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   2011年 4月出刊   
 
 
▲周婉窈教授

本系自87學年度開始實施教師講論會制度,於學期間由本系教師輪流發表專題報告,每學期約舉辦三次,藉以推動本系教學、研究及討論之風氣。


臺大歷史系講論會
試論戰後臺灣關於霧社事件的詮釋
周婉窈教授主講

霧社事件發生於1930年10月27日,延續近兩個月,導致參與起事的六社族人幾乎舉族滅絕,餘生者遭遷徙至他地。關於霧社事件的書寫、論述和研究,從戰後到現在有很大的變化,是不同群體、不同世代、不同部落(和性別),及其和不同的政治、社會、文化條件交錯的結果。

根據日方的分析,霧社事件的起因可歸納為三點:一、勞役剝削問題,二、原住民與日人婚姻問題,三、馬赫坡社頭目的不滿。究實而言,這些只是近因,霧社諸社之所以蜂起抗暴,應該考慮到更根本的因素,如日本人侵入原本自成世界的賽德克族領域,沒收族人狩獵用槍枝,駐守在部落的日警取代原部落頭目的地位,導致固有的傳統慣習律法(gaya)遭到空前未有的嚴重破壞。

戰後關於霧社事件的詮釋可分為四個階段。首先是抗日民族主義下的霧社事件。劉枝萬是戰後根據大量日文文獻來書寫霧社事件的第一位學者,他將該事件定位於「近代革命」和「山胞抗日史」。陳渠川以文學筆法書寫霧社事件,將之定位為中華民族主義的抗日壯舉。戴國煇編著的研究與資料集出版於1981年,集當時日文研究之大成,但基本上,他是在中國少數民族的大架構中思考霧社事件。

其次是來自學院外的「他者」的內部視野。1980年代以後,戰後出生並且能夠用中文充分表達思想和感情的臺灣本地漢人,開始以新觀點來詮釋霧社事件。鄧相揚以報導文學的方式,先後出版圖文並茂的三本書。邱若龍則從賽德克族耆老的訪談和田野調查入手,繪製霧社事件漫畫書。舞鶴兩度在清流部落租屋居住,以小說筆法寫出《餘生》。

第三,餘生菁英的霧社事件。1960年代初期,兩位日本女士來臺調查霧社事件,訪問事件餘生者,寫成長文,刊登於日本的雜誌。1980年代,霧社事件餘生者菁英高愛德(Awi Hepah)與高永清(Pihu Walis、中山清),分別出版日文回憶錄。兩人在事件發生時年僅14歲左右,他們在戰後擔任要職,成為該事件的主要代言人。

第四,從「部落觀點」、gaya,以及「歷史的和解」入手的書寫。2000年前後,開始出現從賽德克族內部觀點出發的論著,如Siyac Nabu(高德明)以賽德克族語發表論文,從「gaya Sediq」(賽德克傳統律法)的角度來思考霧社事件。2004年Kumu Tapas出版以口述採訪之資料為基礎的著作,特別強調女性觀點。近十年來,六社餘生者的後裔,如Takun Walis(邱建堂)和Dakis Pawan(郭明正)等人,也開始積極思索族人的歷史,致力於保存族群文化和部落記憶。

在霧社事件屆滿八十年的此刻,我們似乎站在歷史的分界點,看到從內部了解霧社事件的可能,也看到賽德克族人和解的可能。今天我們已然邁入一個可以期待一部或多部霧社事件的精彩作品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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