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12-04-27

觀念平台——為瀕絕動物留條活路

【黃宗慧】

     苗栗縣政府日前在一二八號縣道通霄鎮路段設立了十五面中英文對照的「注意石虎出沒」警示牌,提醒駕駛小心慢行,起因是三月初在此路段連續有兩隻石虎被車輛撞死;石虎原本就屬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因山區的高度開發與獵捕壓力數量漸稀,發生車禍憾事之後,縣府農業處表示,除了豎立警示牌,也會在石虎出沒熱區增設低噪音跳動路面以及測速照相桿。

     當然,石虎的保育還牽涉更多的問題,包括需要落實基層的生態教育宣導、查緝濫設捕獸夾造成的危害等,但是這全國首創的、為保護石虎而設立的警示牌,還是深具意義,特別是對照近日馬英九總統出訪史瓦濟蘭時,接受「豹頭」標本當禮物對生態保育教育所造成的衝擊,苗栗縣政府此舉,不論成效,至少符合台灣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精神,提醒了大眾保育瀕絕物種的重要性。

     保育界的學者指出,因為石虎是夜行性動物,習慣棲息在稜線與農田間的隱密處,但繁殖或找尋棲地時會有遷徙行為,也因此才會發生橫越馬路被撞死的憾事;據報導,目前苗栗縣政府決定暫緩拓寬縣道,也打算設置生態廊道,讓石虎能代代繁衍不息,若是此計畫能夠落實,那麼將不只是台灣野生動物保育的進步,也代表台灣整體動保理念的進步。

     西方學者菲力歐與威柏特在探討動物與空間議題的合著中,曾特別強調開發「人─動物在地理上共存的新模式」有其必要性。他們指出,動物在領土上的活動是支撐其存在的要素,與牠們的生命休戚相關,人類因此應該尊重動物的領土,更何況許多動物的領土其實是因為人類的開發才遭到嚴重的破壞。而當他們呼籲發展人與動物的共存模式時,不只希望人們更重視動物棲地的保護、動物通道的設置,還企圖推廣一種更激進的動保理念,也就是不僵固地依據人類對空間的分配宰制來安置動物,而是反過來要求占盡一切資源的人類給予動物更多的空間:例如即使在人類居住的範圍內,也提供動物更多的生態資源,甚至連以空間較大的卡車來運送農場動物到屠宰場,也包括在他們的訴求之內。

     回頭檢視台灣,不論是為石虎設置警示牌或研擬增闢生態廊道,顯然都開啟了「與動物共存」的契機。雖然以動物通道來保障野生動物的安全,在國內尚有許多進步的空間,但其實不無前例:玉山國家公園曾設置「獼猴天橋」、陽明山的涵洞型動物通道也證實有許多動物會加以利用;而自二○○九年在國道三號民雄附近連續發現四隻白鼻心不幸被撞死之後,高公局在國道下方設計了動物專屬的「地下道」,果然降低了因跨越道路而傷亡的野生動物數量。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人的事情都管不完了,還管動物會不會過馬路?但以國道三號為例,之所以會發生那麼多動物傷亡事件,是因為國道三號幾乎都是沿著山區闢建,造成自然棲地破碎化,才讓很多動物不得不跨越國道到另一處覓食、求偶、或繁殖,也因此,為這些瀕臨被人類趕盡殺絕的動物設條通道、留條活路,並非什麼高道德訴求,而只是喚起更多人遺忘已久的簡單道理:自己活,也讓他者活。

     (作者為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

source from: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42700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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