傑」,於是,這種的恐怖平衡就可以持續被維持著。 老師對學生的處罰向來都是毫不手軟的,但是對於老師的這些行為卻沒有聽過有任何的動作,是因為這些現象已普及化到見怪不怪?或是很多人做不對的事就可以合理化它的正當性,如果那些認為學生的裸奔行為是不對,是罪大惡極不可原諒之錯誤的老師,我們是在告訴學生,明天在各個校園號召一千人集體裸奔就沒事了嗎?這種師生權利義務不對等的關係,所顯示的是身為老師者的威權、封建甚至是專制行為的表現。 但是,身在大學任教者,我們要認真反省,這是在大學任教者應有的作為嗎?大學教育的本質是什麼?老掉牙的說法不是說是傳道、授業、解惑嗎?如果不認真傳授教導知識,不盡力培育學生健康人格及價值觀,反而製造學生更多的疑惑,我們期待這一群學生出了校門之後,不會做出有損校譽的行為是否過於強求,因為,他們只要心中有可以對照的「標準」,他們都可以合理化他們所作所為的正當性的。 學生對老師的敬畏絕不應存在於與學生尚有師生利害關係時,而要讓它可以延續至長長久久的未來,還有利害關係時,我們只是表面馴服他們而已,只是馴化學生學會如何表現尊卑從屬的表象能力,並沒有真正教導他們學會人與人之間應有的相互尊重,依此當然是無法讓他們心服口服的接受我們所給予的一切。 藉由這樣的事件,正好也可以提供目前正在討論大學學費是否要調漲的問題,另一個可以思考的方向。不論贊成或是反對要調漲者,應該可以更具體且認真思索,學費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用於照顧學生這一群主客戶的權益上。當然或許有人認為,將教育視為商品是過於庸俗的,然而,當我們連顧客至上這種形而下的權益都無法照顧到時,教育所具有的更深一層形而上的意義如何發揮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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