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期   2016 年 4 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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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王遠義副教授本文發表於105年1月14日。

 

嚴復思想的特質:天演與自由

王遠義(臺大歷史系副教授)

嚴復是現代中國較有系統引介西方自由主義的第一位思想家,影響巨大。中年後,嚴復亦曾涉足政治、教育事務,親身參與現代中國富強的事務。老年時,目睹辛亥革命及其後中國動盪的政局、歐戰史無前例的酷烈殘暴,寫下許多憂憤深廣的思想文字,以此反省西方文化、思想的嚴重缺失處,以及省思在袁世凱主政與嗣後軍閥變局脈絡下,中國富強、自由之路,何去何從?在這些關鍵性的反省中,嚴復對中國傳統思想給予極正面的肯定,較諸維新、新政時期的見解,不啻今是昨迷,予人重返中國聖賢之道的印象。 拙文試圖要探討的議題是:嚴復的自由主義見解中,由於存在著某些關鍵處的不完整、模糊性,這些因素在20世紀中國政治、思想重大轉變時期,造成嚴復自由主義中個人自由的價值容易或趨向扭曲、弱化,甚至受不到應有的重視,而國力(state power)的振興方案,也因上述因素而難以清晰明確被認識理解,並由之產生出各種對他似皆合理的解釋。拙文希望將這些思想上、理論上關鍵性的模糊與不完整處,爬梳條理,予以較充分、合理的說明,俾以對這長期聚訟論辯的重要議題,提出一種新的、可能的闡釋。

關於拙文的興趣與主旨,由史華慈(Benjamin I Schwartz, 1916-1999)1964年出版的In Search for Wealth and Power: Yan Fu and the West一書所引出。 該書反覆說明一個主旨:嚴復因將個人自由的價值作為獲致國力的手段工具,所以嚴復的目光與關切並不投射在個人價值本身,而轉在個人主義的政治、社會的結果成效上,於是這種概念或原則終導致諸種個人自由價值受到弱化、扭曲、邊緣化。嗣後許多中外學者接受史華慈的見解,而嚴復獨特的自由主義遂成20世紀中國自由主義發展受挫不遂的重要原因之一。

拙文的意圖與主旨,係指出嚴氏在接受、提倡自由主義時,因受到天演觀的影響,往往將一國社會、政治演化程度的高低,作為中國(包括其他非西方國家)實行自由主義方案或模式的衡量。如此一來,嚴復便每倚對歷史演變中民質開化程度高低的判斷,相應提出自由主義在中國實踐實施的模式,而非純就自由主義理論原則與相應制度,反復進行思考、驗證。嚴復這種以歷史(即天演)演化考慮落實自由主義的方法,自然面對民德、民智、民力泰半仍屬宗法社會程度的中國(人)時,主張人民需得長時期的自為自主,才能符合西方(特別是英國)自由主義的前提條件或準備期。但是,誰來保證、保障人民長期自為自主的可能?以甚麼方法進行育成工作?此與政治上「訓政」的關係是相斥相異的嗎?這是拙文要深入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中國在幾千年的演化大流中,積累許多的性習,這些負面的文化與傳統,勢將如何被改造與消除?而嚴復雖承繼史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帶有決定論的歷史觀、世界觀:世界必將從同遭列國競爭的天擇時代,而終走向世界大同。然而,史賓塞的演化模式或學說,轉用到人類的社會變遷時,無論符不符合自然科學,顯得鬆散、疏大,比不上同時代馬克思歷史變遷理論的決定論、「科學性」、世界性、意識型態性的論述——二十世紀的中國現代史事實說明了這個事實與抉擇。嚴復認為天演以千年、萬年為期,在列國競爭的天擇世局中,嚴復雖力圖以會通中西來歷經現代性運會,渡此國難民劫。但是他未能很簡潔、清晰說明,中國傳統與文化負面的積累,如何移改?與西方民主與自由相「會通」的中國傳統思想、文化,在風俗治制、地質民情相異不齊的國度中,如何進行林毓生所謂有生機的「創造性轉化」? 嚴復在「會通」中西自由、民主時,幾乎是以肯定後的西方思想與價值為衡量,機械式地或自由比附地經由再肯定中國老、莊、儒、墨等思想、價值而謂之「會通」,宣傳上、實效上觀量,皆太薄弱了,成效不彰。尤其嚴重的是,當歐戰導致嚴復對西方文化許多基本價值的質疑或拆拒後,那些原先因嚴復肯定西方思想、價值而後才被「肯定」的中國傳統思想、價值,仿如原倚西岸繩鍊的海上之泊舟,斷了鍊繩,飄零大洋之上,這種危機,後來許多研究者不識,每轉視嚴復回到肯定、弘揚中國傳統思想、價值的自覺與省悟上。換言之,假若捨棄倚自由致富強的階梯,或略過躍過必經的富強的軍國社會天演階段,如何獨依儒道高明的思想與教化,在物競天擇的自然法則下,過渡運會已成,「雖聖者亦無他術」的現代世界呢?

拙文第三個問題是在世界天演變化中,嚴復何以始終堅持君主立憲方才適合中國的問題。嚴復主張,「立憲非他,即是眾治。眾治則不得不用從眾、代表二制,凡此皆相因而生,無由解免……以聽也」。 嚴復依天演程度堅信君主立憲乃為中國新的國家形式,在上的君王與在下的眾民之間,有依代表、從眾成立的議院,溝通上下,並負有扶傾政府的權力。嚴復依此提出的國家形式中,政府居於在上治者與在下受治者之間,而議院對其間的政府具有正當扶傾的權力、職責。嚴復提出這種治者、扶持、受治三者關係的治國模式,當然是他長期考慮各國天演程度因不同,發展自由主義的塗術,遂終有不同的考慮與化裁。這種治者放任無為、受治者能自為自主、議院則僅行使扶傾政府的機關權力的見解、設計,使得嚴復不但不需要、亦忽略了研究完善精密政府論的重要性,而且也因之對於政府實踐自由主義的基本責任、權限幾無著墨詳論,更遑論對於行政、立法、司法三者間分權、制衡的商量、安排。換言之,西方自由主義國家形式中,現代政府的目的與限制的理論與實踐,在嚴復的著作中,顯露出薄弱甚或消息至微的事實。 拙文希望經由上述嚴復思想中三個問題的解釋分析,俾以說明下列幾個重要的歷史問題:嚴復的自由主義特性是什麼?這個特性何以不易為當時與後來的人所理解?也因此何以嚴復的自由主義對當時與後來的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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