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期   2015 年 10 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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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方震華教授本文發表於104年6月4日。

破冤氣與回天意:晚宋濟王爭議的政治文化意義

方震華(臺大歷史系教授)

晚宋圍繞濟王案的爭議,引發了長達五十年的政治風潮,本文以此為線索,分析南宋士人的政治主張與價值觀如何轉化為實際行動,並對當時複雜的政治局勢產生影響。

宋代文臣在政治運作中常扮演重要的角色,甚至介入皇位的繼承問題。濟王案的爭議即始於嘉定十七年(1224),寧宗病故,右丞相史彌遠排擠被認為最有希望繼位的皇子濟國公竑,而擁立皇姪沂國公昀為理宗。官員及士人對於理宗的即位並未公開抗議,但寶慶元年(1225)即發生以武力擁立濟王趙竑為帝的湖州事變,史彌遠因此逼死趙竑,遂引發朝臣反彈。史彌遠陣營主張應正濟王叛逆之名,由理宗公開宣布其過惡,給予身後的懲罰;真德秀等人則認為湖州事變非出於濟王之意,並無罪過可言,要求為其追贈、立後。為濟王申冤的官員從人倫綱常的角度出發,要求理宗作出挽回天意與人心的舉措。親史彌遠的官員亦一再上奏理宗要求對趙竑「正名定罪」,以強調史彌遠處置趙竑舉措的合理性。最終史彌遠將持異議者貶官、罷職,爭議暫告平息。

紹定六年(1233)十月史彌遠去世後,理宗重新起用同情濟王的官員,試圖消弭因史彌遠強勢打壓所造成的政爭。但被召回的官員依舊批判史彌遠,並持續請求為濟王立後,君臣關係再度緊張 。面對拒絕屈服的皇權,抗議者不斷訴諸天意,每當災害或異象產生,官員、士人即以濟王訴冤於上帝,或濟王之冤氣導致災害為由,上書要求為濟王立後。這類根基於傳統天人感應的觀念在當時得到廣泛支持,包括理學家在內,皆依此為濟王訴冤。可見當時人仍相信天意對於人間事務具有實質影響力,部分官員甚至認為蒙古入侵、國運衰頹,都是濟王含冤未雪的結果。因此,晚宋政壇一直有試圖透過化解濟王冤氣以消弭兵禍、挽救國運的聲音。德祐元年(1275),在元兵的近逼下,恭帝終於下詔為濟王追封、立後,但隔年南宋便告滅亡。

濟王的相關爭議不僅與晚宋五十多年的政局變化相始終,在南宋亡國後,更形成一種歷史詮釋:由於國君在道德上的缺陷,不肯化解濟王之冤,造成上天震怒,國運的衰敗乃無以挽回。這也成為經歷亡國之禍的士人解釋南宋滅亡時一個常用的觀點。

▲方震華教授演講會場實況,主持人為呂紹理教授(2015年6月4日攝於文學院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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