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期   2013年 4月出刊   
 
 
 
「跨國界的文化傳釋計畫:東亞各國間的文化交流跨學科研究」
 

▲臺灣大學文學院「跨國界的文化傳釋計畫:東亞各國間的文化交流跨學科研究」(擷取自「臺大東亞文化研究論壇」)

 

第二次「東亞碑刻史料解讀工作坊」紀要
林楓珏(臺灣大學歷史系博士生)

前言

臺灣大學文學院「跨國界的文化傳釋計畫:東亞各國間的文化交流跨學科研究」、臺灣大學歷史系主辦第二次「東亞碑刻史料解讀工作坊」,於2012年12月7日假臺灣大學歷史系會議室召開。主辦人臺灣大學歷史系甘懷真提及:選擇以工作坊的形式,可以凝聚出更具討論性質的研討會,讓與會者有更加豐富的收穫。此外,這種小型的工作坊,可以讓發表人更自由地選擇發表題目──新的研究成果,或者長期關心的課題。此外,2011年12月9日舉辦的第一次「東亞碑刻史料解讀」工作坊,也是促成舉行第二次工作坊的重要因素。[註釋1]第一次的工作坊,呈現出一種有別於大型研討會的熱烈討論氛圍,不分發表人、討論人,與會者都可以很順利的融入,深化各項與東亞碑刻相關的議題。

第二次工作坊與第一次相比,在研究時代上,從魏晉南北朝延伸至宋、明清,擴大了討論的時代範圍,讓不同斷代的學者和學生,齊聚一堂,彼此討論、切磋。在研究課題上,更加著重於「史料解讀」,非單純地將碑刻史料視為補充傳世文獻的不足,而是討論碑刻史料本身,直接進行文本分析,重視文本的脈絡和脈絡化的過程。要言之,透過時代與課題的延展和深化,第二次工作坊,以「碑刻」為繩索,將不同斷代、不同領域的研究者串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機的討論群體,在這樣的空間裡,創造出無限的學術可能。

本次工作坊邀請六位長期耕耘碑刻研究的學者發表論文。羅新(北京大學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以碑刻研究非漢民族的語言、名號等。劉靜貞(成功大學歷史系教授)關心唐至宋墓誌書寫內容的轉變,並觀察女性在墓誌中的角色。葉煒(北京大學歷史系副教授)利用墓誌,討論唐代胥吏的地位、遷轉等課題,並與羅新合編《新出魏晉南北朝墓誌疏證》。凃宗呈(臺灣大學歷史系博士)博士論文大量使用墓誌與考古報告,搭配傳世文獻,以此重建唐代的死亡文化。翁育瑄(東海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透過墓誌觀察唐代的家族、女性、法律等課題。邱澎生(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教授)以碑刻資料,開啟對明清法律、經濟史的討論,建構一個生動活潑的歷史現場。

一、會議經過

首場由羅新發表〈好太王碑與高句麗王號〉,在北朝名號、王號研究的基礎上,以〈好太王碑〉、《三國史記》等資料,討論高句麗的王號。羅新認為「國崗上廣開土境平安好太王」這一正式複合式稱號,可以分解為四個部分,而有各自的意義:一,國崗上:二,廣開土境平安;三,好;四,太王。本文即針對這四個部分作出精彩的考證。他認為觀察廣開土王碑的王號,有助於理解古代東亞多語言社會中,書寫語言(漢字)如何發揮作用以及發揮何種作用。例如高句麗在漢代的官方文件原作「高句驪,驪是牲畜的意思,在南北朝時期被改為高句麗,這明顯是高句麗利用當時混亂的情勢,掌握有利的外交機會而有如此的變化。這樣改國號的例子,反映的是政治優越感背後文化工具的力量。甘懷真表示,「好太王碑」對他而言可謂是「最夢幻的碑」,碑體漢文極為漂亮,使他不禁疑惑,碑文由哪些人書寫?當時的高句麗官僚應該沒有如此高水準的漢文書寫能力,可能是「渡來人」(中國移民,擁有較高的漢文化水平)。而且漢字沒有表音文字,如何與各地口說語言對譯,雙方如何透過漢字溝通?此外,與會者也詢問「好太王碑」與北魏初期的「嘎仙洞石柱」有何種關聯性。

發表人:羅新先生

▲發表人:羅新先生

第二場由劉靜貞發表〈從志墓到墓誌:文明的轉折與變遷〉(原題為:墓誌起源的傳說與討論),旨在討論如何看待墓誌中的資訊,提出「什麼是墓誌?」、「為什麼要寫墓誌?」、「誰在寫墓誌?」、「墓誌寫給誰看?」「誰會讀到墓誌?」等幾個問題,供大家思考。她從墓誌與宋代筆記小說出發,論證這兩類文體對宋人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文中尤其著重在誌主、家屬、友人如何參與墓誌的製作,從這個角度反思,墓誌是否如我們現在認知──單純是紀念死者的物品。換言之,此文將墓誌書寫視為一種「社會活動」,透過筆記小說、類書對墓誌起源的討論,追索這樣的社會活動如何進行。更進一步的說,劉靜貞認為墓誌是宋人連結前代歷史的方式,透過墓誌的製作,宋人重新檢討他們與前代歷史的聯繫。與會者認為發表者不僅注重墓誌告訴我們什麼,更重視墓誌想告訴我們什麼,開啟墓誌研究的新視野。不過與會者詢問作者是否將墓誌視為明器,到了宋代,墓誌是否仍為一種明器?另外,從中唐以後,墓誌常會出現書寫者與製作者的名字,這樣的習慣延續到宋代,意義何在?

發表人:劉靜貞先生

▲發表人:劉靜貞先生

第三場葉煒發表〈墓誌所見唐代武官的婚姻行為〉。葉煒指出,唐前期存在著制度上與觀念上的文武區別,制度上分為文職事、文散與武職事、武散,觀念上則有「平亂責武臣,守成責儒臣」的分別。中期遭遇安史之亂,武官地位明顯提昇,但是否與文官的關係產生變化,作者認為可以從武官墓誌中反映的婚姻關係來解答。他認為婚姻表示當時的社會好尚,可以借此判斷武官社會地位的變化。此外,墓誌也記錄誌主的仕宦經歷,據此亦觀察武官是否轉換到文官系統中。透過《唐代墓誌彙編》,葉煒認為安史亂後,大量的武職官帶著文散階,唐前期武職配武散,文職配文散的現象不復見,文武的界線變得模糊,但社會觀念上,文武區別卻持續擴大。這種矛盾的現象映照出何種歷史訊息,仍待深入研究。與會者提出許多問題與作者討論,其中最熱烈的議題是:傳統中國文武區分的觀念。唐代官員從起家官到致仕,長達好幾十年的仕宦生涯中,可能會經過好幾次的文武職事的轉換,要如何界定文官與武官?這種文武區分的概念,是否受到近現代西方「文官」與「武官」區分觀念的影響?傳統中國有這麼嚴格的區分嗎?另外,與會者也與作者商榷統計樣本的問題,如是否擴大取樣來源?如何清楚界定所分析的目標等。

發表人:葉煒先生

▲發表人:葉煒先生

第四場由凃宗呈發表〈洛陽萬安山的唐代家族墓園──以姚崇到姚勗五世的墓誌與神道碑為中心〉。今河南洛陽地區出土大量唐代墓誌,對碑刻資料的使用,研究者重視將誌文內容與傳世文獻做比對,考察誌主的生平與家族發展情形等。凃文將研究重心轉往墓葬地點與墓葬形式上,選擇玄宗朝名相姚崇在萬安山的家族墓作為論證的中心,以墓誌和神道碑為主要材料,探究唐代家族墓葬的情形。作者首先考察唐代洛陽周遭的墓葬地:城北的芒山、城南的龍門山,以及城東南的萬安山;接著詳細考證姚崇七代家族成員的墓葬時間與地點,並輔以大量的圖表說明。作者認為唐代的家族墓,至少姚崇家族墓並沒有像今日我們以為的,有固定的範圍,或者依照昭穆順序排列。大體來說,當時的家族墓園可能使用圍牆或土堆來標示範圍,家族成員的墓葬位置就死亡、下葬的時間來排序,並沒有明確的擺放次序。與會者指出,作者雖然使用神道碑與墓誌討論較少人注意的墓葬地點,但兩類資料的功能有差異,神道碑置於神道前,墓誌則是合葬用,這樣是否會使得兩者的書寫內容有別,進而影響我們閱讀與利用?此外,從姚崇的家族墓園大小來看,超過〈喪葬令〉中「墓田」的規定,此種規定與現實的落差,應如何看待?

發表人:凃宗呈先生

▲發表人:凃宗呈先生

第五場翁育瑄發表〈唐代的主僕關係──以墓誌與筆記小說為例──〉。鑒於過去的研究是以律令制來觀察唐代的身分制,因長期沒有新史料、新觀點,身分制的討論逐漸走入死胡同。可否利用其他類型的史料,以不同的觀點來活絡這個課題。於是作者利用筆記小說、墓誌等資料,用社會史的角度切入,重新審視身分制映照出來的唐代社會關係。作者選擇討論放良奴婢的主僕關係。放良的行為舉動多出現於中晚唐時期,透過筆記小說與墓誌可發現,放良奴婢雖然取得平民身分,但對於舊主,雙方的主僕關係並未真正結束。而且多數放良奴婢依舊與主人同住,因此在法律上仍被視為部曲,換言之,就是社會地位比奴婢高一級,但仍屬於「賤民」階級。作者認為主人放良的舉動,在宗教上的意義高於法律上的意義,可能是受到佛教強調放良行善以及地獄審判觀念的影響。另外,從一些資料來看,主僕關係會延續到死後的世界,就此而言,主僕關係是嚴謹的、不變的。與會者提出,作者文中列舉的三篇墓誌的階級性都很明顯,無一不強調這幾位僕人對主人家庭的貢獻,因此可以擁有墓誌,這同時也表現了社會上預設了某些人可以寫、擁有墓誌。另外,作者指出除了主僕關係,還有哪些社會人際關係被視為可以延續到死後。最後,與會者認為作者除了可以從行善或果報觀念等方面思考外,也可以考慮「放生」思想的影響。

發表人:翁育瑄先生

▲發表人:翁育瑄先生

最後一場由邱澎生發表〈明清碑刻史料中的商業、法律與文化〉。全文先針對碑刻的意義、明清碑刻資料的蒐集以及碑刻的研究等面向做出細緻而深刻的回顧。作者利用自己已發表的三篇研究,分別講述明清碑刻中的商業、法律、行政等三個課題。工作坊此文,代表作者長期研究的一個總結。他提到,自己研究預設的對話對象是曾經引領風潮的「明清經濟發展停滯論」說。他指出,碑刻史料提供後世研究者直接觀察諸多歷史現象,如以清代前期在蘇州經商的商人聯名立碑出發,討論當時的官商關係。無論官或商,都透過這些官商衝突不斷地學習,並持續地調整策略,可知當時的官商關係絕非「抑商」,而是官府未「扶持」民間工商業發展。也可以透過碑刻史料中記錄的官府判詞,討論涉及經濟糾紛案件的法律推理。作者指出,碑刻研究可以與不同類型的史料進行「交互參證」,以此考察更多具體的議題。透過這些具體議題的研究與討論,觀察中西方在類似事件上,有著哪些差異,這些差異是否造成日後中西方發展上的不同。換言之,累積更多相關的研究後,方能進行「互惠式比較」(reciprocal comparison)。與會者問及,為何商人贏得官司後,需要將整個事件經過刊刻在石碑上,這涉及當時人,或者長期以來,中國人怎麼看待石碑,進而影響大家如何使用石碑。此外,與會者尚提及,勞、資雙方如何看待法律,為何勞方在容易輸掉官司的情形下,仍執意與資方走法律途徑解決。

發表人:邱澎生先生

▲發表人:邱澎生先生

在六場精采的發表結束後,由邱澎生主持「綜合討論」。全程參與並不時提供珍貴意見的張廣達(政治大學歷史系講座教授),率先發表看法。他指出,參與整天會議下來,確實能感受到年輕學者的新見和熱情,而且工作坊的形式能夠創造出很好的討論氛圍,對促進彼此間的認識和交流,有非常顯著的幫助。他認為碑刻史料不只要收集,更要仔細而認真地閱讀。碑刻、誌文只是「文本」(text),必然要去追尋背後的「脈絡」(context),並且將這些脈絡化(contextualize)。以「好太王碑」為例,表現出東亞各國如何透過各式的方法爭取「正統」,以及「正統觀」如何在東亞國際體系中運作。此外,在這個國際交流更加頻繁的學術環境中,從事中國史研究的學者,應該重新尋回「語言學」的研究傳統,或許可以挖掘出更多未知的歷史現象。羅新等人則關切於墓誌起源的問題。如何看待墓誌與其他石刻文化的關係,如頌德碑、神道碑等。或許先前過度強調墓誌出現呈現出的斷裂面,而忽略了立碑長期的傳統對墓誌的影響。此外,墓誌在「禮書」中沒有任何的經典依據,到了唐代,律令與禮書中未見相關規定,因此可以觀察到部分墓誌誌文會強調其「正當性」,其間落差很值得深入觀察。劉靜貞特別提到,自己關心宋代金石學家,甚至是士人們,怎麼去建立墓誌起源的歷史知識,這些知識從何而來,以及如何被挑選。與唐代墓誌相比,宋代的墓誌比較重視自己或子孫的事蹟,唐代則重視先祖世系的建立。這樣的差異,或者反映出「唐宋變革」下,唐宋兩代對歷史知識或歷史記憶的變化。

與會者張廣達老師發言

▲與會者張廣達老師發言

三、展望與省思

大量碑刻史料的運用,可說是中國中古史研究的特色之一,相較於其他時代的研究,中古史研究者更加倚靠碑刻史料。對於碑刻史料的利用與研究可以約略分為兩個時期,前期的研究多利用碑刻史料補充傳世文獻的不足,如使用墓誌添補傳主家系或仕宦經歷,以造像題名記討論漢譯佛經等。後期,研究者轉向注重碑刻史料本身的脈絡,如墓誌如何製作、銘文怎樣產生、造像記上的佛像與經文的關係等課題。本次的史料解讀工作坊,在碑刻史料的後期研究脈絡上,更加重視對史料本身的解讀,以及理解史料的脈絡。

羅新的研究,直接探討〈好太王碑〉的語境脈絡,並利用語言學的方法探求碑文王號的意義。劉靜貞結合墓誌與文獻資料,討論宋人撰寫墓誌背後的意義為何,追尋唐至宋墓誌撰寫意涵的改變。葉煒討論唐中後期,武人墓誌的婚姻關係,探求武人社會地位的變化。凃宗呈以墓誌和考古報告,重建唐代名相姚崇的家族墓地,討論實際墓葬情形與相關規定的差異。翁育瑄使用墓誌和筆記小說,重新討論唐代身分制中的奴僕課題,並說明宗教信仰對主僕雙方的影響。邱澎生回顧自己從碩士論文起,長期利用碑刻史料,討論明清時代的商業、法律與行政等相關課題,總結式地討論碑刻史料的重要性,以及研究上的多面性。

可以發現,發表者利用不同的課題,展現出碑刻史料研究的各式可能性。更加重要的是,六篇文章都有意的詢問這些碑刻史料產生的脈絡,或者碑刻文化出現的脈絡。探尋這些脈絡不是單單從碑刻著手,而是結合各方史料考證這些課題脈絡化的過程。可以說,以往研究將碑刻史料視為輔證資料,現在則反其道而行,將碑刻史料視為主要資料,傳世文獻成為輔證資料。這樣的現象,反映了近十年來學界對碑刻史料看法,以及利用方式的轉變。

筆者以為,古人對碑刻,如墓誌、石刻、造像記等,視為極神聖而貴重的物品。〈好太王碑〉除了記載好太王的功業外,還寫下「守墓人」制度;清代蘇州勞資衝突後,商人立下官府判決的碑刻,都是將石頭或碑刻視為長久保存、不易毀壞之物。這樣的特點在墓誌中更明顯可見,幾乎每方墓誌都會提及:因害怕時間、環境遷移,故立下此碑,永久留存。因此,對於立碑者而言,碑刻代表擁有文字和石頭的雙重神聖性。只有將碑刻當成主要的研究對象,我們方能重建這樣的神聖性,方能回到當時人的脈絡中,觀察並瞭解他們如何看待碑刻、使用碑刻。

不過這次的會議也凸顯一些難題,碑刻或者廣義上的石刻,應是東亞的一個共同歷史文化,但這次的工作坊除了羅新討論高句麗的〈好太王碑〉外,另外五位發表者仍將焦點擺在傳統中國史上。如何創造出一個碑刻史的東亞研究,是日後必須面對的難題。此外,以碑刻史料為主的討論,要如何有效地與傳世文獻結合,依目前觀察,仍困難重重。這受限於研究課題和資料,畢竟碑刻可提供的史料內容有固定化的傾向,如墓誌提供誌主的生平、家系和仕宦經歷;造像記提供多為宗教方面的資訊。要如何在受限的資訊下,找到適合的課題與搭配的傳世文獻,仍待研究者們不斷地嘗試與突破。

會議一隅(2012年12月7日攝於臺大歷史系會議室)

▲會議一隅(2012年12月7日攝於臺大歷史系會議室)

註釋1:關於第一次「東亞碑刻史料解讀工作坊」,請參閱高震寰,〈「東亞碑刻史料解讀工作坊」會議紀要〉,《早期中國史研究》3:2(2011.12),頁24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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