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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園規劃小組
九十二學年度第四次委員會會議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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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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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二十分至十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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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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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化新館(第二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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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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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斯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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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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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川總務長、陳益明教授、許添本教授、蔡厚男教授、廖咸興教授(請假)、林峰田教授(請假)、陳亮全教授(請假)、劉志文教授、王根樹教授(請假)、馬鴻文教授(請假)、曾惠斌教授、陳正倉教授、陳芳妹教授、劉權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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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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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中代表 李光偉;環安衛中心代表 黃耀輝教授;富邦文教基金會代表
王世偉 謝章義;國泰金融控股公司代表 林清樑;姜樂靜建築師事務所 姜樂靜 林益清;亞新工程顧問公司 林文盛 方尚義先生;太子建設 陳慧玲 吳建瑩;三大建築師事務所 倪伯群 洪略凱;華業建築師事務所 徐沛津 徐千立 夏漢明 蔡一正 王文玉 李懿玲;法律學院代表 羅昌發 李敏生 陳伯翰 詹森林;社科學院代表 包宗和 彭錦鵬 盧曼珍;景觀綠美化小組 羅漢強教授 吳三和教授;舟山路教職員宿舍區代表 王松文教授;總務處 董祐祥;營繕組
陳德誠 洪耀聰 黃英彬 葉瑞堯 羅建榮;經營管理組 徐炳義 劉原吉;事務組交通股 張景輝 呂佳玲;學生會 李文瑋;學代會 高閩琳(葉貞汝代);研協會 劉仲陽 賴鈺勻;學生代表 王啟芳 鄭淳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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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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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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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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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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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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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附屬展示中心設計構想
○結論
第二案 法律學院遷回校總區新建工程設計方案
○結論
第三案 社會科學院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方案
○結論
第四案 學生高層宿舍BOT初步興建方案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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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附屬展示中心設計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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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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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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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新生南路上的重要地標性建築物,故採統包方式,並邀請姜樂靜建築師來協助設計。
在整個設計案中,臨新生南路的樹木沒有做處理,沿街面也會做景觀的處理。若此案確定,將有助於目前地面的機車停車問題,體育室未來也將現有的籃球場,規劃為網球場,所以未來這棟建築物將具有網球俱樂部與體育教學的功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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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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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手法上,牆面用十三溝面磚目的是要延續台大歷史建築的記憶,而整個設計是鋼構樑柱系統加玻璃,類似玻璃盒子,且未來的室內空間一定會有漂亮的器具,因此除了在結構與承重上保留牆的功能以外,在形式上,應儘量採穿透性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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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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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的設計概念看來像一個帽子,所以它的顏色、材質、頃斜度,要避免從學校內部看的時候,避免不要被當作背面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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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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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築案名稱為「附屬展示中心」,可以針對設計構想作一些原則性的提示,在設計綱要準則裡面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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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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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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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係為配合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工程,以上教授的建議,請設計單位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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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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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統包案,請PCM及營繕組把握時效盡快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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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學院遷回校總區新建工程設計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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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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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黑森林之保留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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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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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非常感謝捐贈單位捐贈法律學院這兩棟大樓,未來這兩棟大樓興建的時候,希望針對黑森林景觀做一併考量,因為景觀整理後,是提供校內共享,更是法律學院的主要門面,所需要的設計與施工經費,也希望法律學院可以一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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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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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黑森林」並非是不可碰觸的議題,可以利用法律學院遷建的機會,將林相整理,同時請校內的綠美化小組將這問題納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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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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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森林原為植栽臨時假植而形成的綠地,但目前的樹種不好,既然這次要一起規劃整理,建議校方以台灣的原生物種為主要種植對象。學校是要講求歷史的,不要種熱帶快速生長的樹種,才不會很快凋零。
《使用單位說明》
黑森林的規劃整治經費,捐贈單位已經同意於原捐贈額度內,提撥三百萬的經費做整體規劃,包括步道、排水以及歇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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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地與周邊環境關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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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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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棟的陰影部分,日照不足一小時的區域很大,E棟若向辛亥路移動一些,機車停車位再挪動一些,對於建築物與外部空間的採光,應該會比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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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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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築物的立面顏色、外形式否有腹案,請設計單位環顧周遭建築物的顏色,未來在校發會報告的時候,請確定建築物配色的問題。
《使用單位說明》
目前的外牆色系係希望延續法律學院的紅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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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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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樓層的露台空間應善用,建議設計單位宜妥善規劃並兼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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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衛生設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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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各樓層行動不便者的廁所以及男女便器的比例,請設計單位在參考法規以外,也應按實際數量設置。
《使用單位說明》
本院向來重視女學生越來越多的問題,已經納入設計考量因素。
《設計單位說明》
男女便器除了依法規檢討外,也針對實際做考量,而殘障者廁所設計量是法規的三倍之多,一、二、三、四、五樓都有一間殘障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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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建物開窗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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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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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舟山路三十巷住戶的隱私問題,因為未來宿舍要移出清空,而目前宿舍的庭院也有樹木可以遮蔽,在約十四米的距離下,應該要兼顧建築物的整體規劃,利用植栽或者其他的設計手法,同時適度回應住戶的意見,這樣才是雙贏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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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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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基地面臨辛亥路,在綠建築的概念下,鼓勵自然通風與採光,所以開口部分,尤其面對校內,沒有任何理由禁止開口或開窗,而且校園建築應該要通透,對校內景觀會比較好。
《使用單位說明》
一、二樓的圖書館原採高窗設計,這樣可以避免侵犯隱私的問題,但建築物卻會缺乏採光的機會,在間距十幾米的情況下,似乎沒有必要採封閉的設計,因為我們認為圖書館應該採更開放的設計,甚至是落地玻璃窗,面對黑森林這麼好的資源,若封閉開窗部真的很可惜。
《三十巷住戶代表說明》
E棟比較接近三十巷社區,尤其六弄與五弄的住戶比較關心其隱私權的問題,上次公聽會很多教授也表示相同的意見,既然有公聽會,就是希望兩全其美,將住戶意見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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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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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室內開窗不宜採高窗,不易利用且採光差,可以利用大開窗,兩種不同玻璃設計,例如低層毛玻璃,人看不到外面,但陽光卻可以穿透,這種設計手法應該可以解決隱私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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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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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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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設計單位針對以上委員的意見修正,再送校發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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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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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中,黑森林的三百萬總額內規劃整理費,已達成由捐贈單位於捐贈額度內提撥支應的共識,因此原資料中的第十三頁中「黑森林的景觀工程設計費用,並不包含於捐贈範圍內...」等相關文字,請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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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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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案建築外觀與校總區如何搭配一事請設計單位多費點心力,未來在校發會報告的時候,請提出明確的用色準則,並以3D的方式表現,這樣比較容易形成具體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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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會科學院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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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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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築物量體與景觀規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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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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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構想書原本和法律學院是同一案子,目前還在教育部核定當中,雖然社科學院考量本案工程的推展進度,預先委託設計單位先行規劃設計,但在程序上還是要等教育部核定整個法社學院的初步構想之後,社科學院一案的規劃設計書才能呈報教育部審核,但在此之前,仍須按校內程序完成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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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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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法律學院是屬於企業捐贈,不涉及向教育部申請經費,但社科學院一案必須向教育部申請經費,所以在審核過程中,教育部會注意目前學院到底有多少師生人數、未來空間需求、現有空間又有多少...等問題。初步估算目前社科學院的師生,包含研究所部分,約有兩千五百人,國發、社會、新聞三棟建築物樓地板面積加起來約有兩萬平方米,六千坪左右的空間,若加上規劃中不包含圖書館與大教室的社科大樓空間,將會有九千多坪的空間,這麼大的空間需求,屆時送審時很難向教育部說明這麼大的量體需求,也不容易解釋地下停車場與圖書館空間其實並不屬於社科學院本身使用,因為只要涉及到教育部的經費,教育部一定會針對現有師生人數、樓地板面積等現況做考量。因此就算學校內部通過此案,未來送到教育部審核的時候,容易被打回票,因此宜先檢討合理的面積需求與空間劃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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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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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國發、社會、新聞三棟建築物,仍由社科學院使用或交還校方,教育部的委員也可能會注意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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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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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建築空間配置方案,教育部的支持度可能不高,因為量體這麼大,依照過去相關經驗,使用上會發生問題,包括對校園景觀環境的衝擊、內部空間的使用評價低落,通風、採光、人員安全管制…等等問題,建議設計單位,在空間需求不變的情況下,思考如何化整為零,分散配置。
《使用單位說明》
A. 社科學院大樓的量體包括,六間三百到五百人的大教室及圖書館空間,這些都是全校共用的部分,所以量體會感覺很大。
B. 或許在座代表認為本院遷建後面積過大,但本案現在的規劃面積,是依據前次送經校規小組會議與校發會議通過,再送教育部的構想書資料,並無任何的增加,在此澄清,但本院會一併檢討目前三個系館的空間需求。
C. 教育部也認為第一期的三棟系館工程(社會、國發、新聞),認為走廊非常狹窄,影響安全與教學的品質,因此本院亦依教育部的意見,針對新建物的走道空間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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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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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區周邊的建築物皆偏向土黃色,而新建物的紅磚色立面可能會與周遭環境衝突,現在已經很多人反應博里館的顏色太突兀,所以若是社科與法律學院都要用紅磚色,我個人是採比較保留的態度,請設計單位再多做考量。
《使用單位說明》
本院目前正在積極募款當中,校友相當關心原來的意象是否可以延續的問題,因此才思考採用接近目前徐州路校區建築的紅磚色系。校友表示目前校總區的三棟系館,難以感受社科學院的意象。然而為了與周遭環境的配合,又能保留社科學院的意象,還要請設計單位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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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停車場與交通動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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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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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停車場的部分,首先感謝社科學院的配合。就台大整個停車場的配置來看,這個基地是相當重要的入口,若興建完成,短期可以有效改善全校的停車問題,雖然造價約需兩億多的經費,校方將以貸款的方式興建,不會因此而延誤本案的興建計畫。
《使用單位說明》
停車場空間規劃願意配合學校的整體考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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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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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地與電資學院之間,預計開闢六米寬的道路,而辛亥路校門所提供的道路很寬,會產生車行動線道路突然縮減的問題,可能會造成擁塞的問題,建議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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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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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既定的校園規劃方案,辛亥校門和長興街校門間的道路會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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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綠地與開放空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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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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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這麼大的量體規劃,弄春池能否保留原有的意象是一個問題,因為徐州路校區的建築量體是兩層樓而已,與弄春池形成宜人的空間尺度比例,而規劃中的建築量體與弄春池的比例則過大,建議考慮新弄春池與周邊建築物的尺度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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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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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地上的這塊綠地是校內僅存的大草坪,建議未來社科學院的建築物與現今的國發所、社會系之間,留設一定的距離,保留綠地空間,提供全校師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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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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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廣場空間留在辛亥路一側可以阻絕噪音,但開放空間卻被切割成兩個部分,使用率會偏低,建議臨辛亥路的部分多一點綠化,並將與校內綠地整合,避免破碎,以提高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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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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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基地配置來看,的確會令人產生開放空間被割裂的認知,感覺面臨辛亥路的廣場好像是另外一個空間的樣子,使用上會不方便,請設計單位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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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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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校內的新建大型工程都要辦說明會,建議先辦公廳會,徵詢校內師生意見後,再送校發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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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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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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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使用單位希望快點動工,但是教育部的構想書尚未核定。又目前的規劃量體可能也只是校方的內部預期數字而已,如果構想書核定的結果是量體必須縮減的話,目前的規劃可能只是做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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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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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院方積極運作,讓尚在教育部審核中的構想書,可以早日定案,作為真正可執行的量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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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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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物的量體、外觀顏色等,請就校內師生看法、意見再做深入的討論與溝通,並針對以上委員的意見做修正,在送校發會議前應完成公聽會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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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生高層宿舍BOT初步興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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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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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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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太子建設只是取得第一階段的規劃設計權,未來還有第二階段的廠商遴選,其未來的細部設計亦需經過本委員會的討論與審查,本次會議只是讓各位委員對兩塊基地的未來量體與建築規劃有初步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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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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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校區比較沒有爭議,大部分都是空地,舊的校舍也會拆除。然而長興街基地目前有六棟客座教授的宿舍,也有部分樹木要移植,若以目前規劃的量體而言,這六棟宿舍可能都要拆除,這些都是原則性的概念,其餘細節的部分若有必要,建議留待下次委員會再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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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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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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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宿舍盡量不要緊鄰馬路,以改善噪音問題。此外新建築物與現男六男八宿舍之間,希望讓宿舍設施可以共同分享,甚至讓男一、三、五宿舍同學也可以使用,例如停車空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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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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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一再強調,生活設施、公共空間,停車問題等,必須要做整體性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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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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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希望承攬團隊可以善用緊鄰基隆路的空間,或許可以蓋成兩層樓的方式,讓下半部的空間停車,上半部的空間當作商業設施,一方面也可以阻隔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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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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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目標是整個區域的公共空間可以有效利用,未來也會拆除與男六男八之間的圍牆,讓大家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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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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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校區基地內,有一棟規劃為教職員大樓,建議將用途定位清楚,例如歸國學人等,這樣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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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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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說明》
依照現場會勘的結果,目前長興街基地最有價值的是中央那條排水渠,兩邊的植栽形成一種景觀的邊緣,感覺相當好,其他的植栽則比較陰暗,所以建議建築配置方案能夠留下該水渠與周邊的樹林的景觀,規劃成為未來的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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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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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街的建築量體與開挖範圍的確比較敏感。目前這整個區域是屬於中低密度的建物,基隆路的車流與噪音問題,本基地不是一個很好的居住環境,因此保存現有的水系、林相等綠地的紋理,對整個區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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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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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現在是長興街基地與水源校區基地二處作為整體性的建築規劃,請設計單位再針對整體三千五百床的量體,做最適當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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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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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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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目前在座委員未過半,無法做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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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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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街基地設置一千五百床的量體的確不小,若以保存水渠作為緩衝綠帶,對於未來週邊土地的開發利用,也比較不會有那麼大的壓迫感,相信其他委員也相當同意以中央的水渠、綠帶作為基地的範圍,請太子建設先以這樣的基地範圍作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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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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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的出入動線,若設在基隆路上的話,台北市交通局可能也不會同意,以長興街做為汽機車進出動線比較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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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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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承攬團隊先確認這樣的基地範圍,並針對以上與會代表建議作修正,其他細節待日後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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