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30
中國時報
虐殺動物 我們別再沈默
黃宗慧(北市,大學教師)
昨日(
後記:受限於投書的字數限制,文章中沒能列出具體的行動建議。關於拒絕冷漠、投入對動物議題的關注,我們能做的事其實很多:可以打電話給民意代表,表達對此類問題的關切,請立委加速推動更完善的動保法;可以捐款給你所認同的動保團體、甚至寫信鼓勵他們;可以在看到路人隨意虐待動物時,出言制止這樣的行為,因為如果我們沉默,就等於是默許這樣的行為,而小小的惡意一再被默許後,未來就可能變成嚴重的虐待!當然在制止這類行為時,也需考慮自身的安全—畢竟有些凌虐動物的人也會對人有攻擊慾,這時應該視事件嚴重程度,向警方或可以聯絡到的動保團體求援;而有些時候我們會見到小孩子拿石頭丟狗、拿水潑貓、跺腳趕走鴿子等等,像這類的狀況,我們其實應該「多管閒事」地去教育他們,讓孩子們不要以欺負動物為樂。
其實動保之所以一直很難推動,一方面是因為人們常認為還有更重要更值得關心的事:也就是人的問題(因此先前當網友揭發內湖科學園區虐貓者的真面目時,立刻有新聞短評反諷這些人不去關心台灣社會充斥的不仁不義,只關心動物);另方面則是因為人們常覺得自己很渺小,沒辦法改變什麼。關於前一個問題的謬誤,在於我們預設了人與動物的利益是衝突對立的,但其實我們大可以從對於動物的關心中培養更多良善的、可以造福人類的特質;至於後一個問題,E.
F. Schumacher曾說,很多人會認為,「不管我做什麼,結果還不都一樣?那我幹嘛吃力不討好呢?」但這種思考方式是不對的:「我們必須去做自己相信是對的事情,當我們這麼做的時候,根本就不用浪費腦力或心神去煩惱這樣做到底有沒有可能成功。因為倘若我們不去做正確的事,我們所做的就是錯的;那麼我們就會淪為惡疾的一部份,而不是療癒的力量。」我真心盼望,這三隻小狗的死不會被快速地遺忘,而能喚起一些人,認真思考如何終止這類虐殺動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