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11-05-13

觀念平台——落實生命教育 從禁虐動物做起

【黃宗慧】

    《環境教育法》即將在今年六月上路,往後中小學生依規定每年須接受至少四小時的環境教育,例如至生態農場進行戶外教學活動。當自然生態因都市文明的擠壓而逐漸面目模糊,人與動物的關係也愈來愈疏離時,如果能讓孩童從實地觀察動物習性與接近自然生態的經驗中,學習愛護動物與關心環境,將不只是環境教育的進步,也是生命教育的開始。

     然而在肯定以戶外教學進行生命教育之前,我們必須追問:現行的此類戶外教學,是在怎樣的地點進行?孩童又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接觸動物?據關懷生命協會近日調查發現,目前許多熱門的教學景點雖號稱「休閒農場」,卻只是在狹小的空間中囚禁兔子、山羊等「可愛動物」讓孩童觸摸,或標榜可以摸蛇騎駱駝,至於環境的設計則完全罔顧動物福利;而以馬戲展演為噱頭、或以戲弄動物為樂的園區亦所在多有,南部一間知名的鱷魚農場甚至鼓勵小朋友騎在鱷魚身上拍照、集體和鱷魚拔河,之後再大啖鱷魚全餐。

     對此動保團體不免憂心,未經「場域認證」的地點加上錯誤接觸動物的方式,只會讓孩子從小埋下動物可供戲耍的印象,不但無助於生命教育,還可能讓孩子長大後出現虐待貓狗的行為。這聽來像危言聳聽的警告決非杞人憂天。精神分析派分析主義學者賈克琳羅絲曾挪用佛洛伊德的理論,說明孩童時期的「無羞恥感」不僅只是對於赤身裸體不感到羞愧,還包括對於「殘酷」的無感:當孩童還沒有學會以同情或共感等能力來制衡其攻擊慾、又熱中於滿足「主導」與「掌控」的渴望時,即使某些足以展現主導權的舉動會造成對其他弱勢生命的操弄戕害,他們也可以毫不慚愧。而不當的校外教學活動——以觀察螢火蟲生態之名行捕捉戲弄之實、為滿足捉泥鰍的「童趣」玩掉泥鰍半條命、集體圍觀如山豬跳火圈等違反動物習性的表演……,都等於是助長這種控制慾,讓孩童面對殘酷而不感到羞愧、面對受苦的生命繼續無感。生態教育原應在盡可能不打擾動物的前提下進行,一旦淪為以動物取樂的活動,實在很難指望孩童從中學習到任何尊重生命的訊息。

     至於與鱷魚拔河後再享受鱷魚全餐這類的「活動安排」,更是極差的示範。國外曾有學者針對虐待動物的動機歸納出十大原因,其中一項便是「用以滿足對特定物種的偏見」。社會對於某些動物——特別是外表醜陋,或被認為古怪、陰森的「異類」——往往有著非理性的歧視,於是或者將醜等同於惡,又或者將所憎惡的異類(不同膚色、種族、信仰、性取向的人)與這些動物聯結,進而合理化自己的虐待行為,鱷魚便是「醜等於惡」、「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等意識形態下典型的受害者。打著生命與環境教育旗號的教學活動如果變成這種偏差觀念的助長者,無異是縱容對動物的霸凌行為;在教育界人士口口聲聲喊著要把霸凌趕出校園的同時,如果基本的生命教育本身都不能從禁虐動物做起,恐怕再多「零霸凌」的口號,也是枉然。

(作者為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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