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的小人:p

誰是「身心障礙學生」?

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教育部公佈「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白皮書」揭櫫充分就學、 適性發展的特教遠景;而八十六年四月「殘障福利法」修正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八十六年五月「特殊教育法」也修正公佈施行。

根據特殊教育法所稱應接受特殊教育的身心障礙學生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語言障礙、身體病弱、嚴重情緒障礙、 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發展性遲緩及其他顯著障礙。

臺大94學年度的身心障礙學生共有157位,以肢障學生佔多數,其餘則為身體病弱、 聽覺障礙、情緒障礙、多重障礙、視覺障礙、語言障礙等,而這157位學生分布在本校文、 法、商、社會、理、工、生命科學、醫學、管理、電資、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大學部與研究所部。台灣大學向來是培育台灣一流學生的最高學府,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栽培與投入也是不遺餘力,近年來, 在校園各處推展無障礙設施與環境、提供各項獎助學金, 學校對於每一位身心障礙學生均採因材施教、 有教無類的精神培養其豐富的學識與卓越的人格教育。未來期望達到生活無障礙、 學習無障礙的最高目標。 幫助每一位本校身心障礙學生都能夠成為未來社會的菁英與領袖人才, 徹底落實本校校訓 - 敦品勵學、愛國愛人的最高情操。

上一頁 回最上面 下一頁

裝飾的小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