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國際企業學系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我的碩士或博士指導學生
修過兩門以上我開的課程之學生
修過一門我開的課程但我對他/她有其它方面認識之學生,例如我的導生或是課堂上特別幫忙的自願者
修過一門我開的課程且有足以說服我的特殊理由之學生
除了我的碩士或博士指導學生,修過 n 門課的學生,加上 m 個特殊理由,最多可要求 2(n+m) 封推薦函
認識的關係太薄弱,推薦函寫起來不夠有說服力
寫沒有說服力的推薦函,只是虛耗你我的時間與浪費你的報名費
建議五段落之格式:
第一段說很高興寫這封推薦函或者說明與被推薦者的關係,例如是導生、指導學生、或是有修過我的課程之同學
第二、三、四段中,每段寫一個想要強調的優點
第五段總結,並強調毫無保留或是極力推薦
請不要做形容詞的堆砌
想要寫的每一項優點,給一個實際的證明,增加可信度。例如想要強調人很聰明向學,就以成績作為證明;若想強調你英文好,看是否能附上一些英文考試的成績
在我答應幫忙推薦之後,申請者需要幫我準備推薦函草稿
中文推薦函:需於當年第一個推薦函之最後期限的前三個星期給我推薦函草稿
英文推薦函:需於當年第一個推薦函之最後期限的前六個星期給我推薦函草稿
所有的推薦函草稿,我都會做適當的修改,希望能藉由修改推薦信來幫助學生提高申請成功的機會。因為需要花心力修改,再加上上傳填資料需要花不少時間,所以才需要比較長的準備時間
若申請者之推薦函草稿有品質太差、過分簡陋、與事實不符、並未按照我的意思修改等情事,答應推薦一事將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