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理(臺大歷史系教授)
自1962年卡森(Rachael Carson)出版《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一書後,世人開始警覺農藥危害人體及自然環境的問題,各國陸續禁止有害人體、污染環境的農藥。然而糧政官員、部分科學家和習用農藥的農民則憂心:在全球人口爆增的壓力下,人們對農藥的過度反應使昆蟲為害作物更為慘烈,廣泛禁用農藥反而可能會導致糧食問題更為嚴竣。經歷六十餘年的爭辯、反思,人們也在致力研究新的方法,試圖調解成長與健康、環境與污染之間的兩難。不過,要了解農藥的作用之前,吾人宜先理解農藥所欲對付的對象:所謂的「害蟲」及其與農業之間的關係。
本文主軸,乃由「建構論」出發,說明「害蟲」實為十九世紀下半葉後才慢慢出現的新概念和新語彙。以臺灣為例,爬梳明清時代的方志文獻,雖然有不少關於「蟲」的記載,然而關於蟲危害作物的報導卻頗為模糊,而且多半集中在蝗災的記錄,後世被認為危害甚烈的「螟」蟲,雖然文獻記載甚夥,但卻多半集中在轉化為比喻養子的「螟蛉子」風俗,而與其對農作為害無涉。今人或以為清朝無「科學」知識,故對蟲害無所知覺,然若執此一端,則輕忽了其間隱含的觀念變化。由「螟蛉」轉為「螟害」,正是日本殖民統治下,將「害蟲」這個概念傳入後而有的轉變。日本亦是在明治維新後,因著近代國家的出現,植民統治,都市化及戰爭需求,以及近代農學知識的轉型與應用昆蟲學的形成等多重因素的交會,才逐漸產生「害蟲」的概念。日本殖民統治臺灣時期,「蟲害」發生的頻率和種類不斷增加,實為應用昆蟲學讓原本早已存在於臺灣的昆蟲轉為害蟲的重要因素。
面對這些重新被界定挖掘出來的害蟲,殖民政府以一些制度設計的力量試圖防堵壓制「害蟲」對農作造成的損失,包括設立農業試驗場,植物檢查所以及害蟲巡視員等組織,1920年代以降,日本化學工業突飛猛進,無機及有機化合物製成的農藥開始大行其道,臺灣的應用昆蟲學專家也不遺餘力地介紹各式新農藥產品。不過,農藥在不同的農作物的應用情形並不一致,臺灣只有在柑橘瓜果等進入國際市場的農作物採取了「先進」的劇毒農藥,食糧作物中的水稻則仍維持相當傳統的人力防除法,而與日本國內廣泛使用農藥的趨勢不同,這或許是殖民地與母國在都市化及農業商品化速度不同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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