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10-10-22

觀念平台——是忠實報導?還是助長模仿?

【黃宗慧】

 

     近來又有一連串關於學生脫序行為被po上網後引起譁然的新聞。諸如在火車上表演特技或鋼管舞、闖入高美濕地虐待河豚等等,這些行徑本身之可議自然毋庸置疑,但電子媒體見獵心喜、連番完整重現此類畫面的作法,也不無問題。

     目前這類影片中的搞怪或施虐者幾乎都是青少年,這樣的「巧合」其實並不讓人意外,因為當青少年沒有其他的資源或能力足以展現自己的優勢與強勢時,很容易誤以為從事這些行為就是「為人之所不敢為」的膽識展現;而不論是自拍上網或是在同儕起鬨下拍攝上傳,動機往往都是想藉以引起注意。於是我們不能不問:當電子媒體完整重現這些畫面時,是否在某種程度上幫忙完成了他們的目的、甚至助長了模仿的效應?

     若以虐待事件而言,或者媒體可以自圓其說:這些殘酷必須願被揭露,才有機會被扼止;這個論點當然不完全是藉口。其實桑塔格在探討該如何呈現殘酷影像才能促成倫理的行動時,也曾透露過她的猶疑;她一方面擔心大眾會因為看多了殘酷影片而見怪不怪,另方面又指出,如果殘酷的確存在,難道我們能要求這些影像只准「限量供應」,以免大眾變得麻木嗎?可見如何再現殘酷影像確實是個棘手的問題。

     但也正因如此,我們更可確定,只靠「原汁原味」重現殘酷場景,是難以達到扼止效果的。目前電子媒體之所以反覆「忠實報導」此類事件,通常是因為要不斷尋找可以刺激收視率的奇觀,因此針對事件所做的深刻反思或後續報導多不得見,至於會不會造成有樣學樣的問題?就更乏人關心了。於是我們發現,幾乎每隔一陣子便出現以下的循環;學生脫序行為被po上網、被「人肉搜索」後道歉了事、之後其他學生再重複類似行為;可見「有樣學樣」並非杞人憂天。

     當然有人會問,在火車上表演體操或鋼管舞這類無意義的行為,真的會引起模仿嗎?且媒體不也打上了「不良示範,請勿模仿」的字樣?問題是「無意義」不等於不具誘惑力,而「請勿模仿」這樣的禁令,其實也可能變成模仿行為的催化劑。

     波希亞在分析後現代社會的現象時便曾指出,當社會因資訊過度膨脹而逆轉造成意義的全面掏空時,一些空洞無意義的意符反而會構成難以抵抗的誘惑。他以一個小男孩被仙子告誡「絕不可以去想狐狸尾巴上的那抹紅」後產生的反效果為例,說明無意義的本身可能如何地具有吸引力;原本小男孩壓根沒去想「狐狸尾巴上的紅」,但當仙子要求他不可以去想這個無意義的影像之後,他反而再也無法不想,這影像於是變成了他揮之不去的執念。所以當荒謬或無意義的影像被反覆傳播、當觀者原本沒看過也沒想過的搞怪行為被大力放送時,我們真能確信,只要告誡「請勿模仿」,就能產生扼止的作用嗎?

     面對奇觀社會中的千奇百怪,媒體在新聞的選擇與處理上其實有著更重大的責任,不能只是為了追求聳動效果,就把網上搜尋到的這類奇觀不假思索地再現,而需要更嚴肅地去思考個別事件可能造成的問題。否則在「忠實報導」之際,只怕無意間也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作者為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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