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4-10-18

 

深化感情論述


黃宗慧

 

日前中山大學一名碩士生被追求不成的學弟潑硫酸,事發後,媒體的相關報導有的翻出六年前清大研究生的情殺事件類比,認為兩起事件的加害人同樣都是高學歷的知識份子,也同樣都是感情上的低能兒;有的把此事與先前徐子婷因為男友劈腿而自殺作聯結,批評時下年輕人果然是抗壓性越來越低的草莓一族。這些評論或許都碰觸到了問題的一小部分,但我們也不能忽略,在「為愛痴狂」的諸多社會事件中,傷人或自傷的主角其實遍及不同身分、不同年齡層的人,只是在這類新聞的處理上,主角如果是知識份子或年輕族群,每每會引來比較多的關注,至於此次的事件,由於受害人的身分是正在攻讀碩士的校園美女,自然更是新聞報導的焦點。

令人遺憾的是,這個事件雖然一度被當成焦點新聞來處理,但後續探討的進行方向卻令人有些錯愕,不少報導就此把話題鎖定在「校園美女」身上,細數各校校園美女曾遇到怎樣的騷擾以及她們的自保之道等等。或許我們不能說校園美女的「撇步」對其他人毫無參考的價值,但是巨細靡遺地報導出這些美女就讀什麼科系、貌似哪個明星、甚至提供完整的姓名,不免讓人感覺只是有心利用這一則新聞的剩餘價值,而無意透過事件本身來省思現代人的愛情觀是否出了什麼問題。

新聞媒體這樣「另類」的處理方向,其實也反諷地透露出我們的社會的確不習慣嚴肅地探討感情的問題。愛情到底可不可以用理性來分析?是否有道理可言?從精神分析的觀點來看,愛情裡面有極大的自戀成分愛情有時候之所以看似「不求回報」,其實是因為主體只是在愛情的幻想裡追尋自我的滿足。主體或許認為,如果把他者視為不可或缺、當成是自己靈魂的一部分,就是愛的表現,但這樣的愛情也極可能只是自戀地在對方身上尋找足以支撐自己的一些東西、彌補自己的某種欠缺;如果不能夠看清:對方顯得那麼「不可或缺」的真正原因,往往是由於我們賦予了他「非他不可」的特權,那麼就可能在自戀的願望得不到滿足時責怪對方,甚至因為一時的執念而釀成悲劇,在許多的情殺事件中,我們看到的正是這種自戀式愛情的殺傷力。

其實關於愛情的道理,從來就不是不可以談的,也不是只能從精神分析的角度談。如果在相關事件的報導中,八卦能少一點,探討能深入一點,也許感情論述的建立,就能看到契機。而假使身陷感情困擾中的人以為感情是屬於極私人的層次,而且是非理性的層次,所以不適合拿出來談、「談了也沒有用」,那麼我們更應該在平時就建立與深化關於感情的論述,才不會一再加深這種偏見,而為愛痴狂的人,也才不至於鑽牛角尖地認定自己只有傷人或自傷的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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