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期   2015 年 10 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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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漢唐歷史文獻與史學研究」學術研討會由北京大學歷史系、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於2014年8月12至13日舉辦。本次會議旨在提供年輕學人相互交流、切磋的平臺。與會學人發表論文15篇,時代上溯至秦,下迄於隋唐,主題涵蓋歷史書寫、出土簡牘、石刻、民間信仰、政治制度,呈現多元的研究面向。以下簡介各篇論文內容。

「漢唐歷史文獻與史學研究」學術研討會紀實

黃怡君、歐陽宣(臺大歷史系博士生)

 

會議的第一單元為「想像與現實——秦漢歷史形象的構建」。歐陽宣〈秦稱戎狄——秦人的文化形構剖析〉一文以戰國時期文獻中東方列國稱秦為戎狄的現象,作為剖析秦人文化形構的線索,從秦人的起源論述、文化面貌等面向,探討在秦人崛起歷程中,秦人文化結構的內涵。「秦稱戎狄」雖直接反映秦獨大的戰國晚期國際局勢,但考察秦人崛起的歷史情境,亦能夠從其文化特質,回應「秦稱戎狄」這類描述。例如,秦上層的華夏化及源自東方的族源論述,或許為重建族群認同、攀附華夏族群的一種表現。秦下層則深受戎俗影響,人口雜有戎狄。這一方面說明秦的文化性質有階層差異,另一方面也是造成戰國文獻稱秦為戎狄的客觀理由。

▲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學術報告廳會議實況

 

李玥凝〈「君子」在楚秦漢的語義變遷——通過文獻與簡牘的考察〉一文關注的是「君子」一詞語義的變化。此詞在現代用語中多指有道德修養者,此詞彙的使用則能溯源至上古時期,且在漢代以前其意義與道德修養無關,而代指貴族、統治者,相對於代表庶民、被統治者之「小人」。考察漢代以前的出土及傳世文獻,可發現秦地文獻中之「君子」意義偏向統治者,楚地文獻則多指貴族、神靈。近年出土的秦法律文書及基層行政文書中,則有特殊涵義,代表的是某種法律身分,與傳世文獻所見不盡相同。漢代以後,「君子」的概念發生了轉變,才有了強調道德價值而非政治、法律身分的意涵。此詞彙語意義的變化,亦顯示戰國至東漢時期的社會變遷。

會議的第二單元為「地不愛寶──出土簡牘與史學研究」。石昇烜〈何處是居延?──漢代居延地名的移動與行政區劃上的變化〉一文探討漢代「居延」這個地名的移動與指涉範圍的變遷,以及居延地區在行政區劃的地位方面的改變;期望以居延地區的變動作為個案,反映出漢政府對外擴張的步驟及其行政規劃。焦天然〈新莽簡雜識──以肩水金關簡為中心〉一文蒐集肩水金關出土的新莽簡,考察新莽簡中出現的人物與紀日方式,並指出新莽時期的公文書中已出現與計算日數無關的正式的日序紀日,由此推測官文書以數字紀日並非始於東漢,而是起於新莽時期。

會議的第三單元為「石刻史料與歷史構建」。廖基添〈論魏齊之際「河南─河北」政治格局的演變──從東魏張瓊父子墓志說起〉一文,將東魏、北齊的疆域大致劃分成河南與河北兩個部分,並指出自北魏末年始便有分別盤據於河南、河北的兩股政治勢力互相對峙,形成「河南─河北政治格局」。此種政治格局之實例如孝莊帝與爾朱榮、孝武帝與高歡、侯景與高澄。侯景之亂後,北齊依然無法徹底結束此種政治格局,最終「河南問題」成為北齊在爭霸戰爭中失利的重要因素之一。畢雲〈刻塼為識──東晉南朝的磚誌及其反思〉檢討學界對於磚誌使用背景的說法。歷史上有西晉磚誌少、東晉磚誌比石誌多、南朝齊以後只見石誌的現象,論者以為墓誌的選材是磚不如石,且磚誌多使用於臨時葬所(假葬)。畢雲則主張磚誌在當時人心中的地位未必不如石誌,舉例而言,假葬未必全使用磚誌,而正式葬所也未必一定使用石誌。磚誌也並不全都製作草率或品質粗劣,東晉特製大磚的製作難度不下石誌。東晉南朝的士人常依下葬當時的條件決定使用磚誌或石誌,其背後不一定存在著一致的普遍規律。

第四單元為「信仰與日常——漢唐民間宗教演變」。董濤〈擇日術的起源〉一文討論的是「擇日術」,關注的問題是古人在選擇吉日的過程中,如何認知、理解時間,起源於避忌和順時,注重的是人們的生活及心理方面的習俗如何與自然秩序協調。根據文獻記載,先秦時期在官府負責擇日的官員,為日官、日御,秦漢時期又有太史和太卜、太常,在民間擇日之術的使用者和傳承者則被稱為日者,司馬遷曾為日者作傳,足見這群人在秦漢社會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由於擇日諸家派別眾多,常互相牴觸,造成許多不便,故政府往往介入,如漢武帝便以行政命令擇日須以五行為主,亦對後世的擇日術造成影響。日者在東漢以降逐漸消失,不同的擇日流派也逐漸融合、變遷。

徐暢〈武周時期關輔民洛陽龍門造像現象辨析〉一文注意到,洛陽龍門石窟窟龕中保留的造像、佛龕、禮佛人題記中,有相當一部分的人來自長安周邊區域,時間集中於武周統治時期,且身分多為庶民,但這個現象並未為過去的研究所注意。僅有少數學者注意到,在龍門題記中存在大量來自關輔,沒有任何職銜的平民,這顯然是人口遷徙。若非遇到天災、人禍,政府會限制人口遷徙,且這些造像的庶民亦有相當經濟能力。徐暢指出相當數量的平民來自關輔地區,考察這類造像亦有助於重構京畿縣鄉民眾的信仰世界,及武周天授二年長安、洛陽大移民對龍門造像的影響。

會議的第五單元為「制度記載與史書寫作」。黃怡君〈《漢書.百官公卿表》寫作模式探析〉指出,記述職官制度的〈百官表〉上篇具有寫作格式不規整、記錄職官的職掌較簡略、重視職官的源流與變動之寫作特色;記錄官員遷轉的〈百官表〉下篇中各條目可分成「三公型」與「九卿型」兩種寫作模式,又可依所包含資訊的完整程度將前者再細分成三類、後者再細分成七類,這些不同類型的條目之史料來源可能不盡相同。黃楨〈侍臣、內職與外臣──北魏前期的基本官僚結構〉指出,北魏的職官系統依照與皇帝的親疏遠近可分為「侍臣」、「內職」與「外臣」三重結構。這三重結構與中原制度有不少差異,例如:外臣幾乎沒有機會遷轉成為內職與侍臣,此點與漢晉的朝官十分不同。又如,確立此三重結構的道武帝時期,平城的宮廷與華夏式的宮殿建置並不一樣,因此不能簡單將三重結構等同於魏晉以前的禁中、宮中與外朝。唐笑天〈舊樂新聲──短蕭鐃歌的創制與頒賜〉欲探討曹魏、孫吳至唐代的鐃歌製作流程與歌詩內容,以及其中所反映的政治史信息。

會議的第六單元為「史書、史家與史學」。曲柄睿〈《魏志》列傳編纂與陳壽的史學意圖〉一文,從幾個方面來分析《魏志》,如《魏志》對其前史書的繼承與修改、《魏志》合傳的研究回顧、《魏志》合傳的編次標準、人物品評與《魏志》合傳的編次標準間的關係,討論陳壽對於歷史書寫的態度。前半部作者回顧舊說並加以檢討後指出,合傳人物的編次標準與官階以及與曹魏締結君臣關係的時序有密切聯繫,例如卷十至一八乃以魏國建立前諸漢臣作為主要內容,卷二一至卷二八則以魏國建立以後諸臣為核心,而這相當明顯是沿襲《史記》、《漢書》的傳統,即按照時間和官職、位次原則處理合傳人物。後半部則關注史家陳壽如何受到當時的時代氛圍影響,作者從傳後的評語分析,指出這樣的評論已不同於《史記》之「太史公曰」和《漢書》之「贊」,而有魏晉清議之風,與當時選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的「中正之狀」有密切聯繫。

唐星在〈蘭臺、東觀到祕書省:漢晉間國家藏書機構的變遷與正史編撰(提綱)〉一文指出,目前主要對蘭臺與東觀的兩種說法為:(一)蘭臺和東觀是不同的國家藏書機構;(二)東觀在蘭臺裡,為蘭臺的一部分,但二說皆未進一步說明相關證據。就執掌職務而論,自東漢以前及以降,尚書便承擔掌圖籍之責,東漢中期以後另設祕書監,亦掌圖書,但尚書仍主導東觀之修史。東漢初期尚書郎未為固定職官,仍由郎官給事。另一方面,校書郎不見於《續漢書.百官志》,很可能為臨時給事職。班固在建初元年至四年間為校書郎,王充卻稱其為尚書郎。因此,可推測校書郎、尚書郎可互通。尚書臺通掌圖書秘記,實際上也掌握蘭臺的管理權,而東觀與蘭臺本身便置於尚書臺的控制之下,故會出現蘭臺令使在東觀校書,或東觀校書郎於蘭臺校書的情況。東漢時期蘭臺與東觀在尚書臺的管理下,有合一的趨勢。至三國時期,曹魏由祕書省管理圖書,孫吳則是東觀。隨歷史的發展,尚書臺逐漸演變為宰相機構,其掌管圖籍的職能漸獨立出來。至西晉祕書省才與著作省合一,將掌管圖書與編纂國史二者重新統合。

聶溦萌〈西行與來朝:正史西域傳的轉型〉指出《漢書.西域傳》的史料來源主要為使者報告、漢的歷史記錄與官方簿記,其寫作架構是沿著西域交通線依次提及諸國,在諸國條目內插入官方簿記的內容,呈現出以國為單位的樣貌。南北朝編纂的史書之相關列傳延續這種結構。至《隋書.西域傳》則不再注意交通路線,諸國的排序不一定與地理位置相一致,諸國的條目最後皆以朝貢記事作結,且不再記錄未曾前來朝貢的國家。此為正史西域傳的一大轉變,然《漢書.西域傳》使用的官方簿記一類材料已開朝貢記事之端,只是要到此時才成為主流。

陳鵬〈正史列傳與中古家譜復原──以《魏書.穆崇傳》為例〉一文嘗試以《魏書》的列傳作為復原中古家譜的素材。以往學界利用碑石來復原中古家譜,然而碑石的世系紀錄往往有不少缺環。《魏書》列傳有大量「附傳」,其材料應是取自當時的家譜,甚至可能保留家譜的格式。列傳按照家族支系敘述、而不以行輩為敘述順序,也可能比較接近中古家譜的一般型態。

          ▲與會者於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中心合影,前排左起依序為曲秉叡、焦天然、
          李玥凝、徐暢、唐笑天、聶溦萌。後排左起為黃怡君、歐陽宣、廖基添、
          畢雲、羅新老師、張榮強老師、陳鵬、孫聞博老師、董濤、曾磊老師、
          黃楨、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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