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開 會 通 知 單

 

受文者:如出、列席人員                                  聯絡人及電話:洪耀聰 二二四五、三八四六

密等及解密條件: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發文字號:九一校總字第0一五二一六號 

附件:

 

開會事由:本校公共衛生學院大樓新建工程統包推動小組第四次審查會議(確認使用需求計劃書)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九十一 年 七 月 四 日(星期四) 上    十 點  0 分 至  十二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二會議室

  導:陳振川總務長

主持人:郭斯傑組長

出席者:土木系:曾惠斌教授  經濟部:廖宗盛技監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第四科:蔡國龍技士

公衛學院:李芝珊教授 王根樹教授 公共衛生學系:(請派代表) 流行病學研究所:(請派代表)

預防醫學研究所:(請派代表) 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請派代表) 環境衛生研究所:(請派代表)

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請派代表) 醫療機構管理研究所:(請派代表)

醫學院:盧國賢主任 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吳英黛主任 醫學院職能治療學系:謝清麟主任

附設醫院:陳金德主任 丁為技士 羅肇欣技士 蕭敏宏技士

法律學院:朱柏松教授  社會科學院:陳正倉副院長

總務處:董祐祥技正  營繕組:郭斯傑組長 陳德誠技正 林金生技正 陳源誠技士 洪耀聰技士

陳信樟建築師事務所:陳信樟建築師 李敏智建築師 鄭志光經理 劉俊男規劃師

列席者:公衛學院、醫學院、法律學院、社會科學院(含第三舍區)等四學院學生代表

副本:本校駐警隊(留存)、事務組(請惠備茶水)、營繕組

備註:請各院使用單位依據第三次審查會議紀錄結論第八項,於二十七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各院代表人(公衛學院:李芝珊教授,醫學院:盧國賢主任,附設醫院:陳金德主任)彙整後轉營繕組通知建築師檢討修正,於本次(第四次)會議中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