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角色與功能的反省 *

 

 
 

 

吳珮瑛

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學者角色的省思

我常自忖身為一位大學教授,一位所謂最高學府的大學教授,我所做的工作對社會到底有什麼貢獻?或者我應該做出對社會有何種貢獻的工作?也就是我們應當如何回報社會所給予的高期待與高光環呢?當我們在被評判是否有資格升等或繼續任教時,我們的「工作績效」是由教學、研究與服務三方面來評定,這是台灣大學對教授們的評定項目,我相信大部分甚而是全部的大專院校,名目上應該也都是以這些項目來評判。

教學是一種專業知識的傳授工作,對於在學校單位任教的人,這一個工作應該是優先於研究與服務,如果沒有人要就學就不需要有學校,沒有學校當然就不需要老師。因此,老師存在的最主要功能與任務,應該是敬業、認真、用心加愛心,且有技巧的將本身所具有的專業知識傳授給學生。

一位擁有博士學位的專業人士,只因為有學位,通常即被認定必然也會教書,因此,只要受聘於學校,自然就能當起專業課程與技能之傳授者,並不需經過如何當老師的專業訓練(當然,經過這些課程訓練的人,未必能扮演好一位專業知識與技能傳授者的角色)。或者,一般認定具有博士學位的人,是在正規教育歷程中接受了最長的學校專業訓練,也接觸了最多種類的教師類別,所以應是最能自我學習、歸納與模倣出最佳教學模式的一群人。然而不論是那一種情況,這些假設與事實,就我的觀察是有相當的落差。

除此之外,身為教師者尚被負予了作育英才的職責,這是何等艱鉅重大的任務。然而,身在所謂的最高學府,大家都說我們是得天下英才而教之,意思是說應當一樂,於是我瞭解到大家認為教學的樂趣與成就並不是來自將朽才變英才,而是得英才可以樂得輕鬆。因此,我更困惑的是,如果我們所教的是天下的英才,到底我們應該或者是可以為這一群英才做什麼樣的加工,然後才送他們出校門,或者反正他們就是英才,自然而然就是英才進英才出,因此,我們的加工在他們身上是不會留下痕跡的?

又曾幾何時,大家都說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教育工作者應該樹什麼樣的人呢?或者教育工作者可以樹出什麼樣的人呢?將專業知識、技能傳授給學生而已,或者應包括其他的?大學老師,不少是上課來下課走,社會大眾並不期待這一群人要如中小學老師,必須教導學生生活須知與各種價值觀的建立,加上這一群人普遍也不認定這些是他們的工作內容。因為,他們認定大學生已長大成人,應有自我學習的能力,但是學習的對象從何而來呢?

此外,當各種知識與技能傳遞的來源、管道與技術愈多元、愈精進之後,教育工作者在這一個功能上還有什麼競爭優勢呢?由於我們所接觸的對象是一群活生生的個體,教育工作者是否可以在專業知識的傳授過程中,也傳遞給學生一些對於工作應有的態度、精神與方法?以保有以人對人的傳授方式,更優於以機械或是其他媒介對人的傳遞方式?諷刺的是,如果教育真的是百年樹人的工作,似乎也表示沒有一位教育工作者需要為百年後,樹出了什麼樣的人負責,因為這是死無對帳的,因而,我們所做的教學工作真是船過水無痕!

研究工作也是身在大學任教者的另一個重要任務,尤其現在又正流行將所有大專院校歸類成研究型與教學型,被歸類成研究型者意味著可以分得比較多的經費,更意味著是等級較高的學校,何以是如此呢?在學校的老師所進行的研究成果,對於傳授專業與基本知識給我們的學生主客戶之工作,其實並不是如此的立即與直接。因此,對於身在學校的教師個人而言,從事研究的成就感恐怕是自得其樂,對自我好奇心的滿足更勝於其他,然後,就是可以自我加冕的冠上探詢人類未知世界,試圖為人類謀求更大福祉的神聖使命。但是,任何研究成果是否可以達成此一偉大使命,不但不是研究者個人可以決定,更有待時間的考驗。

然而,對於身在學校單位的教師所進行之研究,事實上也不盡然總是一項如此享受、奢侈與不食人間煙火的工作,其實任何的研究仍可讓個人在獲取各式的成就感及滿足個人好奇心之驅動下,極力讓研究成果為所屬的領域於理論或實證上,累積出一些可持續被展示的產品。而對於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者而言,研究的對象更是無法與我們所在的社會脫離關係,在此一情況下,如果能讓我們的研究與國家政策的制訂有些許的關連,如此,更可讓研究成果的價值達成公私兩全的美好境界。

除此之外,學校的教師在進行研究時,與之互動最頻繁且是潛在最有可能成為教師者的人是研究生,因而,教師們除了要戮力於研究成果的出現外,尚肩負著教導指引這一群人進行研究時應有的態度與方法。由我歷年來的經驗發現,此一工作的困難度並不下於完全親自操刀將研究完成所需付出的心力,這樣的工作說是人才培訓似嫌功利庸俗,或許較浪漫的說法是,可以帶引一群人持續奔馳邁向一個不可知的理想未來。

   至於服務這一個項目,需要呈現或可以呈現出來的成果,相較於教學與研究,就比較沒有明確的標準可依循,可以小至對特定個人與對象的服侍,也可以大至對社會或國家公共事務的奉獻。而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在專業的光譜上,可以由完全不需任何專業的一端,而至將專業發揮到極至的另一端。

我不認為一位大學教授,戴上厚軟的手套,拿著掃把畚箕在校園周邊揮灑兩下,這種完全不需展現該位教授任何專業的勞動服務,是一種服務社會的表現,如此,只是更凸顯大學教授是一群不食人間煙火、走在雲端的「社會菁英」,這種服務期望帶給社會什麼影響?實際上又為社會產生了什麼影響?如此曇花一現、偶而定期綻放,要讓人不聯想是作秀式的演出實在有困難。

同樣的,當學者們受委任要發揮專業於社會的公共服務時,卻將之當成與行政單位的交際聯誼活動,或是自甘淪為替政策背書的橡皮圖章,此一行徑,不僅對問題未有任何助益,更做了相當不良的示範。雖然,應該進行的專業審查、檢討與評述,也都行禮如宜的走過一遍,然而,卻在彼此「高度的默契與共識」下了結。當然,此種默契與共識的養成,已是雞生蛋、蛋孵雞的無解題。

在學術圈將近十三年的光景,我扮演較多的服務工作是,學術刊物的審查及編輯,研討會的籌辦、評論,擔任學術團體的行政工作與系、院及校級不同委員會的委員。另外一大類工作即是擔任政府不同部會,或曰諮詢、或曰審議、審查、或曰查證等等名稱不一而足的委員工作,這些服務工作包括屬於學術性質的專題研究之審查,也涵蓋對特定政策規劃之諮詢、審查,或是執行後的查核把關工作。

因此,我將寫在本書中的全民造林運動計畫專案查證評鑑成果,視為是一種帶有研究成份的服務,此與其他具有服務性質的研究有所不同。此一工作讓身在校園的我,不會自覺所做的學術工作絕緣於社會之外,而是有機會走出象牙塔一窺社會的真實面。同時,透過這一類的服務工作,我深深的感受到,學者之專業對社會的貢獻可以有更直接且緊密的結合與聯繫,且經由這樣的工作,更讓我強烈的體認到,我和所有其他的人一樣,是共同生活在這一塊土地上的。

然而,當我以為可以且應該努力扮演好一個所謂專業人士的角色時,似乎也是不被期待的,由此次的經驗我相信我所遇見的狀況不是單一事件,當然,我也無意影射政府所有的計畫都有如我所見到的情形。因此,如果不是我很有幸(或是很不幸)第一次參與政府相關部會計畫查證,就遇見令人難以忘懷之事,合理的推測是這種現象應有相當的普遍性。

政府部門對於許多計劃與政策的推展,向來也都在執行前、進行中與執行後煞有其事的安排了各式各樣的審查、諮詢、查證與檢討等一大堆程序,這些程序完備的流程,每天瞎忙一場除了證明公務體系中,每位成員存在的價值之外,有誰在乎實質的效果?如果請局外的成員參與這些程序中的任何一環,是希望能有旁觀者清與把關查核的用意,是否也應善用這一群人的勞力與腦力,否則更多人的參與,除了滿足形式要件之外,我想不出有任何實質的意義。

就在參與全民造林運動計畫專案查證工作之後,於2001年的暑假利用至加拿大參與一個國際研討會的機會,參觀了加拿大的審計部,由相關人員所介紹的加拿大審計工作重點,我瞭解到審計工作不是查核政府各單位的計畫經費是否努力用完,更不是查核經費原本預計要買橡皮擦而買了鉛筆的財務審查,審計有相當比例的工作是在做工作或是計畫的績效考核,要完成這樣的審計工作,就要有涵蓋財務之外其他各個層面的專業人士,方能共同認定各計畫績效訂定的合理性及考核績效的達成狀況,同時,記載詳實的審計報告書也是公開、任何人都可以取閱檢視的。

而我們的專案計畫查證似乎帶有一絲如此的功能,只是,許多的計畫由相關單位得到訊息是,這是上級指示交辦的,如果層層不可考的上級指定這是一個必定要做的計畫,表示每一個計畫的擬定事實上是無法如理論或是理想中所認定的,要經由成本效益的評估後才能確定是否要做、規模多大、要執行那一些工作項目。在此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掌握的是,如何在既定經費的支出下,讓每一個工作項目發揮最大的效益,因此,計畫執行中相關單位就應為掌握各工作項目可能發揮的效益而努力。然而實情是,各執行單位在配有既定經費有恃無恐的思維下,造就了每一個計畫執行後的效益都是不可考、不需考的惰性。

在整個查證過程中,有其他教授委員們善意勸我不必如此認真,他說對於不合理之事通常都睜一眼閉一眼,因為如果太認真,以後人家就不會請我擔任委員了。哦!原來和稀泥、鄉愿是為了換取持續當委員的機會?如果我的參與,不只無法讓事情更好,反而是去為許多不合理的事情,找到更多合理化的理由,我相信有很多人比我更適合擔任這樣的角色。

而如果說公務系統中的成員,有上司、下屬、左右同僚的箝制,以致經常是有志難申,那被請去參與各項查核把關的學者專家們的顧忌又是什麼?怕斷了計畫的財源?怕不再受到「重視」?學者們在私下、在課堂上,不是最會振振有詞批評社會上各種不合理事情的一群人嗎?然而,當需要這一群人提出評述與建議時,經常卻又左顧右盼、瞻前顧後、畏首畏尾。照理,這一群人應該是最沒有包袱與束縛的獨立個體,當這一群人都無法跳脫各種可能的利益糾葛時,期待「社會菁英」使社會向上提升的力量由何而來?

我們的社會仍刻板的認為,學者就是一群用腦過渡以致頭髮約略班白,臉上刻畫著些微智慧細紋,談吐四平八穩的男士,於是當我的外貌與這些條件完全不一致,又毫無默契的提出過多的專業意見時,我是被視為異類的。此後,在其他計畫的審查上,也曾經因為我在審查會上提議不可以有球員兼裁判的安排,而遭時任主席的林務局魏立志副局長斥喝說:「吳教授,為什麼你每次都這樣?」我不解我都怎樣?都這樣「不識相」?都這樣破壞「行規」?都這樣不符「主流作為」?因此,當一個不懂「行規」、同時與產官界互動「沒有默契」的人加入了這一個行列時,想必彼此受到的「驚嚇」絕對非同小可,而這是需要時間調適的。

我們的社會有能力的人不少,聰明的人更多,我向來自認為沒有比他人有能力,更沒有一般人的聰穎,唯一所有的是用心做每一件事,且擁有一顆願意付出的心而已。而所謂學者專家的行事風格在行政單位的眼中恐怕也都定型了,有人被定位成是「打手型」,相對的,有人就是「推手型」,當我們想要盡到身為知識份子應盡的社會義務與責任時,我們既無權限定他人如何定位我們,於是,參與每一個審查工作我所秉持的立場是,依我的道德良知與專業職責,說出我該說的話,做到我該做的事。因此,當社會期待我該扮演好學者該有的角色時,請讓我保有這個唯一的資產,同時,請允許我且尊重我享有學者僅有的這一絲權限,得以自在、毫無拘束與顧忌的以專業的角度提出見解。

為什麼要出這一本書

「學農業經濟的懂什麼森林?」、「林業是一種比較粗放的產業,林業人不計較細節(成本?)。不知精打細算的農經人能否有些許的共鳴?」,這是我在2000年的暑假,參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全民造林運動」計劃專案查證評鑑的過程中,與事後的其他場合裡,得知林業界人士對於我,一位屬於農業經濟領域專長者擔任查證委員的評語。

受託擔任政府專案計劃的查證評鑑委員,我的任何作為當然可以被檢討,也需要被檢驗,而這些檢討如果明白指出學農業經濟的人,對於這一類查證評鑑工作在專業表現上的不適任,我自認有雅量且能滿懷欣喜的接受。然而,我直接間接接收到的「檢討」與「檢驗」,讓我深切感覺到,除了凸顯我「誤闖(應該是誤被安排)」傳統所認定專業既定的「地盤」,且在查證過程中指出相關行政單位的種種缺失,而引起他們的不快、不滿與惶恐之外,事實上種種的「檢討」與「檢驗」,基本上完全只是一種轉移問題焦點的作為。也就是說,這些所謂的「檢討」對於一位農業經濟專業者,在整個查證過程中所提出之意見與看法,及事後所撰寫的評鑑報告,是不具有建設性與任何正面、健康與積極的意義。

   在農業經濟學的領域裡,我的專業訓練、接觸及參與相對多的教學、研究及服務工作,是與環境經濟相關的議題。在這一方面的訓練,我可以判斷環境政策設計的優劣,我能夠以經濟學的角度,評估將資源配置於不同的用途上,對社會整體的正負面影響。因此,我叫得出名字的樹種,雙手十指綽綽有餘,更遑論我會知道每一種樹的生長習性,一棵樹一年要長幾公分才算正常。我不會也不必掩飾我對這一方面的外行,因為我知道有另一類專業領域的人,有非常完整的訓練,他們可以對每一種樹該如何種、如何砍伐、種植在什麼地點是適當,及每一棵樹是否處於最佳的成長狀態等等做出專業判斷。

這不正是有各式各樣所謂專家學者存在的道理嗎?然而,人們也意識到在如此細膩的分工下,對一個問題之探討與解決可能造成的缺失。於是,望眼可見,一個個跨領域研究的規劃與誕生,一場場集結產官學界之論壇、座談與研討,及不同領域學門之間的對話,或曰科技整合,或曰腦力激盪之交流溝通,此種結合多專業領域的人,共擬解決問題的各式活動,即是用來彌補過渡專業分工缺失的具體表現。

除非有人願意承認,任何的跨領域集結只是為了分取更多的資源(經費),或者只是便於責任的稀釋。即使真有這些成分,應該不會是主要的,更確定不會明示於美麗政策願景與目標的劃擘上。基於此,我深信農委會安排「全民造林運動」計劃之查證,必然也是在良善的出發之下,集合了不同專業領域的人擔任查證委員。因此,在這一個專案查證評鑑中,六位委員的專業背景乃包含了四位森林、一位水土保持與一位農業經濟學(環境經濟學)的學者專家。

   農委會每個年度會選取幾個重要、且經費額度較高的計劃,進行計劃推展成果的查證、評估與檢討,以做為計劃是否繼續推行,及持續進行可能改進方向之參考。此種專案查證評鑑制度,在農委會已行之有年,我認為此種設計應該具有一種審計稽核的功能。而學術界人士及計劃相關行政部門的專家,常被指派為查證委員,以肩負起這種查核把關的任務。每一個被選定的計劃在受查證之後,委員們要共同撰寫一本專案評鑑報告,農委會在2000年,除了「全民造林運動」計劃之外,尚有「建立家禽產銷體系及提昇家禽產業競爭力」計劃接受專案之查證。

我看過以前其他專案查證的評鑑報告,當然,我也閱讀了與「全民造林運動」同時完成的「建立家禽產銷體系及提昇家禽產業競爭力」之評鑑報告,這些「中規中舉」的報告,毫無疑問的均符合「標準」,唯獨我參與撰寫的「全民造林運動」計劃之專案查證報告,被做了特別的「安排」。過去的專案查證評鑑報告,一般而言都只有一本,亦即一個專案查證一本評鑑報告。而報告內容的架構大致是,前幾章為該受查鑑計劃緣起與問題背景的敘述及說明,接續則為每一位委員的「原始完整評鑑報告內容」,最後則為所有查證委員在查證且經過討論後,對於該計畫所提出的綜合結論與建議。

然而,2000年「全民造林運動」的專案評鑑報告,卻被分成兩本,一本稱為『全民造林運動計畫專案查證評鑑報告』,另一本則稱為『全民造林運動計畫專案查證評鑑報告(附冊)』,有附冊必有主冊,看到附冊,也一定會想知主冊的內容。然前一本不僅未在封面上標註是主冊,翻遍全文亦未見隻字片語提及本報告尚有附冊一本。收到報告時,我不解何以本報告作了此種安排,如此將只徒增閱讀與收藏時的不便。詢問農委會想知緣由,得到的答覆是,兩本合起來總頁數太多,所以拆成兩本。

事實上,兩冊(一為94頁,另一為226頁)合起來的頁數並未超過以前一些查證報告一本的總頁數,此外,他們沒見過百科全書嗎?動則數百頁上千頁,此一理由實無法說服我。然而,經我訴說並請該人答覆,是否因為無法更動我的報告內容,因而該報告才被拆成兩冊,支吾其詞的言談間接告訴我:「對!就是我所想的這樣子沒錯!」

『全民造林運動計劃專案查證評鑑報告』的「主冊」(雖然未標示為主冊)有五章,其中包括了此一計畫的緣起,造林之重要性及台灣歷年造林情形,進而說明了「全民造林運動計畫」的內容及查證後的綜合建議與檢討。至於「附冊」則是六位委員「原始完整評鑑報告內容」,此一內容當然包括我所寫的一節在內。這一些內容是每一位委員就自己的專業,由受查證單位提供之書面資料、現場查證所看到、聽到,與查證工作種種相關的事物所撰寫出來的,我所寫的報告亦是如此。

既是查證,則有檢討過去、策劃未來,避免過去所犯之錯誤,砥礪未來朝更理想方向邁進之意。因此,我不認為有什麼內容不能見諸於社會大眾,甚而要更積極讓更多的人參與檢驗,這一個計劃才有可能做得更理想,不是嗎?這一份報告在出爐之前,也經過相關單位與委員們的兩次討論,但是兩次會議的重點之一是,除了針對查證委員會召集人所研擬的綜合查證建議有大致的討論外,相關局處人員在討論會上,則是砲火對準部份縣市與其他各式造林執行單位,責備他們如何的不盡責,做事如何草率等等。

早知如此,何不在現場查證時,將各種質疑當面弄清楚,否則老遠去一趟只為了「聯誼」?我在每一個查證現場,有不少問題都被會議主席以時間不足或是主席「對時間失控」為由而制止。現在,這些執行單位不在討論會現場,在無人可回覆問題的情況下,一些不知所以然的批判與檢討,有意義、有建設性嗎?是解決問題?是演戲?

除此之外,討論會的另一個焦點則是,相關單位對於我所寫的部份內容有相當的意見,希望我能刪除。萬萬沒料到,沒有了白色恐怖,只是盡量詳實地寫出我由查證所看到的,同時建議應該改進之處,也要受到新聞檢查。且他們要我刪除的內容是無關我專業判斷的對錯與好壞(我發現專業內容似乎不是相關單位所關心的),這些內容是我對這種形式化的查證工作,與受查證單位及查證委員角色定位混淆錯置的一些檢討。

相關單位希望我能刪除這些內容的說詞是,我們(指查證委員)全部來自國立大學或是政府部門,萬一給別人看到這些內容,請我們擔任委員,就對不起我們。我回曰:「如果我所寫的,真的是不對的,我們寫在報告中自己檢討較好,或是刪除,當作沒這回事,等別人來檢舉較好。」全場鴉雀無聲。如果沒有什麼不對,相關單位本就應原封不動的照單全收每一位查證委員的原始報告,實沒有任何理由需要刪改我的報告內容。

或許因為我的堅持,在無法修改我的報告內容之情況下,聰明人士乃想出了將此一報告拆成兩冊的作法。因此,我非常懷疑,每一位委員辛苦(至少我是)寫出的原始報告有多少人真正看過?因為,它是屬於一個未註明主冊之報告的一部份(附冊)。想必該次的查證評鑑報告,出現在眾人面前的,就是94頁的那一本『全民造林運動計畫專案查證評鑑報告』。

這些內容絕非什麼國家機密,且相關單位在查證之前告知委員們要做的事,是請我們去幫忙看此一計畫做得是否理想,並提供一些意見與建議。事後經我一再確認他們請我來擔任委員的目的,真的是如此,每一個人都告訴我就是這樣沒錯,而且他們希望委員中能有一位環境經濟學專業的人,同時要做事認真的。我自認在這一個過程中,我將這些條件發揮得淋漓盡致。難道是我誤會他們的意思?或者是他們未料到我會假戲(他們原本預期隨便演演、形式到了就好)真做(我演得太投入)?因此,不僅有受查證單位,在座談會之後,向我確認今年是玩真的嗎?連同農委會也認為我的表現與他們原本的期待落差太大,不,應該說,是我對於他們告訴我該做的事,與該扮演的角色認知有誤。

這一本書的內容包括了什麼

這不是一本由零開始寫起的書,想要出這一本書是自查證評鑑報告印出來後就有的構想,因此,全書主體即是我寫在『全民造林運動計畫專案查證評鑑報告(附冊)』中的內容,報告內容主要是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份是針對全民造林運動前三年(1997年至1999年)執行成果所做的分析與建議,第二部分則是對於查證制度的檢討與建議。

此外,附錄一則是我附在查證報告中,建議林務局未來這一份工作可以如何做,特別是造林資料該如何登陸,各造林單位應該在查證時提供那一些資訊,以使農委會對於造林的相關效益得以有最大的掌握。設計這樣的一份專案查證報告書格式,我相信不會有人認為這是查證委員的職責,但是,查證時所見到的不少問題,其實透過各造林單位平常、例行性的資料累積,在計畫執行後就可以有具體數據表現出造林的績效。因而,自覺有義務幫忙設計一份查證報告書的範例,期待依此而來的下一輪造林工作可以做得更好。

當時設計如此的一份報告書,讓我深感自己好像是在林務局工作,然而,我只是一位查證委員,比起每天要處理造林相關業務的各行政單位人員,我可以容忍的閾顯然比他們低太多了。而看在造林單位眼中,實無法確知他們對於這樣的建議與設計,是認為可笑、不可行、不易行還是不願行,但可以確定的是,我們龐大的造林工作依然年復一年,以不變應萬變的方式持續滾動下去,因此,附錄一就讓它成為我的一個工作紀錄吧!

相信在那一次查證之後,農委會必定認為「誤派」我為查證委員,因為,在造林傳統領域人士眼中最無默契、最不識大體,同時提出太多問題的我,也因為在查證過程中,挑戰了長久以來查證與受查證單位,在整個查證過程中所保有的「和諧」、「和樂」、「溫馨」與「互惠」,事後,我被當時林務局黃永桀局長以一封信函(附錄二)告知身為查證委員應有的作為。為了使這一本書更加完整,在撰寫本書時則於附錄三則以疑問句借用「誰來晚餐」的電影名,寫出挑戰傳統陋習的喜、怒、哀、樂心情。

查證報告主體除了極些微的文字潤飾之外,其他新加上的是,附錄四中彙整了台灣自1983至全民造林運動所執行之主要造林獎勵補貼措施之演變,此外,亦在附錄五、附錄六及附錄七加上全民造林運動的工作項目、運動綱領及其獎勵實施要點,以方便查閱台灣造林獎勵措施的沿革與此一造林計畫相關的內容。

以查證報告為主體的書,不免令人聯想可能是生硬無趣的,但是,對於第一部份有關全民造林問題的歸納、分析與建議,當初在撰寫查證報告時,即試圖在專業中以一種詼諧的語調陳述。而關於查證制度檢討這一部份的內容,原本不是查證委員的工作,然而,每一個有學者專家參與的環節,對於造林工作在政策規劃及執行,和後續是否適時發揮監督的功能都是息息相關的,而查證工作的安排應是可以發揮監督功能的一環,但是,就我的參與經驗而言並非如此,因此,對於動用相當人力,想必也耗用了一些經費的查證工作,是有值得我們檢討之處。而當初對於這一部份的撰寫,則是採敘述略帶抒情的方式完成的,自評內容是不僵硬的。

經過這一次的經驗,此後與造林有關的消息都會令我感觸特別深,2001年八月桃芝颱風來襲,在一陣山崩地裂的土石流之後,行政院又指示要再撥經費造林,不知中央對於過去造林的績效掌握了多少,看到又要花錢,再想到過去造林的成效,一免又是一陣心驚而在報紙上寫了一篇「讓樹根真的抓住台灣的土地」一文(附錄八)。爾後,在一次又一次的查證、審查服務工作上所看到的,更讓我認真思索學者的角色與定位,也因此在報紙上寫了「期待這一次『行政革新公約』是玩真的」(附錄九)與「社會道德淪喪、校園菁英有責」(附錄十)二文。

行政革新公約要求相關部會應酬、餐敘、一切禮節從簡,公約剛宣布時一些部會閣員競相表態比賽節儉的程度與方式,時過境遷至今還有多少人記得且確實執行公約內容?無謂的節儉或是節儉過頭實嫌做作,或許可以由更有積極作為的計畫革新工作開始,而這一本書中的一些檢討與反省或可提供一些方向,特別是經常扮演引領社會道德走向的校園菁英份子們,這樣的檢討希望可以讓我們的工作與存在更有意義與價值。

由此可以看出,除了附錄三之外,本書大部分的內容都是現成已有的東西,卻也要歷時這麼久才誕生,主要是這一個序言難產的延宕,主要的內容既已存在,如何可以藉由一本書檢視全民造林成效的同時,還可以包含其他的檢視,序言是我想到唯一可以容納這些內容的空間,寫一個訂有標題的序言,其實與寫一篇文章所需要的心境與心力是雷同的。

寫至此,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老掉牙之詞突然出現腦海中,原來我正在進行一項種樹、立人工作的檢討。這兩項看來都是需要長期持續不懈投入的工作,然而,十年比起百年似乎短得多,要使工作成效在十年之內顯現,相對的也應該比百年後檢驗要明確也簡單許多,聰明勤奮的台灣人,多用一點心我們一定可以達成的!

這一個序言是在寫寫停停中陸續完成,有時是太忙、有時是偷懶,然而更多時候是注意力無法集中,每次坐在電腦前開始敲打時,不自覺的總有太多的事情與影像盤旋在腦海中,使得思緒很凌亂,因而經常是打三行,哭五分鐘,然後就中斷了。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哭?為什麼會哭?我只知道當你投入感情全力以付完成一件事情時,你是會感動的,只是,我似乎一直無法由這樣的經驗,學習到我必須要有勇氣去面對很多令人感嘆、感慨與感傷的事,或許我是為自己的愚蠢而哭吧!

我想要對他們說謝謝的人

這一些內容能夠以一本書的面貌呈現在大家面前,首先要感謝台灣文化學院的院長許世楷博士,願意以財團法人新新台灣文化教育基金會出版此書,加上好友謝肇耿的封面設計,本書才得以成為『台灣建構叢書』的第一冊,而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林月麗女士願意經銷本書,本書才有機會四處流通。

進而,這一本書的完成,我猶豫是否要像別人得奧斯卡獎一樣,感謝一長串的人?不能免俗的,我還是要說,但只是簡要的說,在我身邊時時關心我,鼓勵我、默默支持我的家人、學生、長輩與親朋好友都是我需要感謝的對象,因為有你們,才讓我感受到理想的社會還是有人需要的。

而其中必須特別要指名對他們說的是,對於兩位小孩,昀呈與文心,長久以來他們在父母親各種行事作為的「薰陶」下,養成他們不是兩個「有耳無嘴」的小孩,更在父母親經常對於社會、學校及老師的批判下,也養成他們不會毫無理由的接受一般人習以為常的要求,因此,對於他們目前一些與社會傳統價值觀不契合,而有一些「驚心動魄」的表現時,這些也都成為我們身為父母者必須學習欣賞,且要耐心咀嚼與仔細品味的「新菜色」。

三不五時,我會自問:「教授不是叫自由業嗎?而且正教授的『自由度』好像更大,我需要自由的如此辛苦嗎?我難道不知道自由的滋味嗎?」這就是人家所說的大我與小我的取捨嗎?不,應該沒有這麼高調,這只是「聰明」與「愚蠢」的表現!或許老天正在眨眼微笑對我說:「沒錯,你是傻瓜!」,那就請再讓我當一次傻瓜吧!

 

 

*:『全民造林、全民找林—一位環境經濟學者的反思』一書的序言,新新台灣文化教育基金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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