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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捐贈
臺大認同卡申請
 
國立臺灣大學接受捐贈作業程序表

一、現金→
出納組開立收據→副知秘書室→會計室入帳→秘書室感謝狀、函(視需要)。

二、股票→
1.個人、企業→受贈單位或秘書室(如未指定受贈單位)簽准後辦理→副知保管組(依國產法37條報部轉院)、會計室、出納組→捐贈者過戶股票→出納組點收股票→會計室入帳→秘書室感謝狀、函(視需要)
2.育成公司→研發會→副知保管組(依國產法37條報部轉院)、會計室入帳、出納組→捐贈者過戶股票→出納組點收股票→會計室入帳→研發會函復捐贈人(視需要)。

三、動產、物品→
受贈單位或秘書室(如未指定受贈單位)附捐贈清單及相關文書資料簽會總務處、會計室後辦理→副知保管組(依國產法37條報部轉院)→受贈單位或秘書室簽擬合約書提送行政會議通過(視需要)→受贈單位或保管組點收(如未指定受贈單位)→保管組貼牌列管、會計室入帳→秘書室感謝狀、函(視需要)。

四、土地→
捐贈者提供土地資料由受贈單位或秘書室(如未指定受贈單位)簽會保管組→簽核後保管組依國產法37條報部轉院→保管組簽約過戶→受贈單位或秘書室(未指定受贈單位)辦理感謝狀、函或捐贈儀式(視需要)→保管組列管、會計室入帳。

五、建物→
1.校外建物(成屋)→與土地同
2.在校園內捐建校舍→受贈單位或秘書室(如未指定受贈單位)簽會總務處及校規小組依校園新建工程程序辦理(經校發會通過)→贈與合約書提行政會議討論→受贈單位或秘書室(如未指定受贈單位)辦理簽約儀式(視需要)→保管組依國產法37條報部轉院→興建→營繕組配合辦理分期或一次捐贈証明事宜(副知秘書室具函)→保管組確認產權登記→保管組列管、會計室入帳→受贈單位或秘書室(如未指定受贈單位)辦理感謝狀、函(視需要)→總務處會同使用單位辦理完工啟用典禮(視需要)。

六、洽詢聯絡:
臺大秘書室―校友聯絡室  朱芬芬小姐       電話:02-3366-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