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場地替代及復原方案說明會會議紀錄

 

    間:九十三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一)

    點:本校校總區綜合體育館247會議室

人:陳主任德誠、王主任同茂                      記錄:唐郁惠

出席委員:如簽到單

 

學生訴求

1.整建期間籃球場需維持六個全場可供使用。

2.整建期間希望開放體育館室內場地供各院系比賽用。

此項訴求,已經於學生會中給予承諾(體育室:王同茂主任)

進一步訴求,在比賽外之空餘時間體育館是否能開放各系隊練球?

3.整建後場地還原也需恢復六個籃球場。

4.停車場興建完成後,地下免費供學生機車停放。

 

 

一、          陳德誠主席報告

 

以學校長期發展來看,停車場對學校的重要性在於交通方面主要傾向於交通要外圍化、地下化,所以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僅為校方一部分工程案,未來社科院、法學院也將興建大型地下停車場,此部分建設的完工,相信台大的車輛環境將會漸漸的往外移,校內環境將回歸到師生的人本與交通,換言之,台大未來校園內預期可見的僅於服務車輛的穿梭,相信這樣的環境是大家所期盼的。

 

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是校方長期發展的政策之一,校方於民國八十六年時已提過此案,原本預估用政府預算,但後來國家政策地下停車場偏向「促參」,因為停車場具有市場性,而朝「促參」方向規劃,整個預算要由各機關自己籌措克服,所以於九十年後就一直在研擬方案,而此方案也切合校方長期發展的政策,所以於校園規劃小組及校務發展委員會中相繼都在討論,會議中都有學生代表參加,總務處在推動興建工程時也非常審慎,對於任何工程興建,必先開公聽會,施工前開施工說明會、環境安全衛生管制會議等,希望興建時能有效的掌控對校園環境的衝擊。

 

故總務處於二月時召開一次公聽會,此公聽會是配合校園規劃委員會及校發會之作業,希望透過資訊的傳達讓委員們知道並瞭解各單位的想法。當時此會議除主辦單位外,另有三七人參加,包含多個單位師生代表,如研究生學會會長、學生會會長、溜冰社等人,其中提出許多意見與今天學生所提的意見及訴求相去不遠,但此會議中學生的意見還是不甚完備,故請體育室於會後舉辦「運動場地替代及復原方案說明」,並將結果彙整作為招標的參考文件之一。此次工程是以「統包」的方式進行,「統包」的方式有別於傳統,所謂「統包」是將設計與施工結合的招標,但是統包以前我們必須有校內的需求計畫,依據的是原擬訂的方向及體育室與學生所談論的結論所規劃的。

 

學生的訴求只要是合理的、體育室能接受、不影響整個架構上的推動,在可以解決的範圍之內學校單位都會盡可能的配合。

 

二、          體育室針對整建期間空間替代方案及整建後復原方案來做說明:

 

(一)整建期間替代方案

整建期間舊體育館旁將會增加四個半籃球場,減少一面排球場。由於整建期間學校已無其他空間可供使用,所以體育室將以排課及釋放新體育館空間的方式來做規劃,白天課堂時間外把舊館盡量空出做為籃球場地,而原本使用羽球場地之人員憑學生證免費使用新體育館。新舊館場地除上課、比賽,如仍有空閒時段可登記使用。

 

而舊體育館將盡量把上課、活動使用時段固定,以避免每個禮拜都不一樣,所以盡可能上午排課程而下午時段三點多開放做籃球場(七點校隊練習時間)直到夜間十點,加上室外排球場地的開放,因此雖然場地減少,但使用時段卻增加了。至於新館部分,由於三樓租借場地平均以星期一、二、三空檔較多,所以舊館的課程將會盡量排在此時段。

 

(二)整建後復原方案

復原後,預計排球場將多一面場地,新生網球場還是復原成網球場,並增加成九面網球場地及兩個籃球場地並由專人統一管理,而舊體育館北側的四個半場籃球場也將予以保留,原中央網球場將規劃為籃球場地並開放夜間使用時段,學生憑學生證刷卡進場,此地規劃為籃球場的動機是因設想將最吵的活動區放置於活動場中央,以降低對四周環境的衝擊。

 

三、問題答覆

1.下個禮拜(4/19-4/25)地下停車場就要進行招標,那下個禮拜(4/22)所舉行之公聽會是否有具有更改工程的可性?(學生會副會長:謝憶馨)

陳德誠主任答覆:

看了這些訴求之後,我發現這與整個「統包」工程並沒有太大的關係。在整個程序與策略中我們一直努力把同學與學校的訴求納入,且地下停車場它整個工期非常短,我們期待這個案子自發包後一年內完成,而其實他的施工面僅有七個月。所以暑假動工是最好的時機,明年的暑假就完工了。至於球場差一個、半個,這在工程裡算是小變動,只要不要有工程變更,學生的訴求我們會盡量納入,在下個禮拜的公聽會上只要不整個工程翻案,我們工程都會有調整的空間,只要替代方案大家都同意,在文件上我們都來得及配合辦理。

 

對於同學的訴求四中:停車場興建完成後,免費供學生機車停放。在二月份的公聽會會議記錄中:「總務長回應:地下停車場興建結束後地下1500個停車位,將會免費供學生停放機車,直到台北市政府開始對機車全面收費後,台大才會跟進。原先機車停放處會規劃成腳踏車停放處。」總務長從來不曾講過這些話,會議當天有同學提了類似的問題而當天徐秘書也有有很清楚的回答:「機車停車收費是台北市日後的政策,本案原規劃僅停放汽車,但現規劃有1500個停車格,將會對新生南路環境的改變有極大的影響,本案由學校自行貸款興建,約有四憶元成本上的考量,且機車停放至地下室安全又不易遭受損壞,因此日後學校將採收費方式,惟收費方式可以檢討,以不讓學生有過重負擔為原則。」學校原本預估四憶興建,但是外面景氣變化大,工程費已經調整為四憶四千萬元,並已經經過校長核准,四憶四千萬完全靠學校自行經營償還,償還時程約25年,而其中最大的收入來源是汽車,一部汽車校方規定收費七百元,夜間開放於校外民眾租放。至於機車,學校總務處在計算成本時,把機車成本壓的很低,就我們所知,一部汽車在興建地下停車場的成本與機車比較起來約1:61:7,所以一部機車租借要收回成本少說一個月沒有五百元成本是收不回來的,所以校外極少有人會設機車停車場,經營管理組在計算成本時,把停車費壓在一個月100以下,各位想想一個停車場沒有風吹日曬雨淋,並有監視系統、工讀生管理等,對於校外機車時有遭竊的傳聞,地下機車場的設置對學校而言其實是正面的,且地下停車場興建完備後,大門口那些機車就可以不用停放在路邊,且台北市政府已經要推動機車停車收費的政策,為了街景的美觀新生南路並不會設置停車位,所以,機車放入地下停車場,而腳踏車也可設置一部份於現在機車停放處,如此一來校園景觀也會跟著改善。

 

所以學校其實是很用心在做考量,至於最後停車預算是否為100/月我無法確定,因為學校有成本上的考量,但當初在計算成本時我記得是設定一個月100元以下。學校主要收入來源為汽車,當然,如果不想繳交停車費,學校還有許多地方停放機車不用錢,所以停車具有選擇性。(營繕組:陳德誠主任)

 

2.對於資訊傳導方面,不論是地下停車場興建或籃球場整建方面,並沒有統一的窗口可以讓同學看到所有的資訊,是否可以把資訊統合放在同一個網頁上,讓同學可以知道學校的用意想法到底在哪裡?(學生會副會長:謝憶馨)

 

營繕組的網頁已經把地下停車場的資訊放在網頁上,也會陸續放置舊有的、規劃中的工程。由於此案是統包工程由亞訢工程顧問公司作我們的PCF(即專案管理及監造),所以校方已把整個規劃內容及文件以連結的方式連結在一起,即使工程執行中,也可以看到環安衛的平面圖、透視圖、工務會議之記錄等,校方甚至希望在校內成立一個環安衛小組,由同學一起來合作,只要工程對校園環境有所衝擊便可立即反映,工程資訊透明化是總務長一再要求的事情。(營繕組:陳德誠主任)

 

體育室也會把會議記錄、體育場地調整方案及復原方案放入營繕組的網頁。(體育室:王同茂主任)

 

3.現在學生對於排球場及籃球場的考量較多,且聽說操場場地上也會有所變更,所以在下個禮拜召開公聽會前招標工程可否延緩一些時間?(學生會副會長:謝憶馨)

 

(1)地下停車場興建案並不會影響操場場地。(體育室:林聯喜老師)

(2)只要不是工程整個翻案,工程內部調整及細部問題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體育室:王同茂主任)

(3)學生現在要關心的是球場何時不能使用,所以我把程序說明一下。統包的特色是細設跟施工,上網約一個月才能結標,因為等標期要製作各廠商需制訂工程報告,所以預計五月底才能結標,結標後廠商得先申請建築執照,約需兩三個月,此時段替代球場將先行施工,所以預估約暑期開始施工,等八月底替代工程結束了,所以同學暑假回來後就有場地可以用了。所以施工並不會影響教學。(營繕組:陳德誠主任)

 

4.舊館非排課時間及校隊練球期間外將成為籃球或排球場場地,是否有籃球場或排球場一定的固定時段?(學生會副會長:謝憶馨)

 

主要是設計成籃球場,因為施工期間籃球場縮減。(體育室:林聯喜老師)

 

5.施工期間新體育館將開放三樓主球場及一樓多功能球場,是否有限定運動項目?(學生會副會長:謝憶馨)

 

因為我們把舊體育館空挪出來當作籃球場地,而所以一樓多功能球場將會空出羽球場地供打球用,三樓主要為教學用,有空餘時間才會釋放。還有,新館的使用比較複雜,並不希望籃球場地設置在此地,是因為新館場地需換置室內球鞋,而打籃球的人除非是代表隊,否則都是一雙穿到底,而舊體育館就沒有此種限制。(體育室:王同茂主任)

 

6.現今雖然籃球場地僅有六面,可是中間其實是有多餘的場地可以投籃,是否可加設多面的投籃匡。

這在設計中已經規劃,此種投籃匡叫四面佛。(體育室:王同茂主任)

 

7.由於復原方案中排球場地將會多出一面,籃球場地並無增加,網球場地增加兩面,同學們認為網球人口並沒有籃球人口多,可否刪減一面網球場增加成籃球場。(文學院代表:李志鴻)

 

我必須重新申明,工程款四憶四千萬不是一個小數目,雖然工程款的攤還主要為汽車停車場的收入,但是網球場也必須幫忙攤還小部分的工程款。而網球場與籃球場的場地變更其實很容易的,只要在體育室考量下同意即可變更。(營繕組:陳德誠主任)

 

站在對歷史負責的立場下,包括體育館,你現在作的位子上,為何不會吵雜,是因為受到噪音的管制,旁邊沒有體育活動空間,所以校園也要做整體規劃,體育室利用此次整建方案的機會把最吵的活動改在最好的場地讓大家快樂無忌憚的打球,不用時時因籃球活動而遭受抗議。(體育室:王同茂主任)

 

網球場肩負的責任是攤還部分的工程款及日後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夜間開放之水電費,所以這是必要的收入。(體育室:林聯喜老師)

 

8.由於籃球人口數量繁多,如果是因為收入問題而加蓋網球場,那我相信愛好打籃球的學生也願意以投幣式的方式來打籃球。(文學院代表:李志鴻)

 

由於網球場及籃球場將由專人管理,並限定台大學生使用,故需同學需刷卡進入場區。而現在網球使用空間都被教職員佔滿了,師生收入幾乎是沒有成本的,所以只好開放予校外人士,但旦憑現有的場地並無法滿足支出,所以網球場的加設是必須的。所以現在我們將朝向籃球場增加一面全場的方向規劃,請林聯喜老師丈量土地,提出結果報告。(體育室:王同茂主任)

 

9.時有學生反應新體育館收費高昂? (文學院代表:李志鴻)

 

未來籃球大型比賽除中央球場四面場地外,另有室內場可供比賽用,此外,場地復原後,舊體育館依舊會排定固定的時段供學生打籃球用,長程目標是將中央球場加蓋,使其風雨無阻的可以使用,但工程款還是得依靠體育館的營運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