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樹根真的抓住台灣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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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珮瑛 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專任教授 刊於2001年8月13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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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來,政府為了推動國土保安、水源涵養、環境綠美化,已經先後透過「私有林造林實施要點」、「台灣省獎勵私有林造林實施要點」、「獎勵農地造林要點」、「台灣省獎勵私人造林要點」、與「全民造林運動」等等辦法及措施,獎勵民間、台糖、實驗林與退輔會在國、公有租地、私有林、及原住民保留地實施造林。 這些計劃多年來已投注了大筆的經費,一般老百姓想要知道,過去在眾多名目下所完成的造林,到底實際上的成效如何?果真如行政院張院長所言:「此次桃芝颱風催毀花蓮、南投等地,顯示各項造林及水土保持措施沒有發揮功效」?
此次風災,老天適時提供造林工作的合理性與急迫性。據聞,政府又將以四十八億元用於五千六百公頃崩塌地的造林、及二十三萬公頃的撫育造林。這是近五年來為因應由風災、水災而推動的第二個造林計劃:前一個計劃是在一九九六年,因賀伯颱風而執行的「全民造林運動」計劃,目前才完成第一階段工作。
不過,要進行此一新計劃之前,我們懇求以林務局為首的各個造林單位,一定要針對過去造林計劃的執行成效,先進行全面性的檢討,以確知目前的造林工作是否真的有缺失?究竟是政策設計原本就有所不足?還是執行層面未能落實,以致於無法達到水土保持的功效? 政府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及二○○一年六月之間,總共花了九十七億元來進行「全民造林運動」計劃,針對五萬多公頃土地作造林獎勵。此計劃曾於去年七、八月間進行執行成效查證,筆者是查證委員之一。然而,我們查證委員根本無從得知,在該計畫執行的前三個年度裡,列冊造林撫育的二萬多公頃林地中,到底原本的使用狀況為何;也就是說,林務單位根本無法掌握在計劃執行後,究竟有多少林木是栽種於芒草空曠地、種植檳榔果樹地、或是取締濫墾而來的超限利用地,又有多少林木只不過是「以小樹換大樹」的林相變裝罷了。連這些基本資料都付諸闕如,要得知「全民造林運動」的執行成效,恐怕是緣木求魚。 又如,根據「全民造林運動」計劃,原本規劃要利用航照圖、及各級政府提供的相關資料來建立林地資訊系統,並據之來排定造林地之優先順序;然而,這項工作卻完全未被執行。因此,外人實在無法確知,此次發生土石流之處,是否原本應該被排定為最優先造林之地?果爾,應該由誰來負責呢? 日前有立委強調,他在九二一地震後所執行的航空植生,似乎是立竿見影。如果以栽種時間來看,「全民造林運動」在一九九七年種下的林木,所能發揮的功效勢必更大,更遑論原本已是大樹成林的樹根所能抓住的國土。那麼,到底此回土石流與造林的關係為何?如果當前各方的揣測與推斷莫衷一是,林務單位就應該拿出完整的數據,以專業良知告訴老百姓,到底過去花了那麼多的錢在造林,森林對國土保安所發揮之功效為何。 這一次,老天用了很無情的方式,給我們一個檢驗造林成果的機會,我們應該很珍惜這樣的經驗,藉此確認平常視為理所當然的「森林有國土保安與水土保持的功能」說法,是有幾分發揮於佔有我們百分之六十國土面積的山林地上。面對滿目瘡痍的寶島大地,林務單位應積極而詳盡的紀錄此次發生土石流的地點,並歸納與林木長成及植被覆蓋間的關係。 在大家毫不質疑森林對國土保安所能發揮之功能、並寄予相當的期待之時,一個新的造林計劃又將上路,我們非常不希望見到政府好意挹注的這四十八億元,又淪為另一筆肉桶式補助款,在縣政府、林管處、退輔會、實驗林以及立委五馬分屍之後,彷彿丟入無底黑洞一般。在長期週而復始的災害、花錢、成效不知、不彰,災害又來、再花錢、成效依然不知的惡性循環中,選民會永遠選擇保持緘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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