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業務Q&A

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持用國民旅遊卡消費

 

問:我刷卡消費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時,應具那些核發標準?

答:「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規定,公務人員在 應休畢日數(十四 日以內)之休假部分:須週一至週五休假期間,以國民旅遊卡,前往服務機關(構)所在地以外之其他直轄市或縣(市),異地且隔夜,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除採「實報實銷」方式,除按每次符合休假旅遊補助規定之刷卡消費金額核實補助外,並 以其刷卡消費金額外加百分之二十五之額度予以補助 ,全年最高補助總額以新臺幣一萬六千元為限,但未具休假十四日資格者,其全年最高補助總額按所具休假日數依比例核發,以每日新臺幣一千一百四十三元計算;未持用國民旅遊卡方式刷卡消費者,不予補助。 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須兼具上述「休假」、「異地」、「隔夜」及「以國民旅遊卡在特約商店消費」等要件規定,消費交易始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一)消費時間為公務人員休假日期(亦即,在週一至週五請「休假」):

•  連續休假期間遇颱風、地震等其他原因政府規定停止上班時,不視為假日,如已啟程旅遊者,得自行決定是否仍請休假以符合規定。

•  休假期間前後一日之交通費(含自行開車之油料費),考量實際需要,得併入強制休假補助範圍內;該項交通費即使在服務機關(構)所在地刷卡消費者,亦可核給補助。

(二)異地消費:指公務人員前往服務機關(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以外之其他直轄市或縣(市)之旅遊消費。

(三)隔夜消費:

-具旅宿類(觀光飯店、旅館等)之刷卡支出;或

-旅行社二日以上套裝行程之預購型交易之刷卡支出;或

-休假連續二日(含)以上且有二筆(含)以上不同消費日之特約商店之刷卡支出。

(四)以國民旅遊卡在特約商店消費

 

問:我如何進入 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檢核系統 ?

答:網址為 https://inquiry.nccc.com.tw/html/index.html ,輸入帳號(身分證字號10碼)及密碼(出生月日+身分證後四碼)

 

問:我刷卡消費後,如何列印補助費申請表 ?

答 : 1 請先確定您的電腦是否有 Acrobat Reader 5.0 以上之軟體,如果沒有,則可點選檢核系統上之Acrobat Reader 5.0 軟體圖示,將此軟體下載。2可利用『資料維護與查詢』 a 『交易明細查詢』 a 『合格交易查詢』先行查詢是否有合格交易 ,有合格交易後,才可列印補助費申請表。3在『核發作業』 a 『列印補助費申請表』 ,即可將合格交易列印出來。若依上述程序仍無法列印,請電人事室代為列印。

 

問:為何刷卡很久了,系統上還查不到我的交易資料?

答 : 1.商店尚未請款。(收到發卡銀行繳款帳單者,表示商店已請款。商店請款日最多為25日) 2.自行卡交易尚未送至檢核系統。(您可洽請您的發卡機構) 3.曾換過卡號或調職,而建檔的異動生效日錯誤。您可洽請您的發卡機構為您更正,或逕行透過Web「調整異動生效日」的功能,將錯誤的異動生效日更正

 

問:為何我的消費資料會落入【不合格交易】?

不合格交易係指非異地 /非國旅卡特店/非隔夜之交易資料,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均會載明不合格原因及狀態原因碼 (系統以”藍字+底線”顯示並可點選進入查看詳情), 例如

狀態原因碼 :點選超連結會顯現出此筆交易不合格的原因為何

A休假程序未完成 可能原因如下 1.非休假日:消費日期非該公務人員的休假日。2.未送休假紀錄:發卡機構未將休假紀錄送至檢核系統,或發卡機構、政府機關尚未使用休假維護的功能新增公務人員休假。3.系統處理中:發卡機構或政府機關新增公務人員休假後,系統會於當晚處理,以判別是否為連續休假。系統處理後,休假程序才算完成4.若「預購型交易」欄位為「是」,但卻顯示「休假程序未完成」,則請點選「預購型交易」欄位,察看您的旅遊日期起迄是否在您的休假日期間。

B異地交易 否 (異地篩選不合格)
1.點選特店名稱,檢視特店基本資料地址與實際消費地點是否一致。
2.特店基本資料上之縣市群組代碼是否與自己基本資料上之縣市群組代碼一致(要不相同才符合異地)。

C消費特店名稱 非國民旅遊卡特店 (表示該特約商店不是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或特店刷成非國旅特店機器,或為簽約生效日前之消費)

D隔夜交易 否 (隔夜篩選不合格)
1.交通類別不需篩選隔夜
2.若休假日中有2筆以上消費,或1筆住宿,或為2日以上預購行程,交易仍落入不合格,請洽詢您的發卡機構
3.若為預購型交易,檢視步驟如下:
點選不合格交易查詢畫面中”預購型交易”欄位的”否”字,會出現”預購型交易維護-查詢”視窗-->點選”特店名稱”之超連結,顯示此筆預購型交易的詳細資料,您可檢視收單機構代碼、特店代碼、交易日期、卡號、交易金額、授權碼是否與簽單中之資料一致,若其一不一致會導致交易落在不合格交易中,煩請向此特店反應請其修改資料。

E預購型交易 否 (表示該筆消費不是預購型的消費)
若您為預購型交易,請向特店反應,請其登錄為預購型交易

F非假日交易 否 (表示該筆消費不是休假日的消費)

 

問:全年應休假日數未達十四日者,強制休假補助費如何核發?

答:應休假日數未滿十四日者,其強制休假補助費按比例核發,每日補助新臺幣一千一百四十三元。例如全年得休假日數僅有八日者,全年得申請休假補助費之最高金額為 1143元×8日=9144元。

問:我想申請休假補助費,是否一定要休假二日(包括二日)以上?

答:公務人員如於週一至週五期間,請休假一天以上,並連跨二日(如第一天下午及第二天上午各請半天休假),且符合國民旅遊卡支出方式之一者,即得按消費金額核實補助,尚非必須請二天休假始可請領強制休假補助。

 

問:休假日跨越例假日或國定假日,是否符合「隔夜消費」之原則?

答:例如九十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至二月五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連續假期期間,連續放假六日,公務人員於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星期四)及二月六日(星期四)請休假二日,得視為連續休假,該二休假日刷卡之消費如符合國民旅遊卡支出方式之一者,得符合「隔夜消費」之原則。

 

問:連續休假期間遇颱風、地震 ....等天然災害致停止辦公上課時,使用國民旅遊卡情形,應如何辦理?

1.公務人員實施休假如已啟程從事旅遊者,停止辦公上課期間得自行決定是否仍請休假,以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2.停止辦公上課期間前後一日請休假,持國民旅遊卡消費,如符合國民旅遊卡有關異地且隔夜消費之相關規定,該二日視同連續休假,其消費得核予休假補助。

3.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中並無「停止辦公上課登記」項目,其檢核資料如有「不合格」異常情形,請各機關人事單位以「人工核可」方式處理。

 

問: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消費,有無消費種類之限制?

答: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係採「實報實銷」方式,按消費之金額核實補助。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消費,原則上無消費種類之限制。惟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購買油票、提貨券、禮券、住宿券、旅遊券、空白機票、火車月票、捷運儲值票、高速公路回數票等具儲值性質,屬無法確定實際使用日期之消費,因與上述規定不符,不得列入強制休假補助費核銷範圍。

 

問:星期四及星期五休假旅遊住宿,於翌日結束旅遊,結帳日期為星期六,該筆消費得否報支休假補助?

答:週四及週五出遊之住宿費,須於該二休假日期間刷卡結帳,消費之金額始得核實補助,如於週六刷卡結帳,因週六係例假日,非屬週一至週五之休假期間,於該日刷卡之消費,檢核系統會將該筆刷卡消費視為不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消費。惟當事人如能提出單據證明該筆消費確係其週四、週五休假日之住宿費,可由人事室至檢核系統以人工補登方式,將該筆消費補登為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消費。

問:週六至週二出遊,週六及週日之住宿費可否補助?

答:公務人員應休畢日數(十四日內)如於週一至週五休假期間,以國民旅遊卡異地、隔夜且在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者,即符合強制休假補助費核給之規定。是以,週六至週二出遊,週六及週日之住宿費,如於週一或週二休假日始依規定刷卡付費者,方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問:我於週四、週五請休假二日,若週五在異地某特約商店消費,另週六在中油加油站加油,是否符合連續二天刷卡消費,可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

答:公務人員週四、週五請休假二天且在異地刷卡消費,惟週六為例假日,未符合於連續休假期間具有二筆(含二筆)以上不同消費日之刷卡支出規定,除週五之消費係屬具有旅宿類之刷卡支出,始符合「隔夜消費」規定,得按消費之金額,核實補助外,尚不得請領休假補助費。

 

問:我休假日前後一日之加油費可否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答:連續休假期間之消費如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規定時,休假日前後一日之加油費(屬交通費之支出),始可按消費之金額,核實補助。

 

問:我刷卡日與實際消費日(休假日)不同之預購型交易,應如何核銷?

答:預購休假日之航空機票或鐵路車票,其刷卡日期與實際搭乘日期不同之預購型交易,特約商店將使用網際網路服務為持卡人鍵入收單機構代號、特約商店代號、卡號、消費金額、消費日、授權碼、行程起迄日、旅遊地等資料至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建置之「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檢核系統」中,檢核系統將會比對特約商店鍵入之資料是否符合週一至週五休假期間,以國民旅遊卡在特約商店、異地隔夜消費等條件,如符合上述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條件,該筆預購休假日之航空機票或鐵路車票之消費,即得按其消費金額核實補助。

 

            加班、補休及強制休假旅遊補助最新消息

 

 

 

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放寬公務人員於當年度休假日數內(不限前十四日),持用國民旅遊卡消費(92.12.25)

 

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放寬公務人員於當年度休假日數內(不限前十四日),持用國民旅遊卡,異地且隔夜,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持國民旅遊卡消費檢具住宿單據最高可多申請1000元

 

公務人員於九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前休假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得憑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或住宿單據申請額外補助每人最高新台幣一、000元。

(註:報帳程序請填具本校庶務清單、支出憑證粘存單及住宿發票依規定辦理。)

(註:原定九十二月年六月三十日前,現展延至至九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前)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址

1.https://inquiry.nccc.com.tw

2.帳號為身分證字號(10碼)及密碼(出生月日+身分證後四碼)

3.登入檢核系統輸入帳號及密碼失效?

   Ans: 請電(02)23117171 華南銀行客服專線,提供機關代碼及身分證字號告知本行客服人員檢核系統帳號密碼失效。

          注意輸入帳號之英文字母都應為大寫哦!


國民旅遊卡消費原則

(一)消費時間為非國定例假日且為休假日期(亦即,在週一至週五請「休假」):

1.    連續休假期間遇颱風、地震等其他原因政府規定停止上班時,不視為假日,如已啟程旅遊 者,得自行決定是否仍請休假以符合規定。

2.    休假期間前後一日之交通費(含自行開車之油料費),考量實際需要,得併入強制休假補助範圍內;該項交通費即使在台北市刷卡消費者,亦可請領補助。

(二)異地消費指除台北市以外之其他直轄市或縣(市)之旅遊消費。

(三)隔夜消費

     -具旅宿類(觀光飯店、旅館等)之刷卡支出;或

     -旅行社二日以上套裝行程之預購型交易之刷卡支出;或

     -休假連續二日(含)以上且有二筆(含)以上不同消費日之特約商店之刷卡支出。

 (四)以國民旅遊卡在特約商店消費


國民旅遊卡補助費請領程序

    刷卡消費à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址:https://inquiry.nccc.com.twà人事室將休假記錄上傳登錄à同仁上網查詢交易明細à列印核發補助費申請表à送人事室審核à通知撥款à覆核通知撥款à會計室/出納à撥款。

簡言之,日後強制休假補助費之請領,將以電腦查核方式進行,同仁無需另行檢附單據核銷註:人事室將同仁休假記錄上傳至華南銀行再到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中供同仁查詢需約七個工作日。   

記得在http後頭加上S哦!


持國民旅遊卡消費種類之限制

   強制休假補助費係採「實報實銷」方式,按消費之金額核實補助。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消費,原則上無消費種類之限制。惟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購買油票、提貨券、禮券、住宿券、旅遊券、空白機票、火車月票、捷運儲值票、高速公路回數票等具儲值性質,屬無法確定實際使用日期之消費,因與上述規定不符,不得列入強制休假補助費核銷範圍。

 


  國民旅遊卡請領金額改變

每次消費可多申請消費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免刷卡或檢據核銷)。故由 92 年 5 月 15 日起,系統將自動於持卡人之刷卡消費金額外,加計 25% 免刷卡核銷之消費額度,作為該筆交易之核發金額。

【例】:甲員依規定持「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了8000元,經上網進入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列印核發補助費申請表,系統會自動額外加計25%申請金額,即該員實際可請領金額為8000*1.25=10000(元),惟最高請領金額不得超出 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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