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初期的國共關係(1945年8—12月)

 

                    栗國成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中文摘要

 

    一九四五年八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基於以下兩個理由,情勢對當時中國的中央政府國民政府來說,並非是很有利的:一、 中共經過八年抗日戰爭的擴張,其實力已發展到了不容忽視的地步。二、國民政府與蘇聯所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基本上並未能達到約束中俄共合謀及其順利接收中國東北的目的。

    基於以上第一個理由,國民政府當局遂甫於抗日戰爭結束之際,即邀中共領導人至重慶會談,希望能迫使中共接受其約束,俾達成其「和平建國」的目的;但結果並未能如願。在此同時,國民政府也沒有忘記用軍事力量、外交手段來作接收華北與東北的努力;但華北、東北的接收,在一九四五年下半年也無所成。這些因素多少影響及於一九四九年國民政府在大陸的全面潰敗。

         關鍵詞:《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蔣中正、王世杰、張治中、毛澤東、周恩來、

                赫爾利、東北行營、熊式輝、張嘉璈、蔣經國、彼得羅夫、馬林諾

                夫斯基。

   
 
 

 


壹、前言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盟軍對德作戰已見勝利曙光,美國為求蘇聯早日加入遠東對日作戰,以減少美軍在太平洋作戰之損失,於一九四五年(民國三十四年)二月初(七至十一日),在美、英、蘇三國舉行的雅爾達(Yalta)會議中,在未曾徵詢中國國民政府意見的情形下,秘密簽訂了〈雅爾達協定〉(The Yalta   Agreement),同意蘇聯於戰後中國,在東北及外蒙古方面之特殊主張,以換取蘇聯對日作戰之保證。該協定之主要條款如下:

 

  (一)、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國)現狀,應予維持;

      (二)、俄國前於一九0四年被日本偷襲侵害之權利,應予恢復,即:

 


*謹對評審委員之指正,表示謝意。

   甲、庫頁島南部及其附屬各島嶼,應歸還蘇聯;

   乙、大連商港,應予國際化,蘇聯在該商港之優越權益,應予妥保,

       旅順並應恢復為蘇聯海軍根據地;

   丙、通達大連之中東鐵路及南滿鐵路,應由中蘇合設之公司共同管理,

       並經諒解,蘇聯之優越權利,應予保障。中國保留在東北主權之

       完整。

(三)、千島群島應交予蘇聯。

   上述外蒙古、海港及鐵路之各項協議,須徵求蔣中正委員長之同意;

 羅斯福總統將依據史達林元帥之建議,設法取得之。

   三強領袖同意:蘇聯上述要求,在擊潰日本以後,將毫無疑義地獲得

 實現。

   蘇聯表示樂意與中國國民政府議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俾得以武力協

 助中國自日本壓迫下求得解放。[1]

 

    同年六月十五日,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Patrick J. Hurley)奉命正式將〈雅爾達協定〉之全文通知中國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2國民政府雖無義務接受該協定,但衡諸國內外現實政治情勢,最後卒由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宋子文,率胡世澤、蔣經國、沈鴻烈等人,於六月二十七日自重慶啟程赴莫斯科,與蘇聯領袖史達林(Joseph V. Stalin)展開了月餘的所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談判。該項談判前後共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自六月三十日起至七月十三日止,雙方共舉行了六次會談。因史達林與其外長莫洛托夫 (V. M. Molotov)須於十四日啟程赴德國參加波茨坦(Potsdam)會議,宋子文亦欲乘機返國請示,會議暫告中斷。第二階段自八月八日起至同月十四日止,雙方共會談四次;卒於八月十四日正式議定並由國府新任外長王世杰與莫洛托夫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3。該條約內容除「盟約」外,尚包括雙方之換文、協定、紀錄等多種文件。其中蘇聯所允諾者為:一、蘇聯政府同意以道義、軍需及其他物資之援助,完全供給中國國民政府。二、蘇聯政府尊重並承認,中國在東三省(滿洲)擁有領土完整及完全充分之主權權利。三、關於新疆最近事變,蘇聯政府重申無意干涉中國之內政。四、史達林聲明:日本投降後,蘇聯軍隊當於三星期內開始自中國撤退,最多三個月為完成撤退之期。國民政府則允諾:一、日本戰敗後,倘外蒙古經公民投票願意獨立,中國政府將予以承認。二、中蘇共同經營長春鐵路。三、中國宣布大連為自由港。四、旅順口由中蘇兩國共同使用為海軍根據地。4但事後史實證明,蘇聯所允諾於國民政府者,並未實現。

    美國於一九四五年八月六日在日本廣島投下第一顆原子彈,九日,又在長崎投下一顆原子彈。十四日,日皇裕仁正式發佈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詔書。九月二日,同盟國正式在東京灣美國主力艦上,接受日本簽訂降書。九日,日本駐華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代表日軍正式向中國戰區最高統帥之最高代表何應欽上將,簽署降書。第二次世界大戰與中國八年之抗日戰爭,同告結束。

    當美國於廣島投下第一顆原子彈後,蘇聯即於八月八日對日本宣戰,蘇軍隨即依〈雅爾達協定〉兵分三路,長驅直入中國之滿蒙地區,至二十三日,已將中國之東北全部及熱河之承德、察哈爾之張家口等地佔領。5依《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規定,蘇軍應於日本投降後三個月內,完全自中國撤出;日本政府係於九月二日向同盟國簽署降書,故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三日,應即為蘇軍完全自中國撤出之期限。

    國民政府於一九四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議決通過「收復東北各省處理辦法綱要」,決定在長春設立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東北行營,以綜理東北各省收復事宜。至九月四日,已分別派任熊式輝為東北行營主任,張嘉璈為東北行營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蔣經國為外交部東北特派員,負責籌畫自蘇軍手中接收東北之各項事宜。6惟蘇聯遲至同年十月一日,始由其駐華大使彼得羅夫(A.A.Petrov)照會國民政府,表示蘇聯將於十月下半月開始自東北撤兵,俾便於十一月底撤兵完畢,希望國民政府能派員於十月十日前抵達長春,與蘇軍全權代表馬林諾夫斯基(R. Y. Malinovsky)元帥談判,商洽接防辦法。7負責東北接收之東北行營副參謀長董彥平於十月九日午後首先抵達長春,熊式輝、張嘉璈、蔣經國等人則於同月十二日午後抵達長春。翌(十三)日,熊、蔣、張、董聯袂對蘇軍馬林諾夫斯基元帥展開了首度拜會,以商洽接防事宜。8然因蘇軍別有懷抱(如扶植中共、搬遷日人遺留之重工業設備等),以致中蘇雙方代表雖經月餘之商洽,而中國軍隊關於在東北各港口之登陸問題,始終未能得蘇軍明白有力之承諾與保證,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乃於十一月十五日下令將東北行營自長春移駐於山海關,以示對蘇軍阻撓國軍接收東北之不滿,兼以對之形成外交壓力。(詳見後述)蘇軍因此而對國軍接收東北採取較緩和態度,雖未能形成國軍接收東北工作完全有利之局面;但中共原本欲於短期內「獨霸」東北之企圖,至此乃不得不被迫放棄,改採「讓開大路,佔領兩廂」,及在「東、北、西滿各戰略要地建立可靠根據地,以作長期打算」之策略9,拉長了其欲與國民政府決戰東北之期限。然蘇軍應於十二月三日前完全撤出東北之承諾,亦因其種種之延宕作為而無法實現。蘇軍阻撓國軍進入東北,卻暗中培植中共在東北之勢力,直接間接影響及於其後國共雙方對東北之爭奪與控制,構成了國民政府失陷大陸的重要原因之一。10

    戰後數年的國共關係,有其既複雜又具連續性的一面,並非輕易的可加以分割。本文受限於期刊篇幅,僅先就國共雙方戰後前五個月的關係著墨。然吾人若檢視此一階段(一九四五年八至十二月)國共雙方在重慶作政治會談及在華北、東北方面作軍事爭奪的實際情形,或亦多少可以窺見情勢的發展,對以後數年的國民政府,並非一定是有利的。

 

貳、「重慶會談」始末(1945.8.28-10.10)

    抗日戰爭時期,因中共之擴張,國共間曾有五次「商談」之舉,一九四四年以美國總統私人代表來華調解蔣中正與史迪威(Joseph W. Stilwell)間關係的赫

爾利將軍(其後受任為美國駐華大使),且參與了戰時國共間第四、五次商談。赫氏在一九四五年一月初旬斡旋國共關係時,曾致函毛澤東,希望其能來重慶會談,以完成國共間之協議,為毛所拒絕。11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日皇宣布日本無條件投降之同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亦經雙方代表議定簽署,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決定以「和平建國」為其戰後對內對外最高指導方針12,因於同日致電毛澤東,邀其來重慶共商國際國內各種重要問題,尋求雙方和平共存之途徑,毛未即予允諾;蔣復于二十、二十三日再電毛澤東,請其與周恩來務必「惠然偕臨,則重要問題方能迅速解決。」二十四日,毛終於覆電表示願偕周恩來至重慶,與蔣商討和平建國大計。13二十八日午後,毛偕周恩來、王若飛等人,在赫爾利大使及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長張治中陪同下,搭乘美軍專機飛抵重慶。當晚,蔣邀毛在其官邸共進晚餐,「一以誠待之」。14

    毛澤東飛往重慶前夕,曾在延安兩度告誡中共幹部:「蔣介石的方針,是要打內戰的。……我們是針鋒相對,寸土必爭,絕不讓國民黨輕輕易易地占我們地方,殺我們的人。」「華北方面,我們還要力爭,凡能爭得者應全力爭之。……凡能控制者均控制之,那怕暫時也好。同時要以必要之力量,盡量廣占鄉村和府城縣城小市鎮。」毛並對劉伯承、鄧小平說:「你們回到前方去,放手打就是了,…打的越好,我越安全,談的越好。」及抵重慶後,毛曾表達對國共談判的態度與看法是:「商談協調、各得其所,小地方可馬虎,大原則必須堅持。…中共希望承認解放區地位,軍隊平等待遇等;國民黨則想用請客的方式要共產黨投降。…只要國民黨稍改敵人投降的方法,考慮談判的目的是合作也準備讓步,以表示誠意。」15說明了毛既有堅持、也願有妥協,及「其志不小」的一面。

    八月二十五日,中國國民黨與國民政府聯席會報秘書處工作人員,在潘公展主持下曾作「關於毛澤東來渝之研究」討論,研討結果並呈報蔣中正總裁。認為:

一、對中共商談態度、策略與條件為:

〈一〉「《中蘇同盟友好條約》即將公布,說明蘇聯已與英美及其他各國一樣, 

     公認中國國民黨領導之政府,乃中國唯一之政府。中共夢昧仰賴蘇聯支

     持,以冀與國民政府相對抗之迷夢,完全打破而絕望。」為毛澤東來渝之

     主要動機。16

〈二〉「無論商談成敗,企圖挽回中外人士對中共過去之惡劣印象。商談如成

功,中共可獲佳譽,商談如失敗,欲諉其責任於中央。」為中共願來渝

商談之態度。

〈三〉「1.承認中共各地區之軍隊及非法政權組織,並撤退包圍各邊區之國軍。 

       2.劃定中共軍隊受降地區,並允其參加處置日本之工作。

       3.嚴懲漢奸,解散偽軍。

       4.公平合理整編軍隊,辦理復員,救濟難胞,減輕賦稅。

       5.承認各黨派合法地位,取消妨礙人民自由之法令,取消特務機關,釋 

         放政治犯。

       6.立即召開各黨派及無黨派人物代表會議,制訂施政綱領,成立聯合

        政府,並普選國民大會。」為中共商談最近之條件。

 〈四〉「由中共統治中國,使中國蘇維埃化。」為中共之最終目的。

 〈五〉「1.平分政權(即所謂聯合政府),或

        2.分割中國,割疆而治。(即希望以東三省、華北劃歸其治理。)」為中

         共目前之希望。

 〈六〉「1.徹底改組中央政府,加入中共若干重要份子,並掌握若干部。

        2.推翻國大原有代表,另行普選。

        3.廢除一切限制自由之法令。

        4.指定若干省區,委派中共份子主政。

        5.繼續保持其軍隊系統,並允其駐防於中共主政之若干省區內。」為

         假想中共目前之解決方案。17

二、建議國民政府方面商談應採取之策略及辦法:

〈一〉策略:

1.軍事絕對統一,政治儘可寬大。為商談策略中之最高原則。

  2.一面開誠商談,一面發表公報,務宜將商談經過,隨時酌量發表,使國 

   內外人士明瞭真相,以杜中共捏造消息,紊亂視聽之故技,得售其計。

    3.在此數日間,務需確定負責幹部,經常邀約各黨派及無黨派代表人士,

     分別或集體談話,酬酢之間,透露中央寬大之旨,徵詢各方公正意見,使

     第三者不至更受中共之愚弄。

    4.設法策動中外輿論,以第三者公正立場,力勸中共顧念和平大局,接受

     中央指示,交出軍權,完成統一,使中共感覺壓力,易於就範。外人輿論,

     尤應隨時選擇發表。18

    5.與美方保持聯繫:過去商談,曾由美大使赫爾利參與其事,從中斡旋,

     對我極為有利。此次應繼續藉助,以增加盟邦當局對我之瞭解與同情。19

(二)可以酌量容許之解決方法:

1.整編中共軍隊,全由中央統率,絕對服從命令。惟整編之數,不妨酌予提高。整編之際,如中共要求有美人參加,亦可斟酌。

2.中共整編之後之軍隊,其待遇與國軍一律,其防地亦悉聽中央調遣,其人事及經理等,亦不許特殊化。

3.中共在陝北及其他各地區之非法政權組織,應一概取消,一切非法措施,亦應停止,徹底聽候中央調整政治機構。

4.目前各地中共軍隊不聽命令,強佔地盤,勒繳槍械等等行為,應一律嚴令即日停止,聽候中央點驗整編。

5.國防最高委員會…為戰時機構,…似可改設政治會議,修訂條例,酌量推選黨外人士(各黨派及無黨派)若干人參加,共決政治大計。此中自可容納中共份子。

6.行政院或設政務委員會,設政務委員若干人,其中可酌量容納他黨人士,或增設不管部部長二三人,酌予分配充任。或甚至分設一、二部,任命他黨人士充任。

7.國民政府委員或軍事委員會委員名額中,亦可酌選中共或他黨年高資深之份子參加二、三人。

8.限制人民自由之法令制度,如新聞檢查制度等,自可撤廢。以後除軍事戒嚴區域,得於必要時戒嚴司令官依法執行軍事性質之檢查外,在一般地區,概不復行此制。(此點必須以鼓勵本黨忠實同志盡力辦報,發揮言論力量,爭取宣傳主動為配合之唯一條件。辦法容另擬呈。)

9.六全大會及一中全會所通過之新政綱,較能得國人之同情者,如減免租賦,戰士授田,保障農工利益及社會救濟法案等等,允宜自動督促各主管機關加緊加速實施,不得以勝利還都而為拖延之藉口。

10.國民大會可斟酌延期召集,在原有代表依法未喪失資格者,可擴充名額,酌量補充,並設法使各黨派重要幹部份子,均能參加。在國大未召集前,仍可召集第四屆國民參政會,或竟加中共若干名額,亦無不可。20

由以上之研討報告並綜合以後之事實發展可知,該項報告對分析中共之最

終目的及假想中共目前之解決方案方面,較為精準;至於所擬之解決辦法,則不免有過於「一廂情願」之譏,其必然無法為中共所接受,乃意料中事。

    八月二十九日,蔣中正自記其對中共談判之方針則是:「一、不得於現在政府法統之外來談改組政府問題。二、不得分期或局部解決,必須現時整個解決一切問題。三、歸結於政令、軍令之統一,一切問題,必須以此為中心也。」21由雙方對商談問題的基本立場觀察,可知會談欲有圓滿結果,顯然並非易事。

    自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三日,國民政府談判代表張群(四川省長)、王世杰(外交部長)、邵力子(國民參政會秘書長)、張治中與代表中共之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共有過五次會談,係屬任意交換意見性質,以奠立談話基礎。22在九月二日毛澤東與王世杰的談話中(周恩來、王若飛亦在座),毛對於政治會議、國民大會、人民自由、政黨地位、釋放政治犯、解放區行政、中共軍隊及受降等八項問題,皆表達了他的立場。翌(三)日,周恩來、王若飛即依毛昨日談話,作成中共方案,向政府代表提出談判要點十一項23

一、在和平、民主、團結基礎上實現全國的統一,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現三民主義。

二、擁護蔣先生,承認蔣先生在全國的領導地位。

三、承認國共兩黨及一切抗日民主黨派的平等合法地位,確立長期合作、和平建國之方針。

四、承認解放區部隊及地方政權在抗日戰爭中的功績和合法地位。

五、嚴懲漢奸,解散偽軍。

六、重劃受降地區,參加受降工作。

七、停止一切武裝衝突,各部暫留原地待命。

八、在結束黨治過程中,迅速採取各項必要辦法,達到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黨派平等合法的地步。

九、政治民主化的必要辦法:

甲、由國民政府召開各黨派及無黨派代表人物的政治會議,協商國是,討論團結建國大計、民主的實政綱領、各黨派參加政府、重選國民大會及抗戰後復原善後等項問題。

乙、  確立省制,信任地方,陝甘寧邊區及熱河、察哈爾、河北、山東、山西五省請委任中共推選之員為省府主席及委員組織省政府,其他綏遠、河南、江蘇、安徽、湖北、浙江、廣東及東北各省與平、津、青島、上海四特別市,請委任中共推選之人員為省副主席、副市長及委員。

丙、  積極推行地方自治,實行由下而上的普選。

丁、  全國大赦。

   戊、實行緊急救濟。

十、軍隊國家化的必要辦法:

甲、  公平合理地整編全國軍隊,確定分期實施計劃。解放區正規部隊已達一百二十萬人,亦擬逐步編成十六個軍四十八個師。

乙、  重劃軍區,確定征補制度。上條十六個軍的駐防地區應集中於淮河流域及隴海路以北地區。

丙、  保障人事制度,任用原部隊人員為上述整編後部隊的各級官位。

丁、  中共及地方軍事人員參加軍事委員會及其各部的工作。

戊、  設立北平行營及北方政治委員會,委任中共人員為主任。

己、  編餘官位,實行分區訓練。

庚、  解放區民兵,一律編為地方自衛隊。

辛、  設立公平合理的補給制度。

壬、  確定政治教育計劃。

十一、  黨派平等合法的必須辦法:

甲、  釋放政治犯。

乙、  保障各項自由。取消一切不合理的禁令。

丙、  取消特務。

 

    國民政府代表對於周、王二人所提談判要點之第一、二、三、八各項,或表同意或表敬佩。惟對其他各項,則有不同之意見:

    對於其第四項認為:「解放區」名詞應成過去,政府至多只能作下列之然諾:「收復區內原任抗戰行政工作人員,政府可依其工作能力與成績,酌量使其繼續為地方服務,不因黨派關係而有所歧視。」

    對於其第五項認為:「在原則上絕無問題,惟懲治漢奸必須依法律行之,解散偽軍亦需用妥慎方法,以免影響當地安寧。」

    對於其第六項認為:「參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後,自可考慮。」

    對於其第七項認為:「一切武裝衝突自須即行停止,惟中央部隊不能專賴空運,在必要時,中央部隊不應阻止其通過。」

    對於其第九項有關(一)政治會議之召開與組織,認為可依蔣主席或毛澤東之意見,「再商談決定。至其討論事項,似可不必預為規定。」至於已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效力問題,亦認為「可再繼續商談,並據以提出於政治會議」。關於(二)省縣自治問題,認為「原則上甚同意,惟希望不以此影響國民大會。」關於(三)解放區解決辦法,政府代表明白表示無法同意中共之所主張,並重申蔣主席與毛澤東之談話:「只要中共方面關於軍令、政令之統一,能真誠做到,則不僅各縣行政人員,中央經過考核,可以酌予留任,即省行政人員主席,亦必本『用人惟才』之旨,延引中共人士參加」。關於(四)實施善後緊急救濟問題,認為「此為政令統一後必然應辦之事。」

    對於其第十項「軍隊國家化之必要辦法中,甲、公平合理整編全國軍隊,中共軍隊改編為十六軍四十八個師」要求,認為:「抗戰結束,全國軍隊均需整編」,「十二個師在中央實已為可允許之最低限度,務望鄭重考慮。」關於「乙、重劃軍區及中共軍隊駐地問題」,認為:「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討論決定,於依令編組後實施。」關於丙、丁、己、辛、壬各點,認為:「均無問題,其詳細辦法,倘中共有意見,均可提出商談。」關於戊點,認為:「北平行營主任,不宜規定由中共推薦,北平政治委員會之設置,更不相宜。」關於庚、「解放區民兵由地方編作自衛隊」,認為:「只能視地方情勢,有必要與可能時,酌予編置,不宜作一般之規定。」

    對於其第十一項「黨派平等合作之必要辦法中,甲、釋放政治犯」,認為:「政府準備自動辦理,中共可將應釋放之人提出名單。」關於乙、「保障各項自由,取消一切不合理的禁令」,認為:「當給與人民以一般民主國家人民在平時所享有之自由,現行法令當依此原則,分別予以廢止或修正。」關於丙、「取消特務機關(中統、調統等)」,認為:「可贊同恩來先生面談之意,只辦情報,嚴禁有逮捕拘禁等行為。」24

    由雙方談判代表在正式會談前所做之意見交換觀察,中共雖有若干承諾,而其所要求者亦不少,除部分已由國民政府允諾實施而為其實質之收穫外,其中四、九、十各項,不僅為中共在談判開始時,為保護其「既得利益」的先發制人之舉,亦為雙方爭執之焦點所在。而國民政府對會談的態度,顯然過於主觀、有欠務實,只圖以較少「成本」的讓步,來換取中共「全面投降」的承諾,完全忽略了政治談判過程中,雙方所處的實際狀況,以及「給」與「取」之間相互妥協、創造「雙贏」的藝術,以致未能有大格局的、屬於戰略層次上積極進取的解決方案之提出。25故只能就中共所提之方案討價還價,而處於一種被動狀態。

    九月四日晨,蔣中正於官邸接見政府談判代表張群、張治中、邵力子三人,聽取其昨(三)日與中共代表會談經過情形,對中共「貪得無厭」之態度,至為不滿:「腦筋深受刺激,何天生此等愚劣根性,徒苦人類乃爾也。以余之意,應將其提議從速公布,而文白(張治中)等以為太早也,乃囑彼等繼續研究商談之法。」並提示政府代表應根據其日前與毛澤東談話要點(按:即昨日政府代表對中共要求各項所給予之答覆。),做成方案,對中共提出。「必要時可將雙方所提方案,一併發表,隨時將雙方談話情形,做成記錄,通知美國與蘇聯大使。」並認為「中共代表昨(三)日提出之方案,實無一駁之價值。倘該方案之第一、二兩條,具有誠意,則其以下各條在內容上與精神上與此完全相矛盾者,即不應提出。」26由蔣氏之反應觀察,顯然低估了毛澤東此次前來重慶談判的心態與作法。午後,蔣中正再約毛澤東單獨會議,「直告周恩來所提方案與態度,皆應根本改變,彼諾之。」本日蔣並接見美國赫爾利大使,告知與中共商談的經過情形。27

    自九月四日晚九時起,至同月二十八日止,國共雙方談判代表(張群、張治中、劭力子及周恩來、王若飛)共進行了十次正式會談(分別為九月四、八、十、十一、十二、十五、十九、廿一、廿七、廿八各日)。28會談期間,國民政府代表對中共九月三日所提方案中第九、十兩大項(即政治民主化與軍隊國家化之必要辦法)之要求,期期以為不可,認為中共代表關於談判之態度與精神,應有所改進,彼此之矛盾,始能有所清除。中共代表則謂,政府應承認中共解放區之事實及其軍隊與人民所樹立之政權等,否則難期問題之解決。29故關於中共所擁有之解放區,軍隊數目、駐地,乃至中共所提「政治民主化」辦法中之乙、丙兩子項等問題,直至重慶會談結束,雙方代表並未能達成任何具體協議,只允將之移由未來雙方均同意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及軍事三人小組會議解決。至於關於國民大會之黨派(政治)協商會議之召開問題,雙方代表雖有爭執,最後則由於各自的讓步,總算取得某種程度的「妥協」。30十月十日下午,國共雙方商談代表正式簽署「會談紀要」,就雙方商談中已取得及尚未達成協議之情形作一說明,全文共有十二項,其中雙方看法一致,較無重大分歧意見者,計有一、關於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二、關於政治民主化問題,四、關於人民自由問題,五、關於黨派合法問題,六、關於特務機關問題,十一、關於奸偽問題,十二、關於受降問題等七項。雙方看法雖無矛盾,惟作法顧慮不盡相同者,有:七、關於釋放政治犯問題,八、關於地方自治問題等兩項。雙方主張不同但同意繼續協商者,則有:三、關於國民大會問題,九、關於軍隊國家化問題,十、關於解放區地方政府問題等三項。其中與日後政局發展最具密切關係者,則為:二、關於政治民主化問題,三、關於國民大會問題,九、關於軍隊國家化問題,十、關於解放區地方政府問題等四項,茲將此四項問題雙方協議之重要事項節錄於後:

 

二、關於政治民主化問題:一致認為應迅速結束訓政,實施憲政,並應先採必要步驟;由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集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協商國是,討論和平建國方案及召開國民大會各項問題。現雙方正與各方洽商政治協商會議名額、組織及其職權等問題,雙方同意一俟商洽完畢,政治協商會議即應迅速召開。

三、關於國民大會問題:中共方面提出重選國民大會代表,延緩國民大會召開日期及修改國民大會組織法、選舉法和五五憲草等三項主張。政府方面表示,國民大會已選出之代表,應為有效,其名額可使之合理的增加和合法的解決,五五憲草案原曾發動各界研討貢獻修改意見,因此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但中共方面聲明,中共不願見因此問題之爭論而破裂團結,同時雙方均同意將此問題提交政治協商會議解決。

 九、關於軍隊國家化問題: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公平、合理地整編全國軍隊,確定分期實施計畫;並重劃軍區,確定徵補制度,以謀軍令統一。在此計畫下,中共願將其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由現有數目縮編至二十四個師或至少二十個師的數目;並表示可迅速將其所領導而散佈在廣東、浙江、蘇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內)八個地區的抗日軍隊著手復員;並從上述地區逐步撤退,應整編的部隊至隴海路以北及蘇北、皖北的解放區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國整編計畫正在進行。此次提出商談之各項問題果能全盤解決,則中共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縮編為二十個師的數目可以考慮。關於駐地問題,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討論決定。……為具體計畫本項所述各問題起見,雙方同意組織三人小組(軍令部、軍政部及第十八集團軍各派一人)進行之。

十、關於解放區地方政府問題: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承認解放區各級民

    選政府的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區名詞,自日本無條件投降

    以後,應成為過去,全國政令必須統一。中共方面開始提出的方案為……於是,中共方面提出第二種解決方案,……中共方面表示:可

    放棄第二種主張,改提第三種解決方案,……至此中共方面提出第四

    種解決方案,各解放區維持現狀不變,留待憲法規定民選省級政府實

    施後,再行解決;而目前則規定臨時辦法,以保證和平秩序之恢復;

    同時中央方面認為可將此項問題提交政治協商會議解決。政府方面則

    以政令統一,必須提前實現。此項問題久懸不決,慮為和平建設之障

    礙,乃亟盼望能商得具體解決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繼續商談。31

 

    就「雙十會談紀要」所得到的十二項結論觀察,中共在第一項「關於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中,承諾「在蔣主席領導之下,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算是在態度上對國民政府所作的一項友好表示,在對關乎其日後政治動向及政治勢力消長至鉅的「國民大會、軍隊國家化、及解放區地方政府」等三項問題上,中共雖亦有若干讓步之表示,但基本上並不影響其當時所已擁有的最大利益。而國民政府在「軍隊國家化及解放區地方政府」兩項問題上,顯然沒能達成其預期之目標;而在「政治民主化、人民自由、黨派合法、特務機關、釋放政治犯、地方自治」等六項問題上,則迫於形勢,作出了朝一般民主國家較正常發展途徑的「讓步」。這樣的談判結果,倒是十分符合毛澤東在赴重慶會談前所說的:「針鋒相對,寸土必爭,……人民得到的權利,絕不允許輕易喪失。」32因此國共雙方進行了四十三天的重慶會談,對於解決雙方當時的分歧,可以說並沒有任何具體的貢獻,只得到了一條「由國民政府邀集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協商國是的政治協商會議」的共識而已。由於該項政治協商會議尚須在以後的時日,另行召開;以致國共雙方在前述三項重大問題(指:國民大會、軍隊國家化、解放區)的爭執方面,只好繼續僵持下去,而這顯然正是毛澤東所希望達成的「最低要求」。

    十月十日夜,毛澤東突又要求與蔣中正會談,提出政治協商會議以緩開為宜之主張,蔣殊不滿。翌(十一)日晨,蔣明白告毛,所謂解放區問題,政府絕不能再有遷就,望其瞭解。33已隱伏了雙方談判不成,只有走上武力解決的道路了。

    十一日,毛澤東在張治中陪送下,偕王若飛飛返延安,「雙十會談紀要」亦同時發表。34

    毛澤東既未在重慶會談中作出任何實質重大的讓步,卻又為何願意親赴重慶會談?這中間除了有蘇聯的壓力因素以外35,毛自亦有其自身策略的考量:「人家講現實主義來邀請,我們講現實主義去談判。……『針鋒相對』,要看形勢。有時候不去談,是針鋒相對;有時候去談,也是針鋒相對。……這一次我們去得好,擊破了國民黨說共產黨不要和平、不要團結的謠言。……談判的結果,國民黨承認了和平團結的方針。這樣很好。國民黨再發動內戰,他們就在全國和全世界面前輸了理。我們就更有理由來採取自衛戰爭,……人民的武裝,……都要保存,不能交出去。」36具體說明了毛澤東挾其在抗日戰爭時期的擴張所得,來參加重慶會談,基本上是在應付蔣中正的「政治攻勢」及為配合國內外主客觀環境下的一項權宜措施而已,以免使中共陷於不利的地位。其目的不在爭取談判的必有結果,而是在爭取國內外各界人士對中共的同情與好感,至於中共正在各地進行的武力「接收」工作,則絕不放鬆。蔣中正在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後,「以為」挾美、蘇兩強對國民政府的支持37,以及戰後各界無不渴望和平的壓力下(且國民政府的武力在當時也絕對的大過中共),邀毛澤東來重慶會談,或能使其「就範」。而重慶會談前後,國軍迫不及待的向華北各戰略要地展開前進接收(見後述),說明了蔣在邀毛來重慶會談之際,實亦有其」「兩手相互為用的策略考量。只以毛澤東在重慶會談中並未作出重大讓步,而國軍接收華北各地的工作又一再失利,致使其圖謀實際上也就遭受到相當程度的挫折了。

   「雙十會談紀要」發表後,由於國共雙方關於政治協商會議名額之分配及表決過程、解放區、避免軍事衝突及恢復交通等問題,均未獲得解決,因而又有後續之折衝。十月廿六日,政府代表要求中共軍隊應撤退至鐵路線以外、鐵路交通必須恢復,中共軍事代表葉劍英應早日來渝、商談共軍整編及駐地問題,雖經廿九日及三十日雙方之折衝,中共並未讓步。十一月八日中共則要求政府應從進佔區及華北八條重要鐵路線撤退,並保證以後不再進軍解放區。38十一月十五、十七日,在周恩來返回研安前夕,政府代表張群、劭力子等與周恩來、王若飛關於政治協商會議、解放區、避免軍事衝突、恢復交通,乃至國軍進軍東北等問題,亦曾有廣泛的討論,但均未獲致具體之解決方案。39

 

參、國共華北地區之爭奪

蘇聯對日宣戰之翌日(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毛澤東即訓示中共人員:「蘇聯政府宣布對日作戰,……對日戰爭已處在最後階段,……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人民的一切抗日力量應舉行全國規模的反攻,密切而有效地配合蘇聯及其他同盟國作戰。八路軍、新四軍及其他人民軍隊,應在一切可能條件下,……猛烈地擴大解放區,縮小淪陷區。……全國人民必須注意制止內戰危險,努力促成民主聯合政府的建立。」40明白宣示了中共應搶在國軍之前受降並加以占據,以作為其進一步擴大政治資本的憑藉。在此背景下,八月十日深夜及十一日,共軍總司令朱德乃不待日本之正式宣布投降,即對其所部連下了七道命令41,要求:

 

為配合蘇聯紅軍進入中國境內作戰,並準備接收日「滿」敵偽軍投降,我命令:

一、原東北軍呂正操所部由山西綏遠現地向察哈爾、熱河進發。

二、原東北軍張學詩部由河北、察哈爾現地向熱河、遼寧進發。

三、原東北軍萬毅所部由山東、河北現地向遼寧進發。

四、現駐河北、熱河、遼寧邊境之李運昌所部即日向遼寧、吉林進發。(第二號命令)

為配合外蒙古人民共和國軍隊進入內蒙古及綏、察、熱等地作戰,並準備接受日「蒙」敵偽軍投降,我命令:

一、賀龍所部由現地向北行動。

二、聶榮臻所部由察哈爾、熱河現地向北行動。(第三號命令)

為肅清中國境內交通要道之敵偽軍隊,並準備接受敵偽軍投降,我命令:所有沿北寧路、平綏路、平漢路、同蒲路、滄石路、正太路、白晉路、道清路、津浦路、隴海路、粵漢路、滬寧路、京蕪路、滬杭路、廣九路、潮汕路等鐵路及其他解放區一切敵偽交通要道兩側之中國解放區抗日軍隊,統應積極舉行進攻,迫敵偽無條件投降,在執行上項任務時,……如遇抗拒,應堅決消滅之。(第五號命令)

 

    由朱德的命令及中共中央其他的指令42觀察,共軍的行動重點,顯然是在搶先控制華北的熱、察、綏三省、東北地區及全國重要的鐵路交通幹線與大城市。

    面對中共此種「先下手為強」、搶先與國民政府爭奪抗戰勝利果實的舉動,作為中國中央政府的國民政府來說,自然也不能不有所「警覺」。八月十一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電令十八集團軍正、副總司令朱德、彭懷德:「各部隊一律聽候本會命令,根據盟邦協議,執行受降之一切決定。所有該集團軍所屬部隊,應就原地駐防待命,其在各戰區作戰地境內之部隊,並應接受各該戰區司令官之管轄。……各部隊勿再擅自行動為要。」43十三日,毛澤東以朱德名義致電蔣中正,除對其十一日的命令表示質疑與不公道外,並表示「堅決地拒絕這個命令。」並同時要求中共幹部們應「針鋒相對,寸土必爭。」44十五日,朱德則致電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要求除被國軍所包圍者外,其轄下之一切部隊均應向共軍投降。同日,朱德並以說帖一件分送美、英、蘇三國駐華大使,要求其轉致該三國政府:應支持共軍有權接受其所包圍的日、偽軍的投降;並請美國政府應立即停止對中國國民政府「租借法案」的繼續執行,以減少中國「內戰」的危險。45由以上中共之舉動觀察,中共於戰後早已自視為一個「政權(regime)」,並決心與國民政府爭奪抗戰勝利果實,而不會輕易屈服的。

    自九月九日何應欽接受日軍岡村寧次簽署降書以後,國軍在中國戰區各地區受降之主官及其部隊,亦均分別到達指定地區,開始受降繳械,至十月十日以前,受降已大部完成。46惟東北、華北、蘇北、山東、台灣等地,或因交通運輸關係、或因蘇軍共軍之占據阻撓,一時之間並未能將日軍繳械受降完畢。

國軍之在各地接收與受降,以日軍九月九日正式向中國投降以後者居多,惟自八月十一日朱德命令共軍四出「搶先」接收以後,共軍在「接收」時間上即已較國軍取得了約一個月之先機;加以國軍多侷促於西北、華中、西南地區,一時之間難以迅速調赴各地,致華北、華東,乃至東北地區,共軍遂得以占據不少城鎮及交通要道,並阻擊國軍之接收。據中共新華社報導,自八月十一日至九月十一日的一個月間,八路軍、新四軍共計:一、收復各地大小城鎮一五六座,其中包括華北晉、察、綏、冀、魯、豫六省之一二五個縣、市(內含張家口、山海關、秦皇島、威海衛、煙台等地),華東蘇、浙、晥三省之三十二個縣、市(內含長興、句容、溧陽、六合等地)。二、控制膠濟、津浦、隴海、平綏、北寧、德石、平漢、道清各鐵路之一部或大部份。三、繳獲長短槍約十萬枝,輕重機槍一千數百挺,各種口徑火炮二百餘枚,彈藥無算及若干汽車、火車頭、兵工廠、煤礦等物。47共軍在各地阻礙或襲擊國軍「接收」,以華北地區最稱嚴重,蓋以其地接近中共之根據地區,且為其進入東北之重要屏障及交通孔道,而國民政府當局顯然也深切了解華北地區重要的戰略政略價值,故華北地區遂成為抗戰勝利以後,國共雙方首先爆發軍事衝突之所在,其中又以以下三場戰役與日後雙方形勢之優劣,最具關係48

(一)、上黨區作戰

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設於陝西宜川之國軍第二戰區司令部(司令長官閻錫山),奉命擔任山西全省之受降,遂以主力接收同蒲鐵路沿線及各重鎮,以太原、大同為優先;另以一部接收晉東南之上黨區(以長治為首邑之各縣)。至八月二十一日,第二戰區第十九軍軍長史澤波率所部已全部接收上黨區完畢。除史軍長率主力進駐該區首邑長治外,並分兵守備襄垣、屯留、長子、壺關、潞城等地。此時該區外圍,西有陳賡之太岳軍區、東有劉伯承之太行軍區等所部共軍,決乘國軍立足未穩之際,「先各別逐次擊滅國軍外圍各據點,再集中圍攻長治核心。」劉伯承指示共軍此次戰鬥的戰術問題是:「在這一戰役中,我們將主要進行許多城市戰鬥,也進行野外戰鬥(運動戰)。…閻偽只有三十七師善於野戰,一般不善白刃格鬥。我應根據其牽一髮動全身的特點,多方誘敵外出,于野外聚殲之。在野戰時,首先應以小部隊抵緊敵人,做戰鬥偵查,…當敵出動時,該小部隊應節節佯退,鳴槍報警,誘敵深入。主力則秘密隱蔽,集結于敵來路的兩側地區,以橫寬地形設伏,…構成嚴密的火網,誘導敵人…投入我伏擊地區,而後消滅之;…當誘導敵人前來時,應以小部隊在伏擊圈內敵人先頭之要點憑借工事抵抗;或預置于敵人可能進入之村落,以防敵人脫離我伏擊區或據險頑抗,而便于我以優勢兵力在野外運動中消滅之。…無論任何戰鬥,各級指揮員應切合任務、敵情、地形,實行戰鬥指揮。千萬節用彈藥,不得絲毫浪費,…。」49

八月三十一日(時重慶會談已告開始),共軍以七千餘眾,攻陷襄垣,守軍突圍走屯留;共軍旋再糾集部隊,於九月十三日攻陷屯留、壺關。十八日,潞城、長子亦先後失陷,長治遂為孤城。第二戰區司令部獲知上黨區國軍情勢危殆後,命第七集團軍副總司令彭毓斌率所部由祁縣增援上黨,中為山洪所阻,行動遲緩,至十月一日,在關上、交川地區,遭共軍以「圍點打援」戰法夾擊,至六日全軍盡墨。外援既已失利,長治守軍乃於八日突圍,沿路復遭共軍襲擊,至十七日(時重慶會談已結束),殘部始抵襄陵。上黨之戰,至此結束。共軍傷亡約萬,而國軍損失官兵達三萬一千餘人,武器損失尤夥

上黨區為晉、冀邊區之鎖鑰,地理上足以瞰扼冀南、豫北,形勢險要,利於攻守。尤以交通上東控平漢,西扼同蒲,北制正太,南臨黃河,戰略價值甚大。而國軍敗績,遂予共軍回竄平漢之機,使華北、華中陷於分離,國軍北上受降,大受阻撓;而黃河以北晉、冀、豫地區之共軍,卻連成一片,獲得兵力運用上之自由,使國軍晉南、豫北之接收,無法展開。上黨戰役期間,亦正毛澤東參與重慶會談之際,國軍接收受挫,對國民政府談判氣勢,自有其不利之影響

(二)、冀南戰鬥

國軍第十一戰區司令部指揮所於民國三十四年七月一日始成立於河南新鄉,日本投降後,該戰區司令長官孫連仲奉命接收天津、北平、保定、石家莊地區;惟以該戰區甫行編成,作戰序列中之部隊多未報到。乃以第九十二、九十四軍,空運北平、天津;以第二十四集團軍(轄兩個、六個師)由陝西經臨汾、娘子關,進軍石門(沿正太鐵路入冀);另以該戰區參謀長宋肯堂率領之第三十、三十二、四十新八等軍及挺進部隊等,由新鄉沿平漢鐵路北上,接收漳河亙石門地區。三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宋肯堂未待第三十二軍集中完畢,即率所部急迫北進,企圖早日達成接收任務。二十二日,國軍渡過漳河後,共軍為阻撓國軍接收,除一面以楊勇所部,節節遲滯國軍前進外,一面即積極以劉伯承及其所屬宋任窮部向漳河以北戰場急進。二十四日,國軍右、左翼軍團分別進扺何紅城、柴莊、趙莊、馬頭鎮、屯莊、閻家線一帶;共軍一面攻占磁縣斷國軍後路,一面對何紅城、柴莊之國軍展開攻擊;對國軍形成南北包夾之勢。二十六日,劉伯承、宋任窮所部更分別自西、東兩面向國軍展開夾擊攻勢,且逐次增強其兵力。國軍不得已,乃調整部署,轉攻為守,由西而北而東南按新八軍、第四十軍、第三十軍順序,形成三角配置,與共軍展開激戰;至二十八日夜,國軍彈藥,概已用罄(因在新鄉出發時未能補給,幾近於輕裝行動),悉賴肉搏戰以確保陣地。三十日,第四十、三十軍以傷亡過眾,乃向新八軍方面靠近;不意是日夜新八軍軍長高樹勛突變節投共,戰局乃急轉直下。三十一日,國軍餘眾向南突圍,沿途復遭共軍猛烈截擊,經三日夜之突圍並賴增援部隊之掩護,至十一月二日夜,始抵達漳河南岸集結完畢。惟各軍戰力,幾已損失殆盡

此役十一戰區北進兵團遭共軍包圍夾擊而後撤,致冀南接收任務失敗,不僅未能打通平漢路,對爾後國軍接收華北工作,造成極大困難形成共軍對華中極大之威脅。嗣後國軍雖依空運部隊接收平、津,究以兵力有限,形成孤立,使政略、戰略陷於被動,影響爾後之局勢,亦稱重大

蔣中正認為,此役國軍敗績,並非國軍兵力不夠,也不是共軍力量如何強大,完全是由於國軍高級將領指揮錯誤,和注意的疏忽(如沒有注意到後方補給重鎮--磁縣的安全)。而共軍「組織嚴密、宣傳得法;並能利用會議,集思廣益(每次作戰前後,都要舉行軍事會議)。」則是共軍的「慣技和長處」。50

劉伯承對此次戰役的評論則是:

   「國民黨反動派…總兵力約四萬五千人,于一九四五年十月下旬至十一月初,與我會戰於漳河以北、邯鄲以南之平漢路東側地區。這些軍隊都是舊西北軍的底子,比較有戰鬥力,…在編制裝備上火力重於突擊,其中佔總兵力之半的三十軍,更係半美械裝備,但終因抓兵成分,厭戰逃亡,更形成兵員不足和突擊力薄弱,特別不敢進行夜間戰鬥。由于國民黨反動派對雜牌與嫡系待遇不同,…各軍之間存有矛盾,…而美械裝備在對付我軍近戰,特別夜間肉搏攻擊中無法施展,且大軍因離開鐵路供應,不能多帶彈藥與軍需,反為不可克服之弱點。但反動派忽視這些弱點,相反地把我軍都當作只能擾亂的游擊隊看待,…這就是犯了夜郎自大的驕傲和孤軍深入的錯誤。

    我軍在戰役指導上貫徹了毛主席的軍事思想,實行誘敵深入與集中優勢,只打殲滅戰不打消耗戰,只打有把握的仗不打無把握的仗的原則,于黃河以北布置沿途襲擾,破壞交通,以麻痺敵人和遲滯其前進,同時抓住它離不開鐵路的弱點,事先在漳河與滏陽河的河套我們所預定的戰場上,由當地黨政軍民組織大舉破路、平溝和拆毀敵偽遺留的城牆、圍寨、碉堡、工事,以肅清障礙,便於進行運動戰,同時並派出幹部布置情報點線和偵察地形,準備了戰場有利的條件。

    在參戰兵力上,則調集了太行、冀南、冀魯豫三個軍區的主力達六萬餘人。雖然這些部隊有很多的新兵與俘虜成分,並缺乏訓練,但…政治情緒極高,將士用命;加上後方廣大群眾熱烈支援前線,並有後方指揮部所組織之十餘萬民兵群眾的直接參戰與擔任後勤,遂造成我軍戰力上的絕對優勢。以上述之戰場有利,戰力優勢,與廣大群眾支援,便奠定了戰役勝利的基礎。加上高樹勛毅然反對內戰,率新八軍全部起義,更促成了戰役的迅速結束和獲得徹底勝利。」51說明了共軍大致仍沿襲自江西時期以來,即一貫常用的游擊戰術與戰法。

(三)、綏包作戰

設於綏遠陝壩之國軍第十二戰區司令部,於日軍投降後,奉命接收熱、察、綏三省。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第十二戰區所部即由五原沿平綏路由西向東接收,至九月中旬,其先頭已將陶林、集寧、隆盛莊、柴溝堡及其以西之地區接收完畢。此時共軍北有呂正操、東有聶榮臻、南有賀龍所部,三面環伺,企圖阻擊國軍之接收。十月中旬,共軍計劃以呂正操、賀龍分別自平綏路北南兩面以集寧之國軍為目標,展開夾擊;並遮斷卓資山,協請聶榮臻由東向西攻擊,迫國軍在集寧週邊決戰。此一企圖,為十二戰區所偵知,決誘敵深入,向綏、包後退與之決戰。故當十八日賀龍在南線犯涼城,十九日聶榮臻犯豐鎮、隆盛莊時,各該地守備國軍,均小作抵抗後即向卓資山轉進;二十三、二十五日,駐守集寧、陶林之國軍部隊,亦主動向卓資山轉進。集結卓資山之國軍各部,合力迎擊來犯共軍後,不待其後續部隊之到達,即又分向歸綏轉進;共軍則跟蹤追躡。三十日,共軍除一面包圍歸綏外,一面並進迫包頭,至十一月八日,包頭亦被圍。圍攻歸綏共軍,自十一月一日起開始攻擊,惟遭國軍強烈反擊,攻勢頓挫。共軍以圍攻無望,乃改為以一部圍歸綏,主力則轉攻包頭。自十一月八日起,至十二月二日,共軍數度猛攻包頭,均遭國軍擊退,十二月三日國軍空軍亦飛臨助戰,共軍大挫,乃將主力東移;適國軍增援部隊亦續到達,益加速共軍之潰退,至十七日,綏、包之圍遂解。共軍分向集寧、涼城、陶林東遁

國軍接收綏、包雖未失利,但未能捕殲共軍主力,控制熱、察,截斷中共陸上走廊,奠定華北,保障東北。適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於十二月十五日發表對華政策宣言,調停國共衝突之馬歇爾(GeorgeC.Marshall)特使旋亦於二十日抵華;共軍懍於攻堅無力,豪奪難逞,乃接受美方調處,旋簽訂停戰協定52實則藉機從事整補,並爭取進入東北之機會;蓋中共此時已視東北之爭奪,為其今後成敗關鍵之所繫。

    除以上較大規模之戰鬥外,共軍尚不乏在華北各地阻撓國軍接收之事證53

肆、蘇軍據東北與國共在東北地區之爭奪

早在抗戰勝利之前,毛澤東已注意到東北地區對中共在戰後與國民黨爭奪國家領導權的重要地位,並相信蘇聯必將給予中共必要之支援。三十四年八月九日,蘇軍正式進入東北後,毛澤東即積極準備在戰役上與蘇軍配合的問題;十至十一日,朱德以共軍總司令名義向共軍連續頒發的七道命令,自然與蘇軍的出兵東北,具有密切關係。十五日,蘇軍占領了察哈爾省的多倫、張北;十七日,冀察軍區的共軍先頭部隊即已與蘇軍有了接觸,由於未能事先取得連繫,曾遭蘇軍繳械。但史達林旋即指示蘇軍,可與中共軍隊接觸連絡,並要求共軍應配合其進攻張家口的行動。史達林此一指示,大大鼓舞了中共乘機奪取熱、察、東北、華北各要地的決心。(《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訂於八月十四日)

由於獲得了美國將協助運送國軍接收東北的情報,為免錯失先機,八月二十日,中共中央作出了「乘紅軍占領東北期間和國民黨爭奪東北」的決定,欲急調李運昌、萬毅、呂正操等所部進入東北,但未幾因史達林來電要求毛澤東應與蔣中正進行合作,通過談判來尋求維持國內的和平。在此背景下,中共只得改變方針,暫緩派遣部隊進入東北,而先以幹部進入蘇軍占領區以建立其黨組織、地方政權及地方武力;毛澤東也就是在這一背景下表示願意接受蔣中正邀請,親自出席重慶會談;而他的談判策略,則是要使中共在華北、東北占有優勢,否則就不幹54

毛澤東雖於八月二十八日飛抵重慶參加國共會談,但中共對於爭取東北的腳步卻沒有一絲一毫的放鬆,二十九日,中共中央即對於其晉察冀魯各地分局發出了「關於迅速進入東北控制廣大鄉村的指示」,明白表示:

 

 (一)、蘇聯……受中蘇條約之限制,必須將東三省交還國民政府,國民

         黨軍隊亦將入東三省……

 (二)、……蘇聯不干涉中國內政,……我黨我軍在東三省之各種活動,

         只要他不直接影響蘇聯在外交條約上之義務,蘇聯將會採取放任

         的態度並寄予偉大之同情

 (三)、晉察冀和山東準備到東三省的幹部和部隊,應迅速出發,部隊可

         用東北軍及義勇軍等名義,只要紅軍不堅決反對,我們即可非正

         式的進入東三省。不要聲張,不要在報上發表消息,……可走小

         路,控制廣大鄉村和紅軍未曾駐紮之中小城市,……大大的放手

         發展,……不要使紅軍在外交法律上為難。山東幹部與部隊如能

         由海道進入東三省活動,則越快越好。

 (四)、熱河、察哈爾兩省,不在中蘇條約範圍之內,我必須完全控制,……

        建立政權與地方武裝。……55

 

  八月三十一日,在重慶的毛澤東就該日與蘇聯大使晤談所得的印象,亦要求其各級幹部及部隊應儘快進入東北,熱、察兩省尤須增駐重兵扼守。

蘇軍在表面上雖不做明白支持中共之表示,以免因違背中蘇盟約而擔負外交責任,但在實際作為上則是暗中扶植中共占據熱察及東北。九月中旬,中共曾克林部在綏中與蘇軍會師,隨即接防綏中,並且攻占山海關,協助蘇軍維持瀋陽治安;膠東區共軍亦經海路至大連與蘇軍取得連絡。蘇軍將領明白表示,紅軍不干涉中共在鄉村之活動,並同意中共在大城市組織非武裝群眾團體。蘇軍的態度給了中共極大的鼓勵,因此九月十一日中共中央決定「從山東抽調四個師、十二個團,共二萬五千至三萬人,分散經海道進入東北活動,並派蕭華前去統一指揮。……此外另派城市工作幹部到東北紅軍占領的各大城市及交通要道,組織群眾團體,……發動民主運動。」56在此同時共軍並在晉冀綏籌劃並發動「上黨、冀南、綏包」等戰役(見前述),以殲擊或阻滯北上接收之國軍,以確保其由華北、內蒙進入東北陸路之暢通與控制,並爭取其在東北及在重慶會談中的優勢地位。

九月十四日,蘇軍代表貝魯諾索夫(Belunosov)中校,在已擔任「瀋陽衛戍司令」曾克林的陪同下,飛抵延安,向中共中央傳達了蘇軍對共軍進入東北問題的正式意見,蘇軍代表一方面希望中共不可明目張膽的使用八路軍名義在東北公開活動,亦不可與蘇軍有任何接觸,以免增加其在外交上的困難;但同時又要求中共能派負責人前往東北,以便就近交涉,協調行動。蘇軍代表的態度,進一步鼓舞了中共奪取東北的決心,翌(十五)日中共東北局成立,並立即隨蘇軍代表飛往東北,以指揮一切。由於知道東北武器甚多,因此中共又下令其華北、華中局應派一百個團的幹部,從班長到團長一應俱全,不帶武器穿著便衣,迅速動身前往東北,延安亦應再派數千幹部,儘速前往。

九月十六日,外貝加爾地區蘇蒙聯軍代表克尼德涅夫(Kenednev)中將則向中共表示,根據中蘇盟約,蘇軍必須退出已占領之熱察地區,因此堅決要求共軍主力火速北上前往接收,並主動表示願秘密向中共提供武器支援。在重慶之蘇聯大使甚至向中共領導人表示,中共應「確保張家口、古北口、山海關線,防蔣進攻。」

在蘇聯的積極鼓勵下,中共作出了「向北發展向南防禦」的戰略部署,其重點為:「甲、冀察晉(除冀東外)及晉綏兩區以現有力量……完全保障察哈爾全境、綏遠大部、山西北部及河北一部之占領,使之成為以張家口為中心的基本戰略根據地之一。乙、山東主力及大部份幹部迅速向冀東及東北出動,第一步由山東調三萬兵力到冀東,……完全控制冀東、錦州、熱河,……阻止頑軍進入東北、熱河,另由山東調三萬兵力進入東北發展並加裝備。丙、華東新四軍(除五師外)調八萬兵力到山東和冀東,……浙東我軍即向蘇南撤退,蘇南、皖南主力即撤返江北。……戊、晉冀魯豫軍區竭力遲阻並打擊頑軍北上部隊,準備三萬兵力在十一月內調到冀東和進入東北。」57此一背景說明了毛澤東在重慶會談中,何以願意在華中、華南地區做有條件讓步的原因。

    雖然中共此時已作了積極派遣部隊進入東北的決定,然因受限於客觀環境,至九月底止,實際進入東北的中共部隊,數目並不很足夠。為避免即將到來之國軍可能的威脅,因此中共對於進入東北的兵力部署,乃決定:「首先放在背靠蘇聯、朝鮮、外蒙、熱河有依托的有重點的城市和鄉村,建立持久鬥爭的基點,再進而爭取與控制南滿沿線各大城市。」58同時為阻滯國軍之北進,亦不斷的指示各地共軍,應積極徹底的或破壞或控制華北、華中地區的各重要鐵、公路要道,進行所謂的「交通戰」。59

九月三十日,美軍在天津登陸以協助國軍接收華北、東北。蘇聯早已視戰後東北為其禁臠,絕不容美國勢力介入。因此十月初旬,蘇軍除仍一再鼓勵中共東北局應在山海關、瀋陽佈署重兵,以阻止國軍進入東北外,並表示願將彼等在東北所繳獲之全部日本關東軍武器彈藥裝備等轉交中共接收。60

如本文前言所述,國民政府官員熊式輝、張嘉璈、蔣經國等於十月十二日抵達長春後,隨即於翌(十三)日對蘇軍馬林諾夫斯基元帥展開了首度拜會, 中方代表特就蘇軍撤退計劃、中方接收部隊登陸地點、東北行政機關之接收及東北鐵路、空運交通之恢復等項問題,向馬帥提出詢問,馬氏答覆:1.關於蘇軍撤退計劃問題:蘇軍現已開始撤退,並決定於十一月底撤退完畢,希望中方接防部隊,能隨蘇軍之後撤,逐步向北接收。2.關於中方接收部隊登陸地點問題:大連登陸問題,應由兩國政府洽商解決;安東之登陸,非其所管轄,彼無權答覆;營口、葫蘆島二港之登陸,彼無意見,但不知該處碼頭設備如何,蘇方僅能派少數車輛協助。3.其他關於中方所提鐵路、空運交通之恢復與東北行政機關之接收等項問題,馬氏均藉詞推託,未有明確有利之答覆。而在此同時,蘇方已將中長鐵路哈爾濱以北路段改為與蘇聯境內使用相同之寬軌,將偽滿中央銀行所印紙鈔全數提走,各銀行幾全部停業。而各工廠、電廠之機器設備,乃至交通通訊工具,亦均遭其拆遷搬走。

  由於國民政府十分重視國軍在大連港的登陸問題,而蘇方顯然無意讓國軍因得使用大連港而取得快速順利進入東北的機會。十月十五日,蘇聯駐華大使彼得羅夫以照會致國民政府外交部,謂根據中蘇盟約,大連為一商港,故任何軍隊之在大連登陸,均係破壞中蘇條約,蘇聯政府堅決反對。61

  (十月)十七日,中方代表熊、張、蔣等第二度拜會馬林諾夫斯基,提出進軍東北及接收各省市等問題之計劃如下:1.中方擬海運兩個軍來東北,大約十一月初可在大連登陸,另兩個軍經山海關陸運進入東北。海運部隊登陸後,請蘇方協助推進;並請蘇方將山海關至瀋陽之鐵路早日修復,俾陸運部隊得利用運輸。2.中方擬先空運若干憲、警進駐各大城市,維持治安;並擬由行營派員赴各地編組若干保安隊,希蘇方予以便利。3.行營擬派員視察大連、哈爾濱等大城市,作接收前之準備,希蘇方予以協助;並請就中方接收各省市行政,表示具體意見。4.中方希望先接收交通事業與偽滿政府及日本經營之工業。馬氏除通告蘇軍自東北各地撤軍日期外,並謂1.中國軍隊進駐某一地區時,須待蘇軍自該地全部撤退後,故蘇軍不可能掩護中國軍隊前進。2.自十一月十日起,每日當將蘇軍撤退狀況,通知中方。3.大連登陸問題,在兩國政府未解決前,不能作任何決定;但蘇方不反對國軍在營口、葫蘆島登陸。4.由瀋陽經承德至古北口,及由瀋陽經錦州至山海關兩段鐵路,蘇方願在最近期內修復,惟車輛希由關內撥用。5.凡在交通線上所有非政府之部隊,蘇方將下令解除其武裝。6.蘇方不反對在蘇軍撤退前數日,中方可空運少量憲警至各大城市,維持治安。7.行營派員赴各地籌備保安隊事,須請示莫斯科後方能答覆。8.日人所辦工廠,均應視為蘇軍戰利品,電報郵政等限於軍用,尚不能移交。9.嗣後有關軍事問題,由東北行營副參謀長與蘇軍司令部副參謀長接洽,經濟問題則由蘇軍司令部經濟顧問與東北行營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接洽。

  由於蘇方不允許國軍在大連登陸,十八日蔣中正約見彼得羅夫,請其轉促史達林同意國軍在大連登陸。十九日,熊式輝接蔣中正手函後,第三度會晤馬林諾夫斯基,告以中央政府堅決主張在大連登陸。馬云可轉達莫斯科,但亦建議熊最好能返渝面陳蘇方意見,即不必堅持定要在大連登陸。62馬氏復代表蘇方表達三點意見:1.反對國軍在大連登陸。2.不同意東北行營,編組部隊。3.中方視察人員不得前往大連。由於中共中央書記處,對於蘇聯支持中共占據全東北的看法比較保守,甫結束重慶會談返回延安之毛澤東,此時頗不以為然,因指示中共東北局,應集中主力於錦州、營口、瀋陽之線,堅決拒止國軍登陸及殲滅其可能之進攻,以便掌握全東北。

  面對蘇軍頑強反對國軍登陸大連的態度,熊式輝不得已於二十一日飛往重慶請示 (熊於二十六日復返長春)。二十三日,彼得羅夫晉見蔣中正,轉達蘇聯政府之答覆,仍堅拒國軍在大連登陸。63

  蘇方既堅決反對國軍在大連登陸,而馬林諾夫斯基又明示蘇方不反對國軍在營口、葫蘆島登陸,國民政府因於二十五日透過外交部長王世杰轉告彼得羅夫,謂在中、蘇意見未趨一致前,國軍暫不自大連登陸。惟國軍將依熊式輝與馬林諾夫斯基會商之結果,自十月二十九日起,派船隻運送部隊至營口、葫蘆島登陸,並同時派飛機在登陸地點察看;該項船隻、飛機均係借自於美國,登陸部隊則為中國軍隊。為免誤會,希望俄使能將中方此項決定轉達蘇聯政府、馬林諾夫斯基元帥及其所屬軍隊,並予登陸部隊以協助。        

  反對美國勢力進入東北,係戰後初期史達林對華政策之核心,故一當中方告知國軍將利用美國機艦進入東北後,蘇軍之態度乃突告急轉直下:1.武裝俄兵闖入國民黨東北黨務專員辦公處及長春吉林省黨部,取走一切文件檔案,並命令停止一切活動。2.東北行營部份電話被停止通話,行營擬派往各地調查人員,均不允前往。3.長春公安局長突遭蘇軍免職,改由共黨份子張慶和充任。4.蘇軍政治顧問巴佛洛夫會晤蔣經國,謂自行營人員到達長春後,各處反蘇運動紛起,引起俄方懷疑,故不允行營人員赴各地視察。64 蘇軍代表且通知中共東北局,準備抵抗國民黨的進攻。           

  二十七日當美艦所載國軍駛抵葫蘆島時,突遭岸上共軍射擊,無法登陸,不得已改駛秦皇島登陸,擬循北寧路前往東北接防。同日,張嘉璈與蘇軍司令部經濟顧問斯拉特闊夫斯基(Mikhail I. Sladkovsky)作第一次晤談,交換意見。                

    面對國軍即將進入東北接收之攻勢,二十八日蘇軍代表告知中共東北局,莫斯科指示:蘇軍不能與美軍發生直接衝突,一旦美軍與國軍聯合登陸,蘇軍奉命採取退讓方針;但對中共之抵抗則不加干涉,惟中共應在無蘇軍之處進行抵抗。蘇軍指揮部除迅速指示營口、葫蘆島兩地蘇軍撤出,交中共設防外,並明確同意中共可在此兩處襲擊國軍。

  由於國軍登陸葫蘆島竟又受阻,在蔣中正訓令下,熊式輝、張嘉璈就國軍登陸葫蘆島、營口及由山海關至瀋陽鐵路運輸等問題,於二十九日第四度會晤馬林諾夫斯基,馬氏謂:1.蘇方反對中國軍隊在大連登陸,尤其不滿美國軍艦駛入大連及美軍人員之登陸察看。2.蘇方不反對國軍在營口、葫蘆島登陸,惟不能保證葫蘆島登陸之安全。並謂錦州以南已有不少共軍盤據。3.蘇方不希望在蘇軍未撤退以前,中方有編組地方保安部隊之舉。4.蘇方不反對中方空運部隊至長春、瀋陽,惟須於蘇軍撤退前三天始能進行。5..張家口以北之蘇聯、外蒙軍隊當撤出熱、察地區。6.中方行政人員往各地接收一節,已報告莫斯科,尚無回音。顯然因為美國勢力介入,蘇軍原口頭同意國軍可在葫蘆島、營口登陸之允諾,至此遂又出現變數。面對蘇軍一再之阻礙,蔣中正只有作出「萬一國軍不能在葫蘆島登陸,則決心在秦皇島與天津登陸,由山海關進入東北」之準備。65                                                                 

    十一月一日,原欲登陸葫蘆島之國軍第十三軍,第四、五、八十九師,已改在秦皇島登陸完畢。惟因運輸工具及彈葯補充不足,一時並無法行動。此時毛澤東鑒於上黨、冀南戰役之勝利,國軍海、陸、空三方面進入東北均甚困難,而東北共軍已達十五萬人,因此不僅指示在重慶之周恩來應提高與國民政府談判之要價;且要求錦、榆一帶共軍,至少應堅持半個月,拒敵北進。       

    (十一月)四日,蘇軍政治顧問面告蔣經國,營口已為十八集團軍占領,東北行營不可在蘇軍撤退前組織地方團隊。雖蘇軍之態度愈趨惡劣,蔣中正電令熊式輝等仍應據理與俄交涉。五日,熊式輝、張嘉璈、蔣經國乃第五度與馬林諾夫斯基會談,馬氏表示:營口、葫蘆島皆為共軍所據,俄軍已退出,故對國軍之在營口登陸,不能負責;蘇方並未阻礙國軍進入東三省,蘇軍自十一月十日起,即由南向北撤退,至撤退後之地方情形,蘇方概不負責,亦不干涉。66可謂自美國勢力介入東北接收問題後,蘇軍態度更進一步惡化之表徵,惟蘇軍對空運國軍一節,則未持反對態度。張嘉璈、蔣經國對蘇軍嫉視美國勢力介入東北均有認識;張嘉璈且得閱蘇軍強迫滿洲重工與電業株式會社自動移交於蘇聯之經過文件,因知:蘇方必欲染指滿洲工礦業,實為其排拆美國勢力侵入及阻滯國軍運輸之一大原因。67故經濟問題如不先解決,接收問題恐亦將無法解決。熊式輝則向中央建議,應就蘇方違反中蘇盟約之原則與精神情形,對之展開交涉,必要時應有撤出東北行營之準備。

    由於葫蘆島、營口之登陸均已受阻,蔣中正決定放棄營口登陸,而改在大沽口、秦皇島集中,全力由山海關循鐵路進入東北;並已有如蘇聯不能負責,當撤回長春行營之打算。八日,因電召熊式輝、蔣經國等回渝面商。張嘉璈不贊成熊、蔣、張三人同時返渝,恐將導致中、蘇決裂,難以折衝;只贊成熊式輝一人先行返渝,並以十一月十五日為忍耐最後關頭 (蔣經國亦不贊成返渝) 。十日,熊式輝離長春飛返重慶。同日,董彥平與蘇軍副參謀長巴佛洛夫斯基(Ivan G. Pavlovsky)達成國軍空運長春、瀋陽之協議。惟長春外圍及機場已有大批共軍聚集。蘇軍代表則於此時通知中共東北局,蘇軍撤退五天前將允許國軍空運至東北各大城市,原定監視各機場之中共部隊,不得與國軍空運部隊衝突,否則將不惜對共軍繳械,以維護莫斯科之信譽。長春市長及公安局保安大隊長,此時則突遭蘇軍司令部撤換,而易之以共產黨員。68

    十二日,熊式輝返渝謁蔣中正,面陳長春形式險惡,蘇軍已公然掩護共軍不諱。重慶當局經協商後,決定將東北行營遷移至山海關,循鐵道進入東北,以示並不因行營遷移而放棄東北,以明責任在彼;一面則在長春仍留軍事代表,繼續與俄周旋。十五日,重慶外交部照會蘇聯大使館,告以東北行營遷移之事。並將經過情形,以節略告知美國駐華大使館Walter S. Robertson代辦。同日,東北行營接獲遷移至山海關之熊式輝手令,而留一軍事代表團(團長董彥平)隨同蘇軍總司令部進止,以資聯繫。晚十時,董彥平亦將行營撤退之決定通告蘇軍當局。

   十六日,國軍攻入山海關。蔣經國、莫德惠(中長鐵路副監事長),離長春飛往北平。張嘉璈召集東北行營所屬全體接收人員,宣佈撤退命令。此時長春市面便衣密探四佈,武裝警察以機槍包圍行營大樓,行營警衛則遭公安局繳械,辦公大樓內水、電、電話皆告斷絕。蘇軍經濟顧問斯拉特闊夫斯基,則以行營即將撤退,特拜會張嘉璈,催詢經濟合作事宜,張氏未予明白承諾。由此可知蘇方此時所關心問題之所在。本日,蔣中正在軍事委員會則有以下一段談話:「東北我們軍隊入境非常困難。我決定將東北行營移駐山海關,而以原來準備開入東北的五個軍,加入華北方面。首先來肅清華北方面的土匪,先安關內,再圖關外。否則東北名存實亡。」但顯然屬於一種口頭上的自我安慰性質,並無實際行動。事實上魏德邁將軍在此一時期,曾向蔣中正及華盛頓建議,應請求聯合國「對滿洲採取託治(guardianship or trusteeship)制度,由中、美、蘇、英、法五強共管,託治期限以五強同意中國能單獨負治理之責時為止。」蔣未接受。「一、無東北,則華北即無屏障。二、東北為我惟一之工業區,如為俄共所得,則彼以無量之工業生產,即可侵略中國全境,如果至此,則遠東更無寧日..。三、遼東與膠東,為我國整個海防之惟一樞機而不可分者,如無遼東,則膠東必不能獨存,山東一失,則華中華南亦無法生存..。」69應為蔣不接受魏建議之理由。

    十一月十七日,東北行營開始撤退,蔣中正同時致電美國總統杜魯門,說明東北行營遷移至山海關原因。而蘇軍態度亦突生變化:午後一時蘇軍副參謀長巴佛洛夫斯基會晤董彥平,轉達蘇軍「緩行撤兵,並加強數處城防防衛,以便中國政府在東北樹立政權。」之意,暗示東北行營勿庸撤退。董氏則對長春治安之混亂提出質疑,巴氏允徹查後答覆。深夜,巴氏偕長春城防司令卡爾洛夫(Karlov)少將再度會晤董氏,轉達蘇方建議,希望中方接收長春市行政機構、委派公安局長,並說明願對行營安全負保護責任。同日,俄使彼得羅夫亦照會重慶外交部,說明蘇軍未曾對東北境內之中共部隊給以任何幫助,倘中國政府希望蘇軍暫緩撤退,則蘇聯政府能將其部隊延緩撤退一至二個月。70態度突趨「友善」。

在此同時,蘇軍為免予人口實,通知中共東北局,凡長春路及沿線城市的中共軍隊須全部撤出;凡有紅(蘇)軍之處,共軍不得與國軍作戰,並不許中共軍隊存在。面對蘇軍此一決定,中共「只有服從。長春路沿線及大城市讓給蔣軍。」但仍希望「不讓錦州、葫蘆島及北寧路之一段。」71

十九日,重慶外交部照會俄使館,另提「中國政府接收東北諸省辦法」,要求:一.蘇方應將長春、瀋陽市區及飛機場附近任何未經政府承認之武裝人員,解除其武裝,並允中國運送機場地面工作人員至該兩機場,指揮飛機起降等工作。二.中國政府如須利用北寧鐵路及東北港口運輸軍隊時,蘇方允以可能之便利。三.蘇方對於中國接收人員,允以道義及物質之協助;尤須協助彼等赴各地編組地方團隊。以上辦法,經雙方同意後,則原定蘇軍自東北各地點撤退之時間表,延長一個月,即以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為蘇軍撤退完成之期。72顯然亦圖藉東北行營撤退所形成之外交壓力,降低蘇軍對國民政府接收東北之阻撓。

二十二日,董彥平以東北行營撤退後之中國軍事代表團團長資格,訪晤蘇軍馬林諾夫斯基元帥;馬氏表示希望行營早日返回長春,蘇軍在中國政府軍隊未到達、及中央政府行政基礎未確立之前,暫不撤退。而熊式輝本日則致電張嘉璈,行營限明日撤退完竣,並希望張氏明日離開長春。國軍則於是日攻克興城、錦西,進駐葫蘆島。

  二十三日,馬林諾夫斯基於張嘉璈往訪辭行之時向張表示,不願國軍空運東北之事發生阻礙,更願東北行營早日返回長春,繼續談判。

二十四日,蘇聯大使彼得羅夫照會重慶外交部,表示蘇聯政府已指示東北蘇軍司令部,採取必要辦法,以保證國軍能無阻礙的在長春及瀋陽降落;且不反對中國派地面工作人員至長春、瀋陽兩機場工作。但堅不承認有中共部隊開入長春,亦不承諾能協助國軍在營口、葫蘆島登陸,及由北寧鐵路運送軍隊進入東北。對於中國外交部十九日所提新的東北接收辦法則認為仍宜由馬林諾夫斯基在長春與中國代表商討決定。其不願國軍順利快速入據東北,但亦不願因東北行營撤離,致使蘇方陷於外交困境之意甚明。

然於此同時,馬林諾夫斯基又命其經濟顧問斯拉特闊夫斯基向張嘉璈提出:所有東北工業設備應視為蘇俄戰利品,並列舉一百五十四種企業清單,建議由中、蘇共同管理,並經營東北之工礦及民航事業等要求。其欲利用國民政府企圖順利接收東北之心理,勒逼中蘇東北經濟合作之心態,顯露無遺。

二十五日,張嘉璈於下午五時飛扺重慶,與接機之熊式輝、蔣經國同往謁蔣中正,報告東北局面已有轉機。中央軍五萬人去東北,應無問題。經濟合作方案,宜早決定,庶幾省市接收,可望順利進行。

二十六日,蔣中正與張嘉璈商談,決定錦州必須占據,自山海關前進之軍隊,先至錦州為止。外交部長王世杰旋照會蘇聯駐華大使,告以1.中方準備以空運部隊至長春及瀋陽。2.瀋陽以南地區,蘇聯政府現聲明蘇軍已撤退,國軍已派隊伍進入該地區,並於日內即可到達錦州一帶。3.其他未經商定問題,及蘇軍撤退延期一個月問題,中方當照蘇方提議,即派代表至長春商定。73國民政府本即無放棄接收東北之決心,因蘇方態度已見轉寰,國民政府態度遂亦有趨於緩和跡象。國軍第十三軍即於是日自山海關進至錦州。蘇軍對於中方所提遷讓偽滿中央銀行舊址,並推薦長春市公安局長人選事,均予接受;並允中方在長春設立中央銀行分行。顯係友善表示,以圖挽回因東北行營撤退後之外交僵局。

    二十七日,蘇軍副參謀長巴佛洛夫斯基於會晤到訪之董彥平時,除頗關心國軍空運部隊及談判代表到達之日期外,並表示彼已奉命調離長春,嗣後將由蘇軍參謀長特羅增科(Trozenko)中將繼與中方保持聯絡。74美國對蔣中正二十二日要求增撥船隻,俾迅速載運國軍至華北之電報,已有反應:除決定緩撤在華之海軍陸戰隊外,並命增撥運輸艦隻,以加速運送國軍至華北與東北。然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卻於同日宣佈辭職,赫氏之辭職,與態度上較傾向中共的美國職業外交官范宣德(John C. Vincent)等之掌控美國國務院遠東部門有關。而自一九四四年美國副總統華萊士(Henry A. Wallace)訪華起,歷經《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之談判,美國在蔣中正與蘇聯關係一事上,始終採取的是一種不願介入的政策。75

二十八日,蔣中正邀所屬共商中蘇東北工業合作問題,決定東北未完成接收以前,絕不與蘇方商談經濟合作問題。其決定顯然與蘇方之「期望」相反。同日,蔣中正接見駐華美軍司令魏德邁及美海軍第七艦隊新任司令巴貝(Daniel E. Banbey),因美軍願積極協運國軍,其原定「停止接收東北」之決策,乃改變為「積極進行全面接收東北」之行動。76

由於國軍已進占錦州,阻截國軍進入東北已無可能;加以蘇聯因顧忌外交形勢而對中共所形成之壓力,二十八日,中共中央乃不得不對其東北局發出「準備撤出大城市、鐵路線,控制廣大鄉村」的指示,要求其幹部「應以控制長春路以外之中小城市、次要鐵路及廣大鄉村為工作重心。在長春路沿線各大城市以及營口、錦州、吉林、龍江、安東等城市,則需準備被國民黨軍隊占駐,」,俾便作長期打算。77

二十九日,原在錦州待命之國軍部隊,沿北寧路北進,進駐至溝幫子。

三十日,蘇聯駐華大使照會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世杰,同意蘇軍自東三省延期一個月撤退,即延期至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為止;並謂蘇聯政府已指示馬林諾夫斯基,就延期撤兵而發生之一切實際問題,與中國政府代表商討。

由於東北行營撤退後,接收形勢已有改變,蔣經國偕張嘉璈乃於十二月四日重返長春,翌(五)日即偕董彥平同訪蘇軍馬林諾夫斯基元帥,商洽東北接收問題。馬氏同意國軍可陸運二師至瀋陽,並願對空運長春之部隊,保證安全責任。惟暗示各省市之接收,則應與中俄經濟合作問題同時解決,而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以前,蘇軍未必能完全撤畢。顯然又有藉延緩撤軍,以勒逼中蘇經濟合作之意;於此也突顯了國民政府在未完成東北接收之前,決不與蘇方談判經濟合作問題的決策,是否即為得計的問題。

十二月七日,王世杰約見俄使彼得羅夫,除告知蔣經國將於二十五日左右至莫斯科謁見史達林外,並表示可同意蘇軍延遲至翌年二月一日以前完全撤離中國。78雖不無「羈縻」俄人用意,兼以消弭共軍趁國軍未至,而於蘇軍撤兵之際,搶占各要地之危機;然國民政府既已在「經濟合作」問題上,堅不欲饜足俄人慾望,此等作為,究能收效若干,實亦不無疑問。

九日,張嘉璈、蔣經國、董彥平亦將國民政府已同意蘇軍可延至翌年(一九四六)二月一日,始完全撤出中國之決定,告知馬林諾夫斯基。馬氏除表示空運國軍至長春,隨時可來;長春、瀋陽、哈爾濱三市,中國可先接收外;並明言中蘇經濟合作之目的,乃在防阻第三國之破壞中蘇兩國之友好,並不使東北再為反蘇之根據地,故希望中方能採簡單、迅速之辦法解決之。顯見蘇方仍十分看重中蘇經濟合作方案的能否早日順利達成。

蘇軍經濟顧問斯拉特闊夫斯基於七日、十一日兩度約晤張嘉璈,除幾將東北日人所遺所有重工業,均列為中蘇合辦事業外,並再度暗示中蘇經濟合作問題須與中國之接收東北各省市行政問題同時解決之關聯性。79十二日,蔣中正決定:「東北空運部隊及接收人員暫緩出發,必待俄對經濟合作問題及其要求條件,有一合理之解決以後,再行派遣。」80顯然亦有藉延緩接收東北之作為,以降低俄人勒索條件之用意。

十五日,張嘉璈電呈蔣中正,同意軍隊可稍緩開來,惟仍建議應飭令長春、哈爾濱、瀋陽三市市長即日即來長春,俾進行以上三市之接收事宜。十七日,馬林諾夫斯基再向張嘉璈表示,關於經濟問題,蘇方曾認為均屬蘇方戰利品,但願將一部分交還中國;即重工業中,亦允將中方願意自辦者,提出一部分歸中方自辦。如此蘇方已表示十分寬大。81似在引誘中方早日接受中蘇經濟合作問題之「談判」。事實上,蔣經國於同月底以蔣中正私人代表資格抵達莫斯科訪晤史達林時,史達林即曾對蔣經國明白暗示,只要國民政府採取「親蘇」的立場,則蘇聯在中蘇東北經濟合作問題之談判上,是可以再作讓步的。82惟國民政府當局顯然並不為所動。

    接替赫爾利辭職來華,斡旋國共關係的美國馬歇爾特使,於二十日抵華,就馬歇爾來華前所接受的美國政府訓令觀察,國民政府不以武力解決其與中共的爭端,顯然是美國今後是否支持國民政府的重要條件了。83

十九日晚,張嘉璈、蔣經國飛抵南京,與蔣中正、王世杰會商東北問題,決定:一、一年內先接收長春、瀋陽、哈爾濱、大連四市,各省政府下月初陸續接收。二、空運軍隊自二十五日起運,至下月十日運齊。三、經濟問題,關於合辦事業種類,由經濟部派員至長春研究,並與蘇方討論。四、戰利品問題,改為由我方與蘇方以一筆酬勞,作為補償延期撤兵費。五、合辦事業分成若干單位,不成立一個公司。電力業務不加入合辦之內。六、一俟撤兵完竣,雙方派員商談,取公開談判方式。84仍以蘇聯撤兵之是否完竣,作為中蘇雙方能否開議經濟合作問題的先決條件。張嘉璈旋於二十一日飛返長春,宣達中央最新決定。而趙君邁、董文琦、楊綽庵三人,則已先後於二十二、二十六日及一九四六年元旦日就任長春、瀋陽、哈爾濱三市市長。國民政府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則公開承認,經中國方面之請求,蘇軍延至一九四六年二月一日,始為其自中國東北地區完成撤退之日期。表面上看,國民政府與蘇方在接收東北問題方面,至此乃暫時取得了「妥協」。中共中央受限於主客觀形勢,則於十二月下旬指示其東北局,應在西滿、東滿、北滿各地,建立長期永久之根據地,而放棄了其原先希望在南滿即完全阻絕國軍進入東北的企圖。85惟國民政府在「經濟合作」問題上,既尚未能滿足俄人慾望,則今後對東北之接收工作,是否即能順利展開,實亦不無疑問。

       

        伍、結語

    蔣中正於日本戰敗後所揭櫫的「和平建國」方針,基本上是切合當時中國的需要,也符合國民政府的利益的。但如果說「和平建國」的定義,是代表著中共的政、軍勢力必須受到相當程度的抑制,則對於歷經八年抗戰,實力已大增,且準備要在戰後與國民黨爭奪政權的中共來說,顯然是不受歡迎的。雖然中共對重慶會談不得不採取「虛與委蛇」的態度,但上述國、共雙方基本利益相衝突,才是戰後國共重慶會談無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政治是講現實與實力的,倘戰後國民政府在華北、東北的接收方面能比較順利,則中共懍於情勢的不利,或許還能有較大程度的讓步。問題是華北幾次重要的接收戰役,國軍均告失利;而東北的接收工作,又因蘇軍的作梗,及美國態度的不夠積極86,而未能獲得重要而快速的進展。面對中共的強力阻饒及其在地理位置上所居的優勢,國民政府本身在東北、華北的接收方面,基本上即存在著兵力及戰力均不足,彈藥缺乏,海運兵員無載具必須完全依賴美方,路軌枕木嚴重不足、致被中共毀壞之鐵路無法迅即修復,以及海軍艦隻不足、致無法執行在山東海域截共軍輸往東北等實力方面的弱點。87

    東北行營撤退至山海關前後,除有人主張「親蘇和共」外,王世杰外長曾有以下的一個說法,頗能提供吾人一種另類的思考模式。王說:「解決蘇聯,絕非我國的力量所能做到,……我國如于對日戰爭結束以後,續有一個五年至十年戰爭,則一切建國之業務將無期的擱置,前途不堪設想。假使我政府對中共作重大讓步,求取和平,在假統一之形式下,暫取分疆而治之策,自亦有許多困難與危險;但比較的其危險程度似尚較小。」88張治中亦於此時(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呈蔣中正一函,主張對中共問題,宜採政治方式、而不宜採軍事方式解決,即使採軍事方式解決,亦未必定有勝算。如能委曲求全,則問題未嘗不能獲得一時之解決;及令國家尊嚴,政府體制因而受到相當損害,但政府為適應人民渴望和平願望之苦心,必將普獲人民之同情與擁護。政府惟應依既定計畫,召集國民大會,頒佈憲法,以納中共於民主憲政之常軌,屆時中共割據分裂之局勢,將不能無所轉移,時間不過一二年而已。倘屆時中共猶不翻然覺悟,則國府經一二年之整備,力量必較為充實,國際形勢亦將對國府更為有利。89但對中共採妥協政策,轉而致力於本身政經建設實力之加強,顯然並未形成當時國民政府的主流意見。

    蘇聯既百般阻撓國軍接收東北,則國民政府究應採取屯兵平津、停止接收東北並將之提交聯合國公斷的政策;抑或仍以轉向蘇聯直接談判,並進兵東北的政策為佳?蘇軍態度既已略見轉寰,而國民政府得美軍運輸之助,又決心接收東北之際,何以堅持非先完成東北之接收,否則不與蘇方進行東北「經濟合作」問題之談判 (在此情形下,蘇方能放心的讓國軍順利進入東北)是國民政府的外交態度有欠務實,或誤信「美國為遠東之熱忱反共十字軍,或國民政府之可靠盟友,……決心不與蘇聯打交道」90;抑或認為即使喪失東北經濟之利權,安全順利的接收東北,亦未必可得凡此顯然均為國民政府在外交決策上值得爭議的重大課題 。

    蘇軍盤據東北期間,扶植中共在先,又圖排拒美國在華勢力,誘使國民政府「親蘇」;更在東北接收問題上,以「中蘇東北工業合作」相要脅,其計誠屬辛辣。試圖玩弄國共兩黨勢力於股掌之上,以操控中國政情91,顯然係史達林戰後初期最主要的對華外交策略;如不可得,則為蘇聯之利益計,卵翼中共,以免美國勢力獨霸中國,或竟使中國成為戰後反蘇勢力之大本營,當亦為其不得不然之選擇。為國民政府之利益計,在美蘇中共三者之間,究應採取何等的縱橫埤闔之術,始為上策,在當時,對決策者顯然是一個嚴厲的考驗。

 

 

 

 

 

 

 

 

 The KMT-CCP Relations During the Early

Postwar Period, August –December 1945

                   Kuo-cheng Lee

         Graduate Institute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bstract

   

    After World War ,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of China (KMT) was distressed by its internal and external situation for the following two reasons: 1.The position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CCP) was stronger than eight years ago when the Second Sino-Japanese War broke out. 2.The Nationalist’s signing of the Sino-Soviet Treaty of Friendship and Alliance of 1945 on the basis of the Yalta Agreement neither weakened the cooperation relations of CCP-USSR nor benefited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s attempt to regain Manchuria .

    First, Chiang Kai-shek invited Mao Tse-tung to hold the talks in Chungking in August 1945 in order to obtain the political concession from CCP, it was unsuccessful. Secondly, in the latter half of 1945, the Nationalist’s representatives negotiated with the Commander of Red Army in Manchuria about the China’s recovery of Manchuria, while at the same time its forces fought against CCP troops fiercely for the occupation of Northern China, both attempts failed.

    The setbacks suffered by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the latter part of 1945 preluded its final collapse in 1949.

 

Key words: The Sino-Soviet Treaty of Friendship and Alliance, Chiang Kai-shek,

          Wang Shih-chieh, Chang Chih-chung, Mao Tse-tung, Chou En-lai,

          P.J.Hurley, The Military Headquarters in Manchuria, Hsiung Shih-hui,  

          Chang Kia- Ngau, Chiang Ching-Kuo, A.A.Petrov, R.Y.Malinovsky.

 

1 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編》,第八十七輯,《美國與中國之關係》,台北:文海出版社,頁73

2 梁敬錞,〈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之簽訂與及影響〉,《中美關係論文集》,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33, 35

3 同上,頁36-48

4《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三編,《戰時外交(二)》,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1981,頁652-668

5《國民革命軍戰役史第五部-戡亂》,第二冊,《綏靖時期(上)》,台北:國防部史政編譯局,1989,頁 455

6 李雲漢,〈經國先生與戰後中俄東北交涉〉,《近代中國》,第六十三期,1988,頁112-128

  馬若孟,〈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至年底蘇聯與中國國民政府接收東北之計劃〉,《中華民國建國史討論集》,第五冊,台北,1981,頁278-293

  高純淑,〈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接收東北的部署〉,《中華民國史專題論文集(第三屆討論會)》,台北:  國史館,1996,頁639-661

7《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1981,頁116

8 董彥平,《蘇俄據東北》,台北:中華大典編印會,1965,頁1-10

姚崧齡,《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2,頁518-520

許湘濤,〈戰後初期之中蘇關係(19458月至19468月)〉,載張玉法主編,《中國現代史論集》,第十輯,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頁367-428

9  中共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十三冊(一九四五-一九四七),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 版社,1987,頁207,218,249,251

10參見張其盷,《大陸淪陷的痛史與光復大陸的努力》,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3,頁1-14

11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1945, Vol.7, The Far East, ChinaWashington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69, pp.163-4, 168-9.

12 蔣中正,《蘇俄在中國》,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7,頁135-9

13《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23-9

14 秦孝儀主編,《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1978,頁815-6

15《毛澤東選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頁1075-80,1098-9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頁13

《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三冊「國共協商與共軍叛亂」,頁311

16 聯席會報秘書處,〈關於毛澤東來渝之研究〉(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廿五日),《蔣中正總統檔案》,特交檔 案,《政治防共(國共協商)》,第十五冊。

17 潘公展呈蔣中正,〈毛澤東來渝後我方對中共問題商談方針與策略之管見〉(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廿九日)《蔣中正總統檔案》,特交檔案,《政治防共(國共協商)》,第十五冊。

18 同上。

19 聯席會報秘書處,〈關於毛澤東來渝之研究〉,同上。

20 潘公展呈蔣中正,〈毛澤東來渝後我方對中共問題商談方針與策略之管見〉,同上。

21《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頁826

22 張九如,《和談覆轍在中國》,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68,頁70-80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一八九八─一九四九)》,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頁616-7

  《毛澤東年譜(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下卷,頁16-20

23《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45-97

  《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1978,頁834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頁20-22

24《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41-44

25 張治中、陶希聖民國三十四五年之交,皆有文件呈蔣中正,認為對中共問題,宜重在政治方式,而不宜重在軍事方式解決之看法。參見本文結語部份。

26《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頁824-6

27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1945, Vol.7, The Far East, China, pp.466-8.

28 蔣、毛曾分別於九月四、十二、十七日進行直接會談。美大使赫爾利九月十七日上午,曾參與蔣、毛之談話。赫爾利本預定九月十八日偕駐華美軍司令魏德邁(Albert C. Wedemeyer)返國述職,為此特展延

   四日,以冀國共雙方會談能有一較圓滿之結果。九月二十一日,蔣中正就中共問題,告訴赫爾利:「政府對中共軍額最大限度為二十個師,如其要求華北各省主席,則不再談矣。」赫爾利曾找毛澤東談話,

   要求中共交出軍隊,毛未允諾。九月二十二日,赫爾利返美述職,行前致電美國務卿,報告其所知雙方之談判進展情形。參見《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97-102

  《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頁845-6

   The China White Paper, August 1949 (Standford: 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Vol. I, pp.107-8.

29 有關十次會談情形,參見張九如,《和談覆轍在中國》,頁80-142

《周恩來年譜(一八九八─一九四九)》,頁617-623

  《毛澤東年譜(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下卷,頁20-33

30 十月九日,毛蔣曾會談約一小時,蔣明白告毛,應放棄軍隊與地盤觀念,而在政治與經濟上與國民黨競爭,毛未正面回應。參見《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頁845-6

31《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97-102

32《毛澤東選集》,第四卷,頁1072-3

33《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頁848

34 The China White Paper, Vol. I, pp.107-8.

35《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35  

   楊奎松,《中共與莫斯科的關係(一九二O-一九六O)》,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97,頁524-7

  《毛澤東年譜(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下卷,頁13

36《毛澤東選集》,第四卷,頁1104 –7

37《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之第一項「換文」中云:「蘇聯政府同意予中國以道義上與軍需品及其他物資之援助,此項援助當完全供給中國中央政府,即國民政府。」參見《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三編,《戰時外交(二)》,頁655。惟毛澤東不認為蘇聯從此將放棄中共。

38《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三冊《國共協商與共軍叛亂》,頁1-12, 340

39 會議紀錄參見《蔣中正總統檔案》,特交檔案,《政治防共(國共協商)》,第十五冊。

40《毛澤東選集》,第三卷,頁1066

41《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275

42 楊奎松,《中共與莫斯科的關係(一九二O-一九六O)》,頁521

43《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275

44《毛澤東選集》,第四卷,頁1087-8, 1073

45《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279-282

46 參見《抗日戰史》,《受降》,第一、二冊,台北:國防部史政編譯局,1966

47 延安《解放日報》,民國三十四年九月十三日,第一版。

48 有關上黨、冀南、綏包戰鬥,參見《戡亂簡史》,第一冊,台北:國防部史政編譯局,1962,頁9-19

  《國民革命軍戰役史第五部-戡亂》,第二冊,《綏靖時期(上)》,頁61-66, 97-186

   楊國宇、陳斐琴等,《劉伯承軍事生涯》,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82,頁182-190

   王中興、劉立勤,《第二野戰軍》,北京:國防大學出版社,1996,頁153-165

  《聶榮臻傳》,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4,頁393-7

49 劉伯承,〈上黨戰役某些戰術問題的指示〉,《劉伯承軍事文選》,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2,頁300-4

50 蔣中正,〈剿匪戰術之研究與高級將領應有之認識〉,張其昀主編,《蔣總統集》,第二冊,台北:國防研究院,1960,頁1521

51 劉伯承,〈平漢戰役的戰術總結〉,《劉伯承軍事文選》,頁315-7

52 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自一九四五年九月底返美述職後,即遲遲未返回重慶任所,蔣中正主席屢電催駕,赫氏本有回任之意,十一月二十七日赫氏前往國務院領取訓令時,發現訓令內容與其一向堅持支持國民政府的立場有異,乃憤而宣布辭職;在辭職聲明書中,赫氏對國務院負責中國及遠東事務官員的親共立場加以抨擊。杜魯門總統隨即准其辭職,並宣布以馬歇爾為駐華特使。在馬氏抵華斡旋下, 國共於一九四六年一月十日簽訂第一次停戰協定,其中第一條雖規定「一切戰鬥行動立即停止」,惟第五條附註則規定「對國民政府軍隊為恢復中國主權而開入東北九省或在東北九省境內調動,並不影響。」 參見  Don Lohbeck, Patrick J. Hurley (Chicago: Henry Regnery Co.,1956 ),pp.402-432.  《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三)》,頁33-40 《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123-4

53 參見《抗日戰史》,《受降》,第二冊,頁154 –5

  《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二)》,頁275-331

54 楊奎松,《中共與莫斯科的關係(一九二O-一九六O)》,頁520-539

55《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十三冊(一九四五-一九四七),頁138-9

56 同上,頁146

57 同上,頁147-8

58 同上,頁151

59 同上,頁153-4, 171-3

60 高純淑,〈戰後中國政府接收東北之經緯〉,台北: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93,頁220-338

   Westad, Odd Arne  Cold War and Revolution, Soviet - American Rivalry and the Origins of the Chinese Civil   War, 1944-1946 (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 31-117.

61《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21-4, 241-2

62《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一冊「接收東北與對蘇交涉」,頁116-120 《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頁522-6

63 楊奎松,《中共與莫斯科的關係(一九二O-一九六O)》,頁540-550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十至十二月份,台北:國史館,1990,頁242-815 《毛澤東年譜》,下卷,頁35-52

64《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25-7 王世杰,《王世杰日記》,第五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頁190-238  

65《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26-7,129-134 《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頁531-4

66《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40-4

67《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頁5412-560, 566-8

〈蔣經國呈蔣中正函〉(民國卅四年十一月六日),《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一冊,頁176-7

68 楊奎松,《中共與莫斯科的關係(一九二O-一九六O)》,頁540-550  董彥平,《蘇俄據東北》,頁33-46〈杜聿明呈蔣中正元電〉,《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一冊,頁201

69 參見蔣中正,〈剿匪戰術之研究與高級將領應有之認識〉,《蔣總統集》,第二冊,頁1522

   Wedemeyer, Albert C. Wedemeyer Reports! (NY: Henry Holt Co.,1958), pp.344-404.

  《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三冊,頁374-7

  〈蔣中正致熊式輝微電〉(民國卅六年八月五日),《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十

   五冊「戡亂軍事概況─東北方面」,頁158-161

70《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46-9, 153-6, 569

   董彥平,《蘇俄據東北》,頁33-46

71 楊奎松,《中共與莫斯科的關係(一九二O-一九六O)》,頁540-550

72《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54

73 同上,頁155-6

《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頁570

74 國軍攻佔錦州,見陳存恭、張力,《石覺先生訪問記錄》,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6,頁214-8

   董彥平,《蘇俄據東北》,頁48-50

75《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565

    Don Lohbeck, Patrick J. Hurley , pp. 321--426.

The China White Paper, August 1949, Vol.I, pp.55-58, &113-126.

76《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頁895

  《王世杰日記》,第五冊,頁222, 226

77《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十三冊(一九四五-一九四七),頁218

  《毛澤東年譜》,下卷,頁51

78《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55-8

  《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頁575-8

79《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頁596-7, 578-585, 588, 593

80《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五(下),頁901

81《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68

  《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頁602-3

 

 

 

82 蔣經國抵達莫斯科訪晤史達林時,史達林曾對他說:「你們中國人要明白:美國人想要利用中國作為滿足他的利益的工具,他必要的時候,是會犧牲你們的!……..我再三聲明,也是我最大的一個要求:你們絕不能讓美國有一個兵到中國來,只要美國有一個兵到中國來,東北問題就很難解決了。」「我的經 濟顧問最近會到長春去的,我要他和你見面;我並且告訴他:只要國民政府能保證今後美國不在東北得到利益,我們蘇聯一定可以做必要的讓步。」「蘇聯並不反對中國和美國建立關係,因為美國也可能幫助中國做經濟上的建設;但是,希望你們千萬不要信賴他。」參見蔣經國,〈一位平凡的偉人〉,《風雨中的寧靜》,台北:黎明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74,頁74-5

83 參見梁敬錞,〈馬歇爾奉使來華〉,《中美關係論文集》,頁107-145

84《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上冊,頁602-3

85《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69-171

《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十三冊(一九四五-一九四七),頁249-252

  《毛澤東選集》,第四卷,頁1123-7

  

86 東北行營撤至山海關事,蔣中正曾致電知杜魯門,杜除表同情外,並無更積極之反應。參見《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一)》,頁156, 566

87 杜聿明曾請調十個軍進入東北,經國府軍政部提中美小組研議,認為最大限為五個軍。美戰略局駐華負責人一九四五年十二月,所做國共問題報告書,對雙方軍隊數量、素質及近月來之戰鬥,有詳盡分析;認如繼續戰鬥,國軍將整個崩潰,緣國軍士氣不振及厭戰情緒日益滋長之故。可見一般。其餘參見《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一冊,頁84, 97, 132, 222, 230-233, 287-292 三冊,頁320, 336, 365, 379-389

88《王世杰日記》,第五冊,頁211-2, 218-9

89 陶希聖民國三十五年一月十四日,曾呈蔣中正建議文,亦有類似看法。認為:國民黨「之政策,固以 開放政治而統一軍權為基點,然即令軍權不能如願統一,甚至再決裂而用兵,政治之開放亦為定局。…。 今後一定時間之內,本黨必須能退始能進;必須能守始能攻,且轉守為攻…使國軍退隱於政治幕後,…  而將政治領域一任黨派之分爭互競,…本黨一面保持軍事力量,一面領導自由經濟之建設,而一面在政治領域之內,與各黨競爭,防制共黨獨佔政權,消滅異己,並進而以…選舉運動爭取國民大會,以恢復完整之執政地位。」張、陶文見《蔣中正總統檔案》,特交檔案,《政治防共(國共協商)》,第十五冊。

90 高純淑,〈戰後中國政府接收東北之經緯〉,頁395-7

91東北蘇軍馬元帥曾暗示蔣經國,願出面調解國共在東北之關係,蔣以為不可。見〈蔣經國呈蔣中正函〉 ,《蔣中正總統檔案》,《革命文獻》,《戡亂時期》,第一冊,頁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