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30  中國時報

虐殺動物 我們別再沈默  

黃宗慧(北市,大學教師)

 

昨日( 1129 )在新聞的跑馬燈上看到台中地區發生利刃虐殺幼犬的事件,為了進一步了解詳情,我守在電視機前等待,看完一則又一則的政治新聞之後,終於輪到了這則短短的報導:台中縣在一周內連續發生三起小狗被利刃開腸剖肚慘死的事件,狗的皮肉被切成片狀,連腳趾頭都慘遭切斷,網友打算自力救濟來串連緝兇……。我不知道能否樂觀期待網友們糾出兇手,但面對這些一再發生的殘酷虐殺事件,我真的希望慘死的小狗能喚起更多人的不忍、喚起更多人對動物議題的重視。其實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無法茍同這種任意殘害動物的作為,但是在更多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反正自己的關心也改變不了什麼,不如不聞不問。然而我們的冷漠正是助長類事件的原因之一:我們的冷漠讓立法院感受不到有民眾希望能推動更能保障動物的動保法、讓媒體感受不到有觀眾希望他們深入探討這類事件、讓動保團體或愛心媽媽們永遠覺得在孤軍奮鬥,更讓這些不時出現的虐待動物者認定自己可以任意妄為。所以若要讓這類虐殺事件不再無止盡地重覆搬演,不能只靠原本就已關懷動物議題的網友們,還要靠更多沉默的大眾打破沉默,表達內心的不忍、以及對虐殺事件的控訴。

後記:受限於投書的字數限制,文章中沒能列出具體的行動建議。關於拒絕冷漠、投入對動物議題的關注,我們能做的事其實很多:可以打電話給民意代表,表達對此類問題的關切,請立委加速推動更完善的動保法;可以捐款給你所認同的動保團體、甚至寫信鼓勵他們;可以在看到路人隨意虐待動物時,出言制止這樣的行為,因為如果我們沉默,就等於是默許這樣的行為,而小小的惡意一再被默許後,未來就可能變成嚴重的虐待!當然在制止這類行為時,也需考慮自身的安全畢竟有些凌虐動物的人也會對人有攻擊慾,這時應該視事件嚴重程度,向警方或可以聯絡到的動保團體求援;而有些時候我們會見到小孩子拿石頭丟狗、拿水潑貓、跺腳趕走鴿子等等,像這類的狀況,我們其實應該「多管閒事」地去教育他們,讓孩子們不要以欺負動物為樂。

其實動保之所以一直很難推動,一方面是因為人們常認為還有更重要更值得關心的事:也就是人的問題(因此先前當網友揭發內湖科學園區虐貓者的真面目時,立刻有新聞短評反諷這些人不去關心台灣社會充斥的不仁不義,只關心動物);另方面則是因為人們常覺得自己很渺小,沒辦法改變什麼。關於前一個問題的謬誤,在於我們預設了人與動物的利益是衝突對立的,但其實我們大可以從對於動物的關心中培養更多良善的、可以造福人類的特質;至於後一個問題,E. F. Schumacher曾說,很多人會認為,「不管我做什麼,結果還不都一樣?那我幹嘛吃力不討好呢?」但這種思考方式是不對的:「我們必須去做自己相信是對的事情,當我們這麼做的時候,根本就不用浪費腦力或心神去煩惱這樣做到底有沒有可能成功。因為倘若我們不去做正確的事,我們所做的就是錯的;那麼我們就會淪為惡疾的一部份,而不是療癒的力量。」我真心盼望,這三隻小狗的死不會被快速地遺忘,而能喚起一些人,認真思考如何終止這類虐殺動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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