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說明會紀錄

 

一、            九十二年十二月四日下午六時至十時於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舉辦。

二、             參加人員三十七人,約二十七個相關單位與師生代表,其中包括:研究生協會會長、學生會會長、進 修部學生會學代、會計系、溜冰社社員及各系所代表。

三、                   有關說明會之會議記錄(詳如後述),簡述如下:

1.        參加人員大致持正面看法。

2.        學生比較關心替代空間與確切施工影響時間,希望校方能多提供場地。

3.        替代空間部分,體育室近期將邀集學生進行說明與討論,定案結論將於十二月底前通知營繕組修正。

4.        會計系為大會杯等關心施工時程與場地不足,體育室願意提供建議及協助。

5.  學生會會長希望施工期間開放新體育館設施,以為因應。

 

 

總務處徐秘書:首先感謝各位參與,總務長因另有重要會議,延後到場,交代本次會議先行開始,今晚利用本次說明會向大家報告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相關事項,希望大家提供意見與指教,讓本工程能做得更順利、更圓滿。本區域多年前已經校發會通過規劃為停車場,原規劃為六百五十個汽車停車位,工程經費約六億餘元,原向政府爭取之經費因政府改變而流失,現在將利用學校自己的經費興建。學校對工程進行造成的環境衝擊及運動空間的改變,非常重視,將努力壓縮工期減輕影響程度,施工完成後地面復原為球場。

營繕組陳主任:首先說明本案背景及進度,本案目前已經由徵選取得PCM(亞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本案的專案管理及現場監造,本工程採統包方式(即細部設計及施工為同一承商),預定明年一月進行統包廠商招標作業,再進行細部設計及建造執照申辦預定需三個月至五個月,即開始現場施工作業,現場施工工期約半年,預估於九十四年元月完工。本案由學校貸款興建,涉及建造成本,因此時程壓力不容忽視。本案規劃為地下二層停車場,汽車停車位360格,機車1500格。本工程完工後可改善新生南路側及大門口設置機車停放區,間接改善校園內外環境,符合以人為本的校園政策。有關既有球場遷移規劃替代方案,請體育室說明,希望取得共識後,將相關要求納入統包設計準則。首先請亞新顧問工程公司簡報工程規劃內容。

亞新顧問工程公司簡報工程規劃:略

體育室林老師:有關停車場施工期間球場替代空間,體育室以不影響教學為原則,將籃球場移至舊體育館側排球場區,規劃三個全場(籃球場)、四個半場(籃球場),完工後復原之球場以校內使用為管理原則,若有數量減少的球場,以延長使用時間彌補數量不足的問題。有關文學院提出於重要比賽時噪音問題嚴重,將於球場規劃時列入考慮。

圖書館代表:本校於新建工程時,因配合施工常取消部分停車位,造成原使用單位的不便,建議日後新建工程時,希望能有配套措施增設臨時停車位,以利原使用單位同仁使用。

總務處徐秘書:施工造成部分不便學校會盡力考量解決,但以學校長遠目標考量,停車仍以盡量外圍化,讓校區有較多人行空間為宜。

財經系(莊同學):完工後新生南路路邊停車格將取消,停入地下室是否收費。

總務處徐秘書:機車停車收費是台北市日後政策,本案原規劃只停汽車,現規劃有1500機車停車格,將對新生南路環境有極大改變,本案由學校自行貸款興建,約需四億元,有成本上的考量,且機車停入地下室安全又不易遭損壞,因此日後學校將採收費方式,惟收費方式可以檢討,以不讓學生有過重負擔為原則。

中文系(賴同學):替代方案只考量籃球場,網球場如何解決?

體育室林老師:網球課程排在中央及紅土球場,籃球課有部分排在舊館內,網球場因場地減少日後選課人數將予以減少。

總務處徐秘書(補充):施工一定會造成部分影響,因此學校已經努力壓縮工期減輕影響程度。

會計系(賴同學):施工是否會影響壘球場場地?下學期將舉辦「大會杯」室外場地恐不足,學校是否能提供協助?

營繕組陳主任:目前規劃位置的地下室開挖線約至慢跑道,應不影響壘球場地,正確開挖線將俟統包商進場後詳細設計確認。

體育室林老師:是否由賽程安排方式解決,請提早規劃(賽程、需求)後提出,體育室將給予建議或協助向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商借場地。

研究生代表:書面資料工期有一年亦有六個月,請說明。且工期是否能如期完工,於簽約時應予以保證,否則學生權益難以保障。另書面資料之「施工機具進出時間管制」所指為何?施工噪音是否會影響中文系上課?若工期為一年,完工後球場復原尚須若干時間?

營繕組陳主任:本案為統包方式,統包商於取得決標權後至完工工期約一年,其間統包商將辦理詳細設計、請領建照等行政程序後,快則三個月,慢則半年,再進場開挖施工,現場實際現場施工工期約六個月,所以全案工期估計約一年。有關施工管控,剛才亞新顧問已有說明,本案工地四週以鐵板圍籬與校區區隔,工地出入口均管制在新生南路側,且台北市政府對工地管理要求嚴格,進出工地之機具車輛均需清洗且不得影響附近交通,另工區離中文系有一段距離,施工時所引起之噪音應不至影響校內活動,本案工期雖有其急迫性,但是施工期間若遇到學校重要考試,或有其他特殊需求,營繕組仍將協調廠商暫停施工。

體育室林老師:替代空間球場施做完成後承商才能進場開挖施工,完工的同時上方的球場亦須同時完成復原,替代空間之籃球場亦復原為排球場。

進修部學代(陳新如):施工工程車在新生南路迴轉,將與行人動線交錯,有安全之虞,希望能施工廠商加以注意。普通大樓離工地頗近會受施工噪音影響,是否有辦法克服?

營繕組陳主任:統包商應提出施工時交通維持計畫,規劃施工車輛動線,請亞新工程顧問將本項意見將納入統包商評選項目,希望施工動線能與人行動線分離。另普通大樓臨工地面未開窗,有關施工噪音影響程度應該有限,總之施工期間若遇到學校重要考試,或有其他特殊需求,營繕組仍將協調廠商暫停施工。

溜冰社代表(陳同學):溜冰社及滑板社之活動區位於網球場及籃球場中間空地,替代方案未考量本社社課活動區,是否能考量舊體前空地或後方空地,另外請說明球場受施工影響之確切時間,以瞭解日後借場時間。

體育室林老師:建議使用舊館後方空地。

溜冰社代表(陳同學):舊館後方空地不足、有照明問題,且與國術社相衝突。

體育室林老師:前方空地也有照明問題。球場借場問題各單位均會受影響,球場數量不足,以延長使用時間彌補。

溜冰社代表:只希望學校將舊體前方空地鋪平後提供溜冰社社課使用。

體育室林老師:舊體前方空地為通路樞紐,不宜有群聚活動,仍建議使用舊館後方空地。

營繕組陳主任:目前統包商徵選作業已有延誤,我們仍朝預定目標執行希望能選出優良的統包商在預定期程內完成本案。

總務處徐秘書:目前統包商未確定,前置作業尚有許多變數,故目前無法給大家一個確切時間,等統包商選定後,一定會將整個計畫確切時程告知大家。

農經系(蔡同學):有關縮減體育課體育室是否有解決方案、機車差別收費是否造成辛亥路及研二停車區衝擊、展示空間經營方式請校方說明。

總務長:目前學校環境非常擁擠,本案由學校自行貸款興建,完工後更多汽車停車校內外圍化不必進入校區,可直接進入地下停車場,減少校內車流,將空間還給師生,這些都是邊際效益。

農經系(蔡同學):管院一館與二館間空地是否能改成籃球場,若無法執行則應開放新館供學生自由使用。

總務長:將綠地改成水泥地將遭受管理學院與關心綠地師生強烈反對,以實際面考量將無法執行,管院空地可考量日後配合整區整合規劃(例如:可作為地下停車場等)。

體育室林老師:目前替代方案球開課數不會減少,上課不受影響。

總務長:體育室應將學校有關球場資訊於網站公告。

學生會會長:廠商開挖前是否替代方案球場已全部完工、全部工程會在九四年一月完成,學校是否給予保證。

總務長:所有要求均會列入統包商契約要求內,替代方案球場全部完工後才會進行現場開挖

研究生代表:替代方案球場是否有夜間照明設備?

體育室林老師:球場可開放至晚上九點。

中文系():日後停車場展示空間經營,其消費是否昂貴?完工後之球場是否收費?

總務長:展示空間校規會將嚴格審查,不希望該建物太高或商業氣息過於濃厚,其用途尚未確定。

體育室林老師:完工後之球場管理辦法依現行辦法。

農經系(蔡同學):請提供置物櫃,另外原公佈欄位至與腳踏車停車位置重疊是否重新規劃。

總務長:公佈欄學務處已與總務處共同協商解決,除已建立宣傳網站,另將提供開學時臨時公告空間等作法,否則照現行作法將容易造成髒亂,有關置物櫃可納入考量,但數量有限也需收費管理。

管院代表:請總長說明學校費用支付狀況,展示空間是否可提供管院組成經營團隊經營實習。

總務長:學校的經費全部使用於學生身上,所有支付均有會計師管理,有關硬體設備經營,均委託專業廠商經營,學校收取費用後再使用於學生身上;建設經費也以貸款方式,或由企業捐款,或自行募款,沒有使用到校務基金。

溜冰社代表(陳同學):希望學校將舊體前方空地鋪平後提供溜冰社社課使用。並以學生廣場形式呈現,能充分使用。

體育室林老師:該區域確實是通路樞紐。

總務長:水源校區有一個溜冰場,是否可移至該場地使用。

溜冰社代表(陳同學):水源校區溜冰場照明設備遭破壞,且較偏遠。

總務長:請營繕組修復照明設備,同學至該地區活動應相互照顧,注意安全。

農經系(蔡同學):地下停車場停放機車日後將採收費管理,請學校承諾對本校同學採優惠。

總務長:目前學校對本校師生、員工之停車收費已採優惠價。台北市政府日後對本校附近區域機車亦將採收費管理,使用者付費本來就是合理的,學校對同學們一定會採取合理的收費標準。對面真理堂已將巷內及新生南路側機車停車位取消,地下停車場完工後,(臨學校)新生南路路邊機車停車格將取消,若有外來機車欲進入地下停車場,將(對外來機車)採高收費,以價制量。

農經系(蔡同學):日後騎機車同學至校後,若轉乘腳踏車,則原有腳踏車停車位將不足。

總務長:已評估將大門口左側機車區變為腳踏車停車區。

研究生代表:若部分區域收費,部分區域不收費,是會造成不收費區域停爆了。

總務長:學校對機車停車收費將採區域漸進式,若有所述之現象,則仍必須考慮以收費方式管理。

農經系(蔡同學):是否採用統一收費、以認證制控制總量。

總務長:全面收費有其優點及缺點,學校採收費管理並不是要賺學生的錢,是考量在學生能負擔的程度下,也會幫忙學校的管理。

溜冰社代表:停車場完工後溜冰社原有的使用場地是否還保有?

體育室林老師:停車場完工後溜冰社原有的使用場不存在。

總務長:溜冰社社課使用場地移至水源校區。

溜冰社代表:溜冰社願意配合,但是水源校區缺少存放設備器材(具)空間。

總務長:請研協幫忙協調,利用空置之學生宿舍。

學生會會長:體育室之替代球場有提出兩個方案,到底採用哪個方案。方案二資料並未發放給與會人員。方案二係將復原後場地全部做為網球場,但是一般學生籃球人口較網球人口多,請體育室替學生再協調。

體育室林老師:體育室將再辦理替代球場說明會,將採行之方案與同學溝通取得共識。為了取得最大利益有些人權益勢必受影響。原籃球場常因校外人士進入打球影響本校同學權益,為維護校方使用權及便於管理,採用之方案將考慮場地進出由人管制。

總務長:配合工程期程需求,請體育室於十二月底以前完成說明、協調作業。

總務長:本次說明會會議紀錄學校將於網站上公布,對地下停車場工程將於總務處網站中設置設立專屬連接點。

管院代表:二活室內裝修時,廠商是否有改變建築結構。

營繕組陳主任:廠商施工需取得合法之變更使用執照,通過建築安全及消防安全檢查才能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