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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家到人民家:加「什是天下」工作坊

台大歷史系甘懷真

 

 

今年六月中旬,應邀至北京大學參加由美國Bergguren Institute(博古睿研究院)中國中心所主辦的「什麼是天下:東亞語境」工作坊。我負責歷史單元的一場專題演講,題為「天下作為政體:兼論「中國轉向」」。另三個單元是哲學、國際關係與當代語境。近年來,隨著中國再起,世界秩序面臨變革。在這個時間點上,我們有必要從新時代的立場與觀點重新理解傳統中國的政治制度與理論,並探討這些制度與理論如何能有助於新時代的中國再建構,且有助於世界新秩序的再造。在這股學術風潮中,歷史上的天下制度與概念成為一個受注目的研究課題。這次

會議是系列工作坊性質,也是這個工作坊的第一場,是由主辦單位邀請與這個課題相關的哲學家、社會科學家(主要是國際關係研究學者)與歷史學家就各自的研究成果進行對話。感謝以安樂哲教授、干春松教授為代表的主辦方的好意邀約。拜這次會議之賜,受到來自不同學科、不同學派與不同國家的學者所帶來的啟發,我也談一點會後的雜感,作為自己的筆記。在「戊戌變法」一百二十年後的今天重新回顧這段中國民族國家建構的歷史,我們終於可以抛開當時革命文宣的影響,發現中國民族國家的建構既早又順利。當然其過程不是和平的。民族國家的運動可推到1830年代的歐洲。東亞的中國與日本在約1850年即趕上這股風潮,列名世界史上第一波推行民族國家政體的國家。1870年以後中國即開始採行「萬國公法」,1912年民國成立。「西方挑戰」是當然的事,但我們有理由相信傳統中國的皇帝制度提供了可轉換的資源。這個資源肯定是「天下國家」,即使其相關的事實則有待追究。

我們一直在辯論傳統中國是帝國(empire)或民族國家(nation-state),這本來就是一個開放式的提法,目的是要做概念的分疏與新事實的發現。無論如何,傳統中國既不是帝國也不是民族國家。我有時為了強調它是多元與複數地域政權所組成而稱之為帝國。但另一方面,若從高度成熟的官僚制而有一元的政治系統的事實立論,傳統中國是國家(state)。今天的帝國學說中也認為有一類帝國可以視為國家,我想歷史中國是屬於這一類。我們應視民族(nation)為十九世紀以來對於一種理想政體的定義,它期待一個國家(state)之人民有政治意識與文化表現上的一體性。早期的民族主義將此一體性訴諸於人群的客觀生物性。後期的民族主義則強調主觀的認同。既然民族是十九世紀以後的新發明,我們就無需討論歷史中國是否為民族。只是二十世紀以來,中國的政體轉換為民族,整體而言是成功的,我們有理由相信事出有因,即歷史中國提供了近代中國作為一個民族的資源。我們可以推測這個資源是天下制度。

中國歷史的特色是天下在時間的流裏傳承以及不斷的改朝換代。天下作為一個政體成立於西周前期,周文王、周武王與周公是代表性的貢獻者。周王權所創造的天下政體是「天—天子—民」通過宗教的機制而成為一體。而「國家」則是天下領域內的政團。這樣的政團在歷史的流裏有其興衰,強大者可以治理天下,其君主稱天子。此即中國歷史上的改朝換代。至於這些朝代是否是中國則不是一個問題。一來,前近代的東亞沒有國號的制度,討論那一個朝代的國名為中國是徒勞無功的。我們今天所認為的國名制度是跟隨著近代民族國家成立而來的,國名則是由民族的自稱而來,而民族主義相信其民族貫穿歷史有個永恆的名字。若要作這種比附,歷史中國的名字應叫做天下。我們也的確可以找到證據證明天下經常被代稱為中國,這是因為中國是治理此天下的合法政權。二來,所謂改朝換代是在一個天下的架構內不同政團作為主導政權的遞嬗,而任何政團主政後又必需聯合天下內的其他政團。就後者而言,歷史上的各朝共同傳承此天下。各朝所出自的政團有其地域社會的傳統,故各有特殊性是理所當然的。然而,這種特殊性並不妨礙它們是天下的一部分。

我常被問到清朝是不是中國,由於這個關乎「新清史」的辯論,我不是清史專家,無能力涉入。但從天下國家的研究來看,清朝客觀上是一個治天下的政權,主觀上自己也宣稱其政權傳承自歷史上的天下,這個政權當然就是我們所稱的中國。無論如何,前近代的中國歷朝從沒有宣告中國是其國名。漢、唐、宋、明也都沒有。漢、唐、宋、明都宣稱它們是「治天下」的合法政權,也用中國描述其政權,若漢、唐、宋、明是中國,清當然也是中國。但新清史的學者也不是在爭論我上面講的這個問題,而是在意此滿洲政權的特殊性。這是一個有意義的歷史學探究。其實中國各朝都有其地域政權的特殊性,元與清只是最明顯而已,即使唐、宋、明又何嘗不是。唐出自內蒙古的拓跋,宋出自「胡化」的河北,明出自邊陲區的淮水流域。我們不需要去證明清朝同於漢朝,好比一定要強調清朝統治者如何嚮往儒家文化才能說明清朝是中國。這是來自於民族國家的想像,而不知道歷史中國之為天下。此中國不是一個特定政權主體或特定理念的傳承,而是代表「天下之民」。今天的中國所傳承的也不是這些朝代,去辯論何者是正統朝代毫無意義。今日中國的意義當在如何為從傳統「天下之民」傳承而來的當代中國人建構更好的政治。

「天下之民」不是如民族般的整體。在前近代,民個別屬於「家」與「國」。若我們要說這些民是一個整體,則是因為他們屬於「家」、「國」與天子所治的「天下」。從另一個角度,皇帝制度的二千多年的運作形成了以城市為基地的「官」的階級,通過高度發達的官僚制度而形成一個團體。相對之下是以鄉村為基地的「民」,而以村為單位隸屬於「官」。隨著歷史學的往前推進,我們必須批判二十世紀的某些中國史研究因受民族主義影響而過度強調了歷史上中國人民的一體性,如否認城鄉的人民有別,城鄉的文化也有別,或主張中國只有共同傳統而無大小傳統之別等。我們應依「天下國家」政體的架構特別重視城鄉之別、大小傳統之別。

歷史中國是「天下國家」。我們可將它視為一個國家(state)的原因是它有一元的官僚體系。但它又不是一個近代型的民族國家,即它不是由一個民族所建構的。「天下國家」的政治系統的最上部是朝廷,也被稱為「天朝」,即「天子之國」。依天下理論,天子是天下諸國中的一國君主因為有天命而出任的,而實際上這個理論是合理化了天下之內的強權之國通過力而取得了天下政權,即以其國家為天子之國。中國史稱這種現象為改朝換代。我們應將所謂改朝換代理解為天下之內不同地域政團()的主導權交替,而不是一國之內的政權轉移。此天下的政治系統的中間是「國」與「家」。我們將它們理解為大小的政團,也是官的世界。行政制度上,國可以是州、郡、省、都督區或衛府等。家是一個君臣團體,實際上可以是縣、鄉、里等。其下部是民。

這樣的體制可以追溯到780年唐代兩稅法的成立。兩稅法對於政體意義在於中國國家正式放棄了以屯田為原理的地方行政、賦稅等制度,而承認村的自治權。國家對於村只作二類支配,即治安與完糧納稅。但所謂承認村的自治並不是保障村作為共同體,而是官方承認村的上層之人享有特權,尤其是將他們土地占有的社會事實轉換為法律的事實。這些人被我們稱為土豪、鄉紳等。國家藉由與土豪層的依存而控制村民,並藉由官僚制(包括科舉制)吸納土豪為官,再放任官僚資本介入農村。這個制度性的缺陷是近世農村問題的主因之一,即土豪、劣紳問題。

將近代中國政體的轉換說成是「從天下到國家」是頗有啟發。如前所述,我們可以說中國很快的轉換成民族國家,至於是什麼型態的民族國家是另一課題。過去我們總認這是西力壓迫所致,但經過這一百五十年,當中國再度成為強國,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觀察與結論。當年中國採行民族國家體制其實沒有遇到太多的掙扎,君主與立憲只是民族國家體制內部的矛盾。我們反而看到了新的民族國家體制為舊的天下國家找到出路。「天下國家」的體制可以說是一種前近代型的state,故不難向近代國家轉換。舊天下國家體制的難題一直在於如何整合民,用傳統的語言即君民為一體。皇帝制度在這個課題上是失敗的,其結果是中國歷史上週期性的發生人民的叛亂。

新的、外來的民族國家制度是否可以拯救天下國家中的民,猶待時間考驗。但民族國家理論可以提供舊天下國家理論中所不足的部分,即國家與人民的關係。其結果有二種可能。一是是統治者以此新理論整編人民,二是人民建立以人民為主體的政權。歷史的發展也的確如此。1912年民國的成立標示著「天下國家」得以轉型為state。民國的失敗則是國民黨政權無法整合人民。當時孫中山已知道真正的政體變革必須是以人民為主體,而不是舊官僚政權的復辟而已。他的「三民主義」就是在此歷史脈絡中的產物。同時興起的社會主義運動也是在同樣的歷史脈絡中。其後中國共產黨正因為人民論述的優勢而取得了統治的正當性,進而將中國從「天下國家」帶入人民共和國。

「從天下國家到人民國家」的關鍵改變是國民的誕生。國民的課題早為學者所知,已有很多好的研究。其中一說是從「臣民」轉換成「國民」。這樣的意象其實是不對的。就歷史事實而言,民與臣是二種不同的政治身分。史料中的「臣民」是指臣與民。民不是臣。將民理解為臣會誤導我們對於傳統中國政治的認識。臣作為身分的重點在於「君臣同體」、「與國同體」所要表達的一體感,在歷史中國能有這種身分感的是官。而民不具有與君、國的一體性,他們在國家的外部。二十世紀初期國民革命文宣所說的中國人民「一盤散沙」是很傳神的說明。

對於二十世紀的中國史以及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我僅能以一位古代史學者的背景作點對話。關於國家與民的聯結,中國共產黨建國的成功在於它的共產黨組織,這套組織建構了中國歷史上所無的從國家到基層人民的行政組織,也橫向連結各地的人民,且就算沒有推翻至少抑制了基層社會上層統治者的權力。又基層人民可以通過這套黨的組織而成為黨員,達成了民可以「與國同體」的新歷史階段。只是轉型為民族國家的中國仍必須有其國家的機制,具體而言是官僚制。如前所述,中國能快速轉換為民族國家是拜傳統天下國家的官僚制所賜。我們還是要讚揚這套受儒教制約的官僚制是文明的產物,維護了政治社會的秩序與理性。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的「文化大革命」想實驗一套沒有傳統的官的新政體,就這一點而言結局是失敗的。我們也知道在現時的點上,中國秩序的原理仍須依靠官僚制度。八十年代以來,中國重建官僚制度,也在一定條件下接納了以官僚制為原理的政治社會秩序。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官僚制的缺點是缺少防腐敗機制而使官成為政治社會的亂源。近世中國人民的苦難尤其在官僚資本與土豪勾結而侵奪基層人民的生活基盤。二十世紀有二套解決方案。一是西方的民主憲政體制。二是共產黨主政的黨國體制。二十一世紀以來,伴隨中國再起,一些儒家希望能提出第三套儒教復興的方案。今天中國所實施的黨國體制是一種實驗。除非我們能承擔不要國家(state)的代價,否則官僚制是無法取消的。黨國體制是要以黨指揮與監督國()。積極的作用是追求共產黨運動的核心理念之公平,消極的作用是防官僚組織腐敗。近年來,全球範圍內的政治經濟結構都面臨鉅變,全球化、老年化、AI產業影響、能源危機、環境污染等,可說史無前例。面對這些變局,官僚制失能的現象非常明顯,也是全球現象。更糟糕是有些國家的官僚藉又民主而侵占資源,最糟糕的結果是引發內戰,屍橫遍野。目前中國的對策是加緊以黨指揮國,甚至包括介入社會部門。然而,我們沒有理由相信黨不會腐敗。這幾年來,中共高層力推反腐敗工作,提出「從嚴治黨」與「法治化」的對策,此攸關黨國體制的成敗存亡以及人民國家的未來。這將會是歷史學家觀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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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為會場,北京大學靜園)

(原刊登:《甘懷真的台大網誌》2018728日,再登於《甘懷真的歷史教學與研究》2022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