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公告稿
登載項目 |
登載內容 |
說明 |
一、政府採購公報傳輸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應登載之項目 |
除#標記可選擇是否填寫外,其餘務必逐項勾選或填寫。 |
|
案號 |
|
|
次別 |
þ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
依招標公告次數勾選。 |
招標機關 |
國立台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
系統自動顯示,免填寫。 |
招標機關地址 |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
系統自動顯示,免填寫。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欄本科免填寫。 |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
國立台灣大學動物疾病與畜產品衛生檢測技術開發中心之行政與研究大樓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 |
視採購標的填寫。 |
標的分類 |
□ 1.工程類 þ2.勞務類 □3.財物類 □ 0.測試資料 |
視標的性質勾選。 |
#補充說明 |
|
標的分類為「其他」時,應填寫。 |
是否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
þ是 □否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 þ否 |
|
招標方式 |
þ未達查核金額、□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特殊或巨額….採購 |
招標方式與等標期有關,系統將依序顯示,勾選所需招標方式即會帶出最短等標期。 |
最短等標期 |
14 天 (第一次 14,21,28天;第二次 10,11,14天;第三次以後3天) |
點選招標方式後,系統會自動帶出應有之最短等標期。 |
聯絡人(單位) |
營繕組葉瑞堯 |
|
電話 |
(02)23637239或23630231轉2245,2246 |
|
預算金額 |
□不公開 þ公開,新台幣 2489000 元 |
預算金額應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
預計金額 |
□不公開 þ公開,新台幣 2200000 元 |
預計金額應以不公開為原則,公開為例外。 |
採購金額 |
þ不公開 □公開,新台幣
元 |
預計金額應以不公開為原則,公開為例外。 |
截標期限 |
民國 92 年 6 月 19 日 10 時 00
分 |
|
採行協商措施 |
□ 是,其項目為: þ否 |
|
開標日期 |
þ民國 92 年 6 月 19 日 10 時 30 分
(需大於截標期限) □免標示開標時間。 |
截標期限時間與開標時間至少隔三十分鐘。 |
開標地點 |
本校第一會議室(內室)(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
|
招標文字 |
þ中文 □英文 □中英文 |
系統所設有之文字類別,勾選其中之一。 |
履約地點 |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
|
履約期限 |
□日曆天 日 þ其他:自獲選為本工作之廠商並完成簽約之日起,至完成契約各項委託技服工作之日止。 |
系指標的之工期。 |
新增日期 |
|
為上傳公告資料予系統之時間,上載資料時系統會自動顯示。 |
二、本系統附加說明(最多1000字) |
各機關依標的特性選項填寫。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另必須有依法開業之建築師及具工程契約經驗之法律專業人員配合辦理(本委託技服案含監造)。 2.特定資格: |
|
|
未來增購權利 |
□保留 þ不保留 未來增購權利 |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親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 (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於本交總務處營繕組購領(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02-23630231轉2245)。 郵購:以通訊方式洽購者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詳細地址、電話及收件人,逕寄台北市郵政23-113號信箱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通訊郵購須於截標日前五日寄達本校) |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þ圖說費新台幣 200 元。 □押圖費新台幣
元。 |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þ掛號郵寄:(地址)台北市106羅斯福路四段一號總務處營繕組。 þ專人送達:(地址)台北市106羅斯福路四段一號總務處營繕組。 |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 元,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 þ不須繳納押標金。 |
|
|
財物採購性質 |
|
|
|
決標金額含外幣者,實際決標金額及折算為新台幣之計算方式 |
|
|
|
決標方式 |
□ 以最低標價決標。 þ其他。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採用限制性招標辦理公開客觀評選優勝者,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
「其他」包括最有利標決標、複數決標 |
|
標的預算屬性 |
□ 小額採購 □ 達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þ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採購 □ 巨額採購 □ 特殊採購 |
|
|
外國廠商得否參與 |
□得 þ不得 參與採購 |
|
|
其他 |
1.洽辦機關名稱:國立台灣大學 2.洽辦機關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3.底價 □ 不訂底價,原因: þ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 本案公告底價為: 4.開標方式: □ 一段標 þ一段投標分段開標: □ 分段投標分段開標 5.限制企業參與: □ 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þ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6.招標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92年 6 月 6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92 年 6 月 18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預定決標日期: □預定決標日 年 月 日 □ 同開標日期 þ由招標機關另行通知 8.預付款給付: □有
þ不 給付預付款。 預付款金額為決標金額百分之 ,但決標價低於開標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本機關將□減少 □不支付 預付款 9.其他 |
「其他」如工程有統包、共同投標、預付款、替代方案、允許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專案管理、物價指數、優先採購環保章產品、允許價差、允許優惠比率、要求投標廠商採國內貨品比率、技術轉移、投資、協助外銷、開放廠商投資興建營運::等重要宣示,應併於此宣布。如有前述事項,均應補充投標須知內詳述。 |
總務長 主任 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