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開 會 通 知 單  

 

受文者:如出、列席人員                                  聯絡人及電話:洪耀聰 二二四五、三八四六

密等及解密條件: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五日

發文字號:九一校總字第○一三五○二號

附件:公共衛生學院大樓新建工程基地運動空間及宿舍電氣等改善協調會議紀錄

 

開會事由:本校公共衛生學院大樓新建工程基地運動空間之替代方案等第二次協調會議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九十一 年 六 月 二十七 日(星期四) 上午 九 點 三十  分 至 十一 點 三十 分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四會議室

主持人:陳振川總務長

出席者:公衛學院 : 李芝珊教授

醫 學 院 : 盧國賢主任  醫學院事務組:(請派代表參加)

附設醫院 : (請派代表參加)

法律學院 : (請派代表參加)

社會科學院:陳正倉副院長  社會科學院事務組:黃存仁主任 陳溪霖組員

體 育 室 : 黃欽永教授

學 務 處 : 吳光華秘書  住宿服務組:竇松林主任 鄭文雄訓導員  第三舍區教官:唐瑞和

總 務 處 : 陳振川總務長  校園規劃小組:(請派代表參加)  保管組:彭國棟主任  洪金枝股長

營 繕 組 : 郭斯傑組長 陳德誠技正 林金生技正 陳源誠技士 黎煥忠技士 洪耀聰技士

陳信樟建築師事務所:陳信樟建築師 李敏智建築師 鄭志光經理 劉俊男規劃師

列席者:公衛學院 : 請推派及通知相關運動社團、宿舍等學生代表參加會議

醫 學 院 : 請推派及通知相關運動社團、宿舍等學生代表參加會議

法律學院 : 請推派及通知相關運動社團、宿舍等學生代表參加會議

社會科學院:請推派及通知相關運動社團、宿舍等學生代表參加會議

副本:本校駐警隊(留存)、事務組(請惠備茶水)、營繕組

備註:請陳信樟建築師事務所及相關單位依上次會議結論(詳附件)準備會議相關資料三十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